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余生,你的名》6.第六章

    
    晓婉的婚礼、阿哲离世的消息和现在面临的叶欢一手安排的貌似相亲的见面,这一切突然将我从青春的美梦里拉了出来。这看似巧合的闹剧忽然让我觉得自己就像是被困在孤岛上的鲁滨逊,而且他妈的特别逊!
    第二天的清晨,把我从睡梦里叫醒的是小寻的一泡尿液。我知道小孩子睡觉喜欢翻跟斗打把式,可我怎么也想不到小寻会睡到我的背上来。我刚开始以为是太阳照在后背了才这么暖洋洋的,可我抬眼一看外边却是阴沉沉的。这才一伸手就摸到了小寻的小家伙,当时还湿漉漉的。“嘿,还睡呢?我的小祖宗啊,你看你尿的这是什么形状啊?”我看着手里的这件唯一的西服,后悔昨晚怎么就没脱衣就睡了呢,可让我更后悔的却是给他喝什么啤酒啊。
    这时候,小寻从床上爬起来,揉了揉眼睛看着我。“干爹,你手机刚才响了一下。”我将手机拿过来一看,心里想的没错,的确是叶欢发过来的那个女作家的照片和名字。看照片长的倒是挺标致的,长头发,鹅蛋脸,一双单皮眼睛格外明亮。我心里不由地起了阵涟漪,可嘴角上却是不服输地露出轻蔑的笑容。
    “这哪里像个作家嘛,一副娇娇公主的样子——”
    我拍了拍还在摇晃着脑袋的小寻,也不知他是困是醉。“走,跟干爹去会会这个女作家!”等我洗漱完之后走到门口的时候才跟想起什么事似的回头对小寻说道:“到了那就别叫干爹了,听见没?”小寻懵懂地点了点头。
    若不是旁边还跟着一个小屁孩,就我这提拔的身高再加精神的面貌怎么看就是个二十刚出头的小帅哥,谁能想到老子快奔三了呢。优雅咖啡店我想我应该在胸口别一束玫瑰,那样才显得我多么具有绅士风雅。只可惜了我这件白色T恤胸前根本没兜!我和小寻到了咖啡厅门口却没有草率地走进去,谁知道那张照片有没有特殊处理过?在照片里尚且能分的出美丑,可一到了现实中那只能看公母。我就站在橱窗外向里观望,幸而这间咖啡厅面积不大而且只有一层楼。我只环视了一周便看见了照片里的姑娘就坐在正中央的位置。她的坐姿很优雅典型的淑女姿势,她的脸蛋要比在照片里看到的还要美许多,也许是因为活的东西比较有灵气吧。她穿着一件浅蓝色的连衣裙,裙子只遮到了她的小腿肚那块。她一边轻轻地抿嘴喝着白开水一边往门外探望,我那会笑了一下,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笑。“记住喽,不要叫干爹,走,咱也进去!”我弯下腰对小寻郑重其事地说道。
    “您——你好,我叫柳铭心,是嘉瑜的朋友。”我浅笑着坐了下来。
    “你好,我叫慕雪。”她的声音格外好听,没有一点妩媚娇气的气息,这倒是让我好好倍增,也就是多了这么一份好感,我也反倒有一些紧张。
    我见她的眼睛一直看着小寻,便慌忙解释道:“这是嘉瑜的儿子,嘉瑜他们旅游去了,让我照看两天!”
    “真可爱,那对眼睛挺像嘉瑜的。”她不时地夸赞着。小寻却不怎么理会她,自顾自地扣着他的小手。
    “小寻,这位是你小姨的同学,叫阿姨。”我拍着他的手说道。
    “干妈——”我真不知道这家伙当时怎么想的突然喊出这么一句,连眼皮都没有抬一眼就脱口而出了,吓得我差点从椅子上掉下去。
    “叫什么干妈,阿姨!”我小声在他耳边强调道。
    慕雪当时愣了一下,不过随即又浅笑了一下。
    “叫干妈可比阿姨亲切多了,小孩子随他叫吧。”听她这么一说,我心里苦笑一声:呵呵,是亲切,可你若是知道你面前的这位先生就是他干爹,非得把他耳朵拧下来不可。
    “您好,欢迎光景,三位喝点什么?”走过来的服务生问道。
    “卡布基诺,谢谢!”
    “美女呢?”
    “蓝色夏威夷!”
    服务生又将目光看向了小寻,小寻望了望摆在吧台的冰激凌桶努力地咽了咽口水。
    “给他来一些冰激凌就行。”我笑着说道。
    “什么口味的呢?”服务生亲切问道。
    “能堵住嘴的就行,他不忌口的!”我的笑容多少有些阴险。小寻却是狠狠地瞪了我一眼垂头又玩弄起他的手指头。
    慕雪失笑地看着小寻,看了一会儿之后又将目光转向了我。
    “听说你也写书?”
    我一听写书这两个字,表情立即卑微起来。牵强地笑了笑说道:“业余爱好而已,在你面前多说可就是班门弄斧了。”
    慕雪的谦虚地一笑显然是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往下接,幸好这个时候服务生已经将饮品端上来了这才缓解了尴尬。
    她轻轻地喝了一口,又向我问道:“你的主业是婚庆主持,那你会不会对结婚的感觉也很平淡啊?”她这句话问的让我觉得这个姑娘好像有点愚蠢,难道杀猪的就对猪肉没有什么兴趣了吗?不过,在女人面前一向都很收敛地我轻笑一声,说道:“这倒也不是,每一场婚礼的主题都与新娘的性格接近。相反我很渴望能早点遇见我生命里的那一位和她举办一场不一样的婚礼。”她反倒没有唐突地问我如何个不一样,这也让我紧张的神经放松了许多。
    “这种见面的方式有点尴尬是吧?”我觉得作为男士总不能老是让人家寻找话题,便随和一笑的问道。
    “嗯,是多少有那么一点!”她含笑地点点头,然后是在用余光看着小寻。这小家伙倒是不觉得丝毫尴尬,完全将自己从这个环境中隔离脑袋深深埋进了那份冰激凌里面。看着他吃的小脸就跟花猫似的,我和慕雪都不由地失声发笑。
    “她叫林晓婉吧?我听嘉瑜提起过。”她垂下头不停地用吸管搅拌着鸡尾酒。
    曾在此刻之前,每次听到林晓婉的名字时,我的脸上都会泛起无比幸福的神色,向别人滔滔不绝地讲着她是一个多么善良、开朗的姑娘。可现在我却仅仅是胸口在隐隐地发痛,嘴里一个字也蹦不出来。
    “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对你们的过去挺感兴趣的。希望有时间你可以讲我听,我写个故事。”听她的语气多少都流露着一点遗憾,可她却不了解我此刻的心情,包括我自己除了能感觉心口在痛之外也不清楚我内心的情感。只是我在想,如果有如果,我宁愿和他们素味平生,那样的话我就不会如此这般的心痛。曾在年少时多么地渴望自己的身边有一群不平凡的朋友,和他们过着不一样的人生。可到了不得不接受现实的年纪,我却宁愿身边多一些陌生人,用平淡的心情去留意他们的喜怒哀乐。
    “你都写一些什么小说呢?”我淡淡一笑,试着转移话题。
    “悬疑的或者是鬼故事。”她说出这句话的时候神情并不大方,甚至举止有一些拘束。
    这个我能理解,毕竟看起来如此文雅端庄的姑娘会去写鬼故事的确有些骇人听闻!
    “是不是很吃惊?如果我有一段你们这样的青春一定会写出来的,才不会去写鬼故事骗人呢!”她这次倒是笑的很随和,那双漂亮的眼睛直直地看着我。我随即将头扭向了窗外,小声地说道:“每一个人都想去听别人的故事,可自己却不愿意接受成长。谁愿意将痛苦写出来呢?”
    “你——你都写过什么小说?”她低头又开始搅拌着那杯鸡尾酒,清脆的玻璃声让我颇为不爽!
    “都市言情居多,但文笔极差写出来的东西也都是不温不火的。”我牵强笑道。
    “时间是公平的,它会把好的东西为你留下来,也不会让你一直在错误的事情上浪费生命!”那是我第一次看见她的一颗小虎牙,我登时愣住了。尽管这句话让我听起来觉得浑身不自在,可那笑容却让我非常喜欢,真的非常喜欢。
    “爸爸——我——我肚子疼!”我还在欣赏着慕雪的那颗虎牙时,旁边的小寻突然一脸委屈地跟我说道。
    我当时根本没有反应过来,眼球已经被那阳光般的笑容深深吸引了。“他——他好像在叫你——”我还以为是自己这么看着她让她觉得尴尬,当我听到小寻重新喊了一声爸爸时,我当场跳了起来!
    “不——不是,小寻你叫我什么?”我恨不得将他拎起来直接塞进那冰激凌桶里,可还没等我这么做,慕雪已经起身要离开了。离走还送了我们一个礼貌的笑容。看着她的背影已经远了,我惋惜地叹了口气,随即又将小寻拎起来重重地放在了桌子上。
    “你肚子还疼不疼?”小寻看着我已经瞪眼珠子了,使劲地摇了摇头。“唔——不——不疼了!”我紧绷着的脸一下子眉开眼笑起来,孩子和女人的谎言有时候总会让人觉得滑稽可笑。我结账走出去的时候,刚到门口突然迎面跑过来一个扎着两条辫子的小女孩。她将一张名片捧给了我羞涩地说道:“刚才一位姐姐让我交给你的!”说真的,若不是看见满大街都是汉语标志我还以为自己身陷法国了呢。
    “她希望有一天你们能单独见面!”女孩说完之后便匆匆跑进了对面的小商店。我当时浅笑一声,谁知道下一次见面是什么时候呢?我根本就想不到我们第二天就见了面,而且见面的地点和心情会是那么的特殊。
    当天下午,我就将小寻送到了他爷爷奶奶那里。一方面是因为喝啤酒会变成大力水手的童话不管用了,另一方面是我要去做一件很庄重的事情!
    我穿着高中校服站在镜子前时,镜子里的面容格外平静。我当时揣摩我可能穿着寿衣躺在棺材里时样子也未必如此祥和。但我的心情呢?真是他妈的说不出来的难受!你即便看见我颤巍巍的手一丝不苟的拿着熨斗,你也未必能感受到我的心情。当我走进墓地的时候,天空是淡蓝色的,温和的阳光就像女人的胸膛在紧贴着你的脸。看见阿哲的照片出现在那个小框框上,我第一次真实的感受到生命的沉重,那种沉重让我以一下子弯下了腰软瘫在地上。
    脸上的泪水和烧嗓子的烈酒一起咽进肚子里,我万分清醒中尚有几分庆幸。幸而生活虽有意外却不像电影里演绎的那般精彩,晓婉至今还是不知道阿哲的事情,我们当时都知道不可能会隐瞒她一辈子,但至少也尽量使她不要痛苦一辈子。至于她会多久之后知道真相,知道后又要用多长时间忘记阿哲,鬼他妈也不清楚。不过我现在却好像明白了一点,我并不是那么的爱晓婉,当知道阿哲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我心痛过却没有醋意。现在她结婚了我仍旧是有心痛却没有酸溜溜的感觉,而且我清楚当时的那点心痛还是为了我自己,我为什么会在落寞的时候偷偷想她,而且想了这么多年?我真他妈的不明白,即便现在也想不明白。
    我一直在墓地坐到了天亮,我知道自己的样子该有多么的憔悴疲惫,但我的意识却是无比的清晰。
    “有时间见面吗?”我给慕雪打了一个电话,她接的很快。
    “你现在在哪里?”听她的声音似乎比我还要迫切见面,也可能是她为了赶稿子一夜未眠吧。
    我在墓地外边的公交站牌等了她约莫一个小时的时间,她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斜跨着一个白色的皮包风尘仆仆的下了车。早晨虽有些寒气但她也没有必要包裹的这么严实吧?还戴着一副黑色墨镜!虽然我觉得很奇怪却没有去问她,因为脑子里的一股冲动让我顿时时间非常紧迫。
    “我说,你写。”我黯然地说道。
    “就在这里?”
    “地点你选,我们边走边说。”
    这是一个分割点,从这开始之后我所讲述的大致上都是十年中穿插的事情。它永远不会和鬼故事一样让人听起来有他妈的多刺激,但至少它也不是鬼话连篇。慕雪有问过我,要不要在开头加上一句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我确信了她是写过很多鬼故事的女作家了,因为这是恐怖小说家惯用的手段。我摇头示意,我并不想把那段尘封的往事说出来,有些东西藏在心里是好的,说出来之后就变质了。到了现在我想说了,也只不过是不想让阿哲死的太过深沉,他的死至少比活了百八十岁更要深刻。当大家听我讲完之后,你们也许会感觉到,这不是我的十年,这是我们的十年。当然,我说的是也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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