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凡伯爵》第四十一章 斯顿,庞贝

  看着一脸的自信,神采飞扬的长子离开。老索尔转眼看了看妻子,问道:“这个儿子,比我有出息。”
  索菲夫人笑着点了点头,眸子中有自豪。
  “儿子可是很能干的。”
  随即,索菲夫人起身说道:“我去招募工人,进行酒厂的扩大工作。”说到这里,索菲夫人又有些头疼。
  “只是现在有了耕牛,农民们的种地热情很高。招募他们来酒厂酿酒,恐怕有点不好招募。”
  “提高一下工人的工资吧。”老索尔笑着说道。
  索菲夫人白了一眼老索尔,如果事情这么简单就好了。随即,索菲夫人扭着细细的腰肢,出了书房去忙碌了。
  老索尔注视着妻子离去的背影,眸光中有些沉醉。
  都这么多年了,她的身材还是一样好。
  老索尔心中暗道。很快老索尔就收敛心神,开始怎么考虑招募流浪骑士的事情了。
  别的路,老索尔只要写信就好了。
  比如说五大家族流落在外的族人,以及铁马家族流落在外的族人,总有在外边混的不如意,想要求一份稳定工作的人。
  老索尔只要写信给这些家族领袖,找来麦哲伦,让他们自己找人就行了。
  相信他们也很乐意帮助流落在外族人的。
  但是庞贝家,老索尔必须得自己写信。
  身为庞贝领主,庞贝家的领袖,老索尔对于自己的族人,还是很有感情的。
  而要招募流落在外的族人,斯顿,庞贝则是重中之重。因为斯顿,庞贝不仅仅是一名中级骑士,还是一名佣兵。
  这个世界是很混乱的。
  就算是目前普鲁士王国还比较安定,但也有乱党作乱,偏僻的地方有山贼,盗贼盘踞,还有一些魔兽,以及食人族出没。
  所以就催生了一个职业,佣兵。
  佣兵的职责就是保护往来的商人,旅人,免受这些危险的侵害。甚至国王,或是领主,会招募一些大型佣兵团,制定剿灭一些山贼势力,魔兽,乃至于巨龙。
  总而言之,佣兵是普鲁士王国,乃至于这个世界上重要的武力组成部分。
  “亲爱的斯顿堂兄。”
  老索尔在心里边打了一下草稿,然后拿起笔来,开始奋笔疾书。
  ………….
  普鲁士王国,是大路上典型的人类骑士王国,位于大陆的南端。庞贝家的领地,更是普鲁士王国南端的南端。
  而其实庞贝家族虽然说是最小的实地贵族,而其实在某种意义上却又不是。
  因为普鲁士王国的构成是这样的,国王是当之无愧的至高主宰,在整个普鲁士王国内,拥有一大片的领地,作为国王的自留地。
  在这片自留地内,拥有许多的宫廷贵族为国王效命。而另外一部分的势力,则是国王的封臣,也就是那些爵位实地贵族。
  类似于巴顿男爵这样的,才是真正的实地贵族。而庞贝家,其实只是封臣的封臣,是属于贵族中末流。
  而这些实地爵位贵族,或者是宫廷贵族,爵位都是分作五等。
  分别是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
  但注意的一点是,虽然在官方的地位上,公爵比侯爵高,以此类推,子爵比男爵高。
  但是在贵族圈子里,却不一定是。
  而且侯爵并不是公爵手下,男爵也不是子爵的手下。不管是公爵,男爵,子爵,他们的手下只有一个,那就是与庞贝家一样地位的,实地骑士领主。
  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他们并没有从属关系,大家都是国王的封臣,平起平坐,只是爵位高低而已。
  在贵族圈子里,一名血统高贵古老的伯爵,比一名蹿升出来不久没有底蕴的公爵要吃香。
  一名拥有庞大势力的伯爵,甚至比不上一名古老男爵来的受欢迎。
  这是一个血统,门第为上的规则。
  就拿庞贝家所在的奥兰治行省来说,省内拥有二三十位爵位贵族,互相之间犬牙交错,都同属于国王的封臣。
  爵位从公爵到男爵都有。
  但是奥兰治的执政者,却是一名伯爵。这个家族叫利比亚家族,首领是利比亚伯爵。
  全称是奥兰治执政者,利比亚家族的领袖,伯爵,大骑士,利比亚阁下。
  这个家族的血系,直系祖先是当年普鲁士初代王米修麾下的八大贵族,血统高贵无比。
  相比于一些新出来的公爵,侯爵,明显受到贵族圈子的欢迎。尽管奥兰治拥有比利比亚家族更加庞大的势力,但是奥兰治的执政者,每一代都是利比亚伯爵。
  如果把奥兰治比作是部落联盟,或者是城邦组织,那么利比亚就是城邦内推举出来的首领。
  而利比亚家族的大本营,黄金城,也是整个奥兰治最大的城市之一。它坐落在平原之上,北方是天然屏障,连绵数百里的大山脉。
  扼守一条通往王国腹地的大商路,因此而繁荣。
  整个奥兰治行省大的佣兵团,都有在这里设置总部,或者分部。其中,剑齿虎佣兵团的总部就设置在黄金城。
  而庞贝家的旁系族人,斯顿,庞贝就是剑齿虎佣兵团其下的中级骑士,一名战斗能力非常强悍的骑士。
  剑齿虎佣兵团除了总部在黄金城之外,在城外还有一座大型营地。一个准军事组织的佣兵团,在黄金城外拥有一座大型营地。
  剑齿虎佣兵团,可是提供给了利比亚家族一笔非常庞大的代价。
  而且如果黄金城遇到什么事情,剑齿虎佣兵团还有义务帮助黄金城进行防御。
  比如说如果那一天黄金城上出现了一头盘旋的巨龙,那么剑齿虎佣兵团硬着头皮也得上了。
  此刻,庞贝家的骑士,斯顿,庞贝正坐在一座帐篷内,坐在椅子上,靠着椅背,一只腿放在地上,另一只腿放在前方的桌子上。
  头上戴了一顶普鲁士风格的黑色圆帽子,很悠闲的样子。
  因为帽子遮挡,看不清楚他的容颜,但是从体格上判断,他是一位健壮而高大的男子。
  “爸爸,有你的信。”一名小萝莉从外跑了进来,兴冲冲的挥舞着一张信封。
  她生的极为可爱,肤色雪白雪白的,仿佛是真正的雪一样白。眼睛大大的,水灵灵的。
  穿着一身粉色的连衣裙,仿佛是画中走出的小萝莉。
  “谁会给我寄信?”斯顿,庞贝拿下了自己的帽子,露出了一张中年男子的脸颊,这张脸不怎么英俊,但是有冷硬的线条,看着十分硬汉。
  只是他的脸上挂着不着调的笑容,破坏了这份硬汉感觉。
  斯顿,庞贝耸了耸肩,一把抱过自己的女儿,在女儿的小脸蛋上亲了一口,惹得小萝莉扭着身子不依。
  “胡子扎人,扎人。”
  小萝莉挣扎着下来,一溜烟跑了。
  “哈哈哈。”斯顿,庞贝哈哈大笑,看着女儿跑掉的身影,一双眼眸中闪过深深的疼爱。
  他的父亲是老索尔的叔父,因为是弟弟,所以没有继承庞贝领。只能做一个贵族后裔,在外边讨生活。
  尽管拥有中级骑士的实力,但是佣兵的生活还是朝不保夕。
  他本有一位妻子,但病死了,留下了这位女儿。对于生活,斯顿没有什么憧憬的地方了,他唯一还在乎的人,就是他的女儿。
  斯顿坐会了椅子上,打开了信件阅读了起来。
  “亲爱的斯顿堂兄……。”
  斯顿,庞贝眼睛一眯。
  “是老索尔那个家伙。”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