《钻石皇朝》第一部 初赛 第一章 小镇里的灰姑娘

  防空警报响了一整夜。我们一家人躲在地下室,尽管炸弹爆炸声不时响起,妈妈和弟弟们却睡得很沉。战争持续了40年,人们已经对枪炮声习以为常。我担心得无法入睡。
  第二天一早,我急急忙忙做好了早饭,没有吃就背上书包出了门。“一大早,早起干什么去”妈妈在身后喊。我没有回答,在清冷的大街上飞快跑。
  我名叫辛德瑞拉李,今年十六岁,和妈妈以及两个弟弟生活在一起,家住阿莱省的阿尔。这是一座人口不足2000人的小镇,位于大陆第一大河塞勒涅河河畔,距离出海口马尔斯帝国最大的军港海格里斯不足30里,并且有一条军用铁路线从镇中心通过,因此,时常遭到阿巴斯空军空袭的波及,他们总是会在驾着飞艇飞过地中海轰炸海格里斯感到无聊的时候,顺便在我们头顶上也扔几枚炸弹。
  在阿尔镇上,我有点小名气,我是个奇怪的孩子。从出生那天起,我就有记忆,我的脑子里存着另一个女孩的生活片断。那个女孩生活在一个和平的年代,吃得饱穿的暖,每天过着过于富足健康的日子,却自比一位名叫“林黛玉”的病秧子,常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忧愁。我永远不会理解,世界上有人会因为没有买到一款时尚手袋而郁闷得拒绝吃饭。我懂得饥饿,我看过饥荒和战火。
  那女孩的故事,在我眼中过于离奇、复杂,很多我无法理解,女孩的世界,对我来说也过于浮躁、奢侈,以至于显得空虚,我无法喜欢。妈妈说,也许女孩是我的上一世,我带着记忆而生。那么,我的上一世生活在那样一个富裕却空虚的世界里,该算是幸福还是不幸不过,好在女孩的故事只是些支离破碎的片断,就像一本缺了页的书,怎么都看不明白。我知道她曾经用的语言文字,还知道一点她的日常生活,除此之外都很模糊,因此没必要对它想太多,它丝毫不影响我的真实生活,我象所有普通的孩子一样长大。
  我的爸爸是一名陆军军官。我第一次见到他,我已经两岁,会走会跑了。那年新年,妈妈领着我去车站接爸爸回家。只见一个人提着箱子从还未停止的列车上跳下来,身上穿着笔挺的军装,年轻、英俊非凡。他飞快的向我跑过来,激动的一把把我举起来,拖长了声音高叫道:“啊辛德瑞拉我的小公主”我第一眼看到他就爱上了他。
  爸爸的军用皮箱里装了很多礼物,有敌军的黄铜子弹壳做的漂亮哨子,军刀雕刻的可爱小木马我最喜欢的是罐头,里面有好多肉啊我从来没吃过肉,而且我敢说全阿尔镇的人,包括男爵老爷也没尝过,肉类一向属于军需品,市场上没有卖。我吃得脸蛋上全是油,妈妈弹了下我的脑门,无奈的摇头:“这就是个吃货。”爸爸笑,宠溺的拿毛巾仔细擦干净我的小脸:“吃吧,公主都很胖很胖。”可我不想变成胖子,外婆说了:“女孩太胖会没有人娶,怕把家里吃穷了。”我喜欢邻居家的哥哥。妈妈说我有点“早熟”。早熟,那是什么
  爸爸的假期只有十天。现在想起来,那十天是我一生中最快活的日子。第十天一早,妈妈很安静的整理好爸爸的行李。可是我很舍不得爸爸走,为什么要走呢难道我不是世界上最可爱、最漂亮、最最乖巧的女儿吗我死死拉着爸爸的衣领,一直哭一直哭不肯离开,妈妈使劲凶我。最后,邻居家的哥哥跑过来抱着我:“我家有好多肉罐头,要吃吗”我跟着去了。爸爸大笑,对邻居家哥哥说:“只要你能让我的小公主天天吃上肉,我就把她许给你。”
  我七岁那年新年,爸爸再次休假。他提着行李箱从停止的列车上疲惫的走下来,一只眼睛蒙着黑黑的眼罩,一条红色狰狞的疤痕从额头横过,他已不再英俊。这次箱子里有更多肉罐头。我仍然喜欢吃肉,但是有了弟弟,我不可以吃太多,而且我更喜欢爸爸亲手做给我的鸟笼,我把它一直挂在床头。
  这次的假期更短,爸爸只能在家呆三天。妈妈收拾着行李,忧心的问:“你的军功不是已经足够申请退伍了吗转成文职也可以呀”
  爸爸答:“我的副连长牺牲了,这个时候我要是离开,谁来率领我的士兵们我不能把他们交给一个经验不足的新手,让他们白白送命。”
  晚上的时候,妈妈悄悄来到我的房间,说:“辛迪,妈妈求你一件事,明天早上爸爸走得时候,你能使劲哭吗”
  我狠狠点头,那对我是很容易的事。
  第二天早上,爸爸依依不舍的站在家门口和我们拥抱道别。邻居家爸爸这时一身酒气的从镇上小旅馆里出来,邻居家妈妈黑着一张脸对他不理睬。邻居家爸爸和我爸爸同属于一个军团,但我爸爸在战斗部队,邻居家爸爸在司令部任参谋。哦他身上竟然连点皮都没擦破。
  妈妈在我背上狠狠扭了一把,疼痛让我想起昨晚答应的事。但我望着邻居家爸爸那张光鲜的脸和爸爸脸上的疤痕,就是哭不出来。妈妈使劲掐我,使劲掐,使劲掐,疼得我眼泪在眼眶里打转,我始终没有让眼泪流下来,觉得那是对爸爸荣耀的伤疤的亵渎,我为我的爸爸骄傲我笑着冲爸爸挥手:“将军,百战百胜”
  爸爸笑,在晨光里比太阳更耀眼,我觉得他一定理解我,哪怕我违背了妈妈的意愿。
  数月后,妈妈领着我再次前往车站。
  那天刮着很大的风。列车缓缓停下来,一节又一节车厢上下来的是数不完的白色盒子,登上列车的是一个个穿着土黄军装的新兵,脸上还带着稚气和惶然。对那天的记忆我一直很模糊,只记得铺天盖地的黑色和沙土,在风中漫天飞舞。因为叛徒的出卖,爸爸所在的兵团全军覆没。从那天以后,我害怕走近车站。
  事件的余波并没有就此终止。帝国情报部,包括许多民间义士,对出卖我军整条防线、造成八万多将士阵亡的叛徒邻居家爸爸展开了一波又一波无惧生死的刺杀,在付出数次沉重代价后终于成功。但我的爸爸再不会回来了。我恨一种叫做“荣誉”的东西,我更恨自己那天没有哭。
  邻居家的房子被愤怒的镇民烧了。邻居家妈妈疯了,淹死在塞勒涅河里。我再没有见过邻居家哥哥,只知道他带着弟弟妹妹离开了阿尔,一直到很多年后
  我在清晨安静的街道上飞快跑,一直跑到城北,一片低矮的窝棚区出现在眼前。感谢裁决神纽克利这里没有被炸。我松下一口气。
  我提起裙子,踏着满地污水的泥泞路面走进窝棚区狭窄的街道,水渗进布鞋里,非常不舒服,我继续向前走,急于见到让贝尔蒙多。熟悉的木板房出现。这是一个非常简陋的房子,说是房子其实相当勉强,它只有一间房间,几片单薄的旧木板围成四墙,一块打满补丁的油毛毡遮盖在上面作屋顶。我几步跑上去推开门,门上没有锁,这里的房子都没有锁,因为屋里什么也没有,不值得惦记。
  保罗正在房间里收拾,见到我马上说:“哥去车站上工了。我们都没事。听说是被服厂被炸了。”然后,他带着不附和年龄的严厉硬生生对我说:“哥不让你来这里,为什么你不听有事在学校里找个没人的地方告诉我就行。”
  一年多前的一天,我再次见到邻居家哥哥,让贝尔蒙多已经是二十多岁的大青年。他变得非常厉害,肤色黝黑,满脸又长又脏乱的胡子,以至于看上去象个三十几岁的大叔,完全看不出以前俊俏的模样来。他正在杂货店前乞求老板赏一份工作,身边老实站着他的弟弟和妹妹,老板拒绝了他。他朝我看了一眼,显然认出我来,露出震撼的表情,然后脸上肌肉一紧,拉着弟弟妹妹扭头就走。
  “让是让吗”我马上追上去,我的直觉不会错。
  他没有说话,反倒是他的妹妹珂赛特尴尬的向我行了一礼:“日安,李小姐。”透着路人般的生疏。
  珂赛特穿着一身破烂到完全看不出本色的裙子。我还记得小时候的她穿着干净漂亮的花裙子,老老实实的站在窗边叫我:“辛迪,和我玩娃娃吧”
  “才不我要和让爬树掏鸟蛋。”那时的我对整天羞羞怯怯的珂赛特很不感冒,总是手里晃荡着草编鸟笼跟在让屁股后面漫山遍野到处探险。让很照顾我,有好吃的他一定第一个想着我,看着我吃得香就笑得眯缝着眼睛很开心:“我将来要天天让你吃肉,把你养得胖胖的。”我不明白他眼中的期待,只是埋头拼命吃。那时的我和同龄的孩子比起来确实胖,经常被取笑:“胖妞嫁不出去没人要”于是我坐在地上哭,不停的哭,让就去追打取笑我的坏孩子。
  “这些年你们去哪儿了”我问。
  “好多地方。”珂赛特说,疲惫不堪,“因为没有户籍,在一个地方总待不长,没有定居的地方,就回来了。”这是很无奈的事情,没有户籍就找不到正经工作,也无法购买房子住下来,还会被警察抓捕,颠沛流离。
  我想,是时候回来了,这么多年过去,镇上人心里的仇恨肯定已经淡了。尽管我还恨着邻居家爸爸,但我不恨让,完全没办法对他恨下去,父亲做的错事,为什么要让孩子背负呢而且已经背了这么多年了。当年让只有十二岁,还要养活更小的弟弟妹妹。即使许多成年人,过不下去,饿死病死也是常见的事,阿尔镇每个月都在发生。让把弟弟妹妹照顾得这么好,我觉得让很了不起。
  我拉起珂赛特的手热情邀请:“还没有安顿下来吧先住我家里吧”。贝尔蒙多一家三口盛情难却,来到我家。我烧了热水,让他们都去洗澡,找出爸爸当年留下的剃须刀,递给让。
  当让从浴室走出来时,我险些不敢认剃去胡子后,竟是一张出奇英俊的脸,没有了当年的稚气,因而更显成熟、稳重、阳刚,让人忍不住就会全然信任这样的人。我看楞了神。气氛忽然变得尴尬。
  “你的头发长长了。”让目不转睛看着我,轻柔说出重逢后的第一句话。
  我的头发很好,很长很亮,编成两条粗粗的长辫子垂在胸前。妈说:“瞧你都吃到哪儿去了光长头发不长肉。”我一向对自己的头发很得意。
  我突然红了脸。
  “这些年很辛苦吧”
  “还好。”让说,“你呢嫁”,让没问下去,好像不想知道答案。帝国法律,女孩十五岁就可以结婚,我十五了。
  “我还在上中学。”我回答。
  “还在上学啊女子能读中学很不简单。”
  我扯起嘴角得意的笑了,炫耀道:“我的成绩是全校第一名,妈妈说等毕业了送我去比亚里茨上大学。去年,伯良地公爵小姐被比亚里茨大学录取了,成为阿莱省有史以来第一位女大学生,现在女子也可以报考大学了不过,我想学文学,我喜欢写诗,比亚里茨大学没有这个学科,只有帝都弥涅瓦大学才有,但学费太贵了,妈妈还在想办法”让的脸色渐渐黯下去,我仍然自顾自的说。
  这时,妈妈和双胞胎回来了。
  我献宝似的急忙叫道:“妈,阿瑟,雷欧,你们看这是谁是让、珂赛特和保罗回来啦”双胞胎一脸茫然,让和弟妹离开时,双胞胎太小,现在已经没有印象了。
  妈妈的脸色忽然变得铁青,刀子一样的眼睛扫了三人一眼,怒道:“滚出去。”
  我吓一跳,“妈,这是让、珂赛特和保罗啊我们以前”
  “你们还敢回来还有脸进我家”妈妈指着让的鼻子,“卖国贼的儿子,谁允许你靠近我女儿”
  保罗的拳头紧紧攥起。珂赛特低着头。让平静的说:“保罗,珂赛特,我们走吧。”拉着弟妹出了门,回身手按胸口文质彬彬向我行了一礼:“多谢款待。”
  我追出去,被妈妈以最严厉的口气叫住:“回来。不许和他们来往。”我哭起来,我知道,曾经烂漫的童年追不回来了。
  贝尔蒙多一家的回乡重新点燃了阿尔镇人心中仇恨的火。我想,也许那些恨其实从未消失,只是暂时被搁置,现在被又翻出来。我看见珂赛特试着在镇上找工作,却被人骂、被石头打,珂赛特低着头躲来躲去,仍免不了背上挨上几下。我冲上去对那些人怒目而视。那些人觉得没趣,便散了。我转身,还没等我开口,珂赛特已经飞快跑进窝棚区里。
  我回家做了一大锅饭,分出一半饭菜装在篮子里出了门。我以前从来没有进过棚户区,那里是外来人口的聚居地,据说里面还藏有逃兵、罪犯,治安很糟。我在外面犹豫了一下,提着篮子进了里面。路上碰到一个人,我不知道让住在哪里,于是上前问路。那人给我指了一个方向,我顺着走了几步,是个死胡同。我转身,指路那人一把捂住我的嘴:“敢叫宰了你。”我慌忙点头。那人手一松,我立刻大声喊起来:“救命”。这时,正有人路过。坏人马上伸手抢篮子,我两手死死抓着不松手,那人一拳狠狠打在我脸上,我仰面倒在地上散了力气,篮子被抢走。
  热心人冲我跑过来,可是他没有去追劫匪,反而跑到我身边抱住我的肩膀,大声惶急问:“你受伤了吗他伤到你没有”
  我定睛一看,是让,顿时天大的委屈冒出来:“他抢了我做给你的饭”
  不料让对我丢失的篮子置之不理,怒火冲天的喊:“到底有没有受伤他有没有对你做什么”
  “什么哦。”我明白过来让的意思,扭捏小声答:“没有。”
  让腾的站起来:“立刻回家,再不许到这里来”说着,拎着我的胳膊把我从地上提起来,他手劲很大,平时肯定经常干体力活儿,粗暴的拽着我出了棚户区一直到外面人来人往的大街上,丢下我转身就走。
  我追上去抓住他:“为什么要对我这样对我凶讨厌我我们以前在一起的时候不是很好吗我才不管你是不是卖国贼的儿子,我不在乎”我冲他嘶吼着喊,这是我的心里话,很多年以前就想说出来,“我”,我呜呜的哭,真是的,我总是这么软弱,学不会妈妈的刚强,“让我一直在等你回来,我想要以前的日子回来。”
  爸爸去世后,一夜间我突然长大,因为我必须照顾心碎的妈妈,不懂事的弟弟。我让自己每天生活得很快乐,比任何人都快乐,这样妈妈才能一天天好起来,我们的家才能好起来。可是,我并不真的快乐,更象一种面具,只是戴得太久了,已经忘了自己本来的样子。我也想要有个人来照顾我,安慰我,让我在他面前放下一切伪装,毫无顾忌的露出我的孱弱,因为我相信他会保护我。
  让象从来没有见过女人的眼泪似的,闭上眼,脸孔扭曲:“不要哭,你让我痛苦。”我不想要让疼痛,于是立刻擦去眼泪。让睁开眼睛,我心头顿时一震,我从来没有见过如此绝望的灵魂让指着自己,又指向我:“看看你现在的样子,再看看我,我们已经是两个世界的人。”
  我走到他面前,仰望他,问:“那么,为什么现在我能看见你”我的手轻轻抚上他的脸颊,“为什么我能触摸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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