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姐的贴身保镖》第2章 用自己的手段报复

  一名“战神”特种部队的特种兵,是有相当权威和荣誉的。
  尽管接待的警察听说犯罪嫌疑人是刘长运,但还是不敢马虎,让李小雅配合着录了口供,马上通报上级,实施对刘长运的抓捕以及开展现场取证工作。
  而李登云才带着妹妹前脚回到部队,班长就带着中尉来找他了。
  李登云是上等兵,在“战神”特种部队执行过许多尖端任务,立下过赫赫战功,中尉以下的领导是经常见,连上尉上校也都见过。
  他认识中尉,班长说中尉找自己,还觉得奇怪。
  中尉看了眼李小雅,然后对他说:“能借一步说话吗?”
  他点了点头,就跟着到了外面问:“长官找我有什么事吗?”
  中尉开门见山:“其实我是受人所托来找你。”
  他“哦”了声问:“谁?”
  中尉说:“我的顶头上司,梁上尉。”
  他还是觉得有些迷糊的问:“梁上尉找我?很重要的事吗?”
  中尉开门见山:“听说你妹妹被刘市长的儿子给欺负了,你到公安局立了案?”
  他顿时明白,是来说情的!他心里想,无论如何这件事情自己不会妥协,于是点头说是。等待着对方的下文。
  中尉单刀直入:“梁上尉和刘市长不但是同学,后来还是战友,所以他希望这件事情你能看在他的面子上,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你妹妹需要什么赔偿之类的,都可以尽管提,只要不诉诸法律就行了。”
  他觉得有些愤然:“我身为一名特种军人,为国家,为人民,为正义律法,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我妹妹出了这样的事情,你说我能让凶手逍遥法外吗?以后我还有何面目面对我的国家,我的军装,我自己的良心?”
  班长帮着劝说:“登云啊,其实原则是死的,人是活的。很多事情都是可以变通的。”
  他的态度却相当坚决:“按照道理说,我妹妹出了这样的事情,部队应该站出来和我一起维护我妹妹的权益才是,怎么能反而劝我不追究呢?”
  中尉似乎有些不高兴了:“平常见你执行任务,头脑四通八达,这样的事情你怎么就想不通呢?你以为这真是青天白日的社会?错了,口号是这么喊,事实上还是权力的社会。法律?法律是什么?不过是权力者手里的工具,是领导者的特权。你觉得,胳膊能扛得过大腿吗?”
  他听了这话也相当不满的生出抵抗情绪:“我知道这是什么样的社会,知道这社会的潜规则。可是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这样想的话,也许就像鲁迅先生说的,国将不国了。”
  班长夹在中间也束手无策,他清楚李登云的脾气,所以无从劝说。
  中尉已经明显的生气了:“我已言尽于此,你要执迷不悟,也就由着你吧,我倒要看看你能怎么去扳倒他!”
  说罢怒气冲冲而去。
  班长毕竟和他相处得久,而且两人感情不错,于是好言相劝:“登云啊,不是我说你。记得咱们部队有一句话吗?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这服从命令不只是在战斗任务方面,也体现在生活和平常的方方面面,你得罪了领导,对你的以后会很不好。”
  他点头:“我明白,我也知道做人在利害关系之上要懂得妥协,但是,每个人的妥协都有自己的底线。这件事,就算拼了我自己的老命,我也一定会与所谓的强势者抗争到底!”
  但接下来,李登云才知道,现实给他的压力与打击不仅仅在这里,而是在这个社会方方面面每一个角落。
  他到公安机关问询案件进展,办案人却总说现有证据不够提交检察院,还在调查取证中。暗一时间段的监控录像被故障删除,无法证明刘长运和同伙的绑架事实。
  他愤然的说:“那我妹妹体内的精掖,与刘长运的吻合,这不是铁证吗?”
  办案人说:“只有精掖不足以证明墙奸事实,因为还有可能是通奸。现在你妹妹说自己是被刘长运强迫的,也只是片面之词。她到底是被刘长运绑架而去,还是被某种可能性的东西诱惑了自己跟去?谁也说不清楚,这个时候需要的是证人。你是特种军人,更知道法律讲的是证据!”
  他很无奈,虽然明知道这是对方的一个借口,为了某种利益而刻意找出的借口,但他却无可奈何,案子是别人在办,不是他在办。
  于是他想找到妹妹是被绑架走的证据,在妹妹说的被绑架地点取证,那些摊贩告诉了他妹妹确实是被绑架走,但是都拒绝出来作证,因为怕刘长运报复。无论他哀求还是怎么,都无济于事,这社会,人们必然的要为自己的利益考虑。
  终于,刘长运被以证据不足而释放。
  他在公安局愤然大骂,但公安局的人说检察院觉得证据不足,驳回来了,他们也没办法。
  那个晚上,他猛抽着烟,突然觉得心里从来没有过莫名的烦躁,也许,说得更准确些叫愤怒。他一直以为自己是神,用自己的生命能完成很多轰轰烈烈的任务,战友佩服,领导称赞,如今自己的妹妹有事,自己竟然有心无力。
  一个很坚强的男人,忍不住泪湿眼睛。
  妹妹看见哥哥为自己的事情日夜奔波操劳,整个人都憔悴了,心疼的劝他说:“哥,不该发生的也已经发生了,就算他去坐牢了,也挽回不了什么。你也不要太难过,好好的做好自己的工作就好了。”
  妹妹越是这么说,他越觉得内疚,难过。
  他那时候突然有了那么邪恶的一个念头,既然法律给不了自己想要的公道,那么就靠自己去要了。
  …………
  刘长运和他的一帮狐朋狗友正从卡拉ok里庆祝平安无事出来,几个人去停车位开车,刘长运手挽着一个长相妖媚的女人和其他人就在马路边上等着车子开出来。
  那个女人是他花钱找的,ktv里的坐台小姐。站在马路边上,两人还仍然忘我的做着一些亲密举动,抚摸,亲吻,彼此开着暧昧的玩笑。
  女的妖媚的笑着:“看你这猴急样,好像多久没见过女人一样。”
  刘大运说:“怎么可能,大宝的广告词,天天见呢。”
  女的开玩笑:“天天见的都是别人的吧。”
  刘大运说:“大凡我真是百分百中意,就是别人的也要占有。”
  女的说:“真想得出来,那不就是禽兽了。”
  刘大运听得出她是在开玩笑,所以也并不生气:“等会,找个温柔舒适的床,我就用禽兽的姿态,和你大战三百回合,看把你爽的叫的。”
  女的从鼻孔里挑衅的“哼”出一声:“大战就大战,谁怕谁啊。”
  刘大运不经意的抬起头,突然,他看到了一张可怕的脸。
  可以说,从小到大,他从不知道什么是“怕”字,江城这么大,只有别人怕他的份,但是他看到这张脸害怕了。
  准确的说,是因为害怕了那双眼睛,燃烧着仇恨的怒火,像要把他生吞活剥似的。
  这个人正是李登云。
  他用尽自己的才能查到了在这家卡拉ok唱歌的刘长运,所以一直等在外面。他还是理智的,知道到卡拉ok里去教训刘长运,动静会闹得很大,罪名也会大些,会多个扰乱公共场所治安罪,所以他在外面等着刘长运。
  他双目喷火的一步步走向刘长运。
  刘长运的同伙也看见了他,都做好了保护刘长运的准备。
  刘长运很害怕,因为他知道对方是特种兵,一拳一脚都有可能让自己筋断骨折,于是赶忙命令手下:“妈的,给我挡着他!弄死他!”
  同时从身上摸出了手枪,如果对方真的逼近他了,他一定会开枪。虽然持枪本来已经是非法,开枪更是大罪。但在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情况下,他宁愿先把法律放在一边。生命和健康在他眼里是宝贵的,但法律在他眼里,是可以摆平的,因为他老子有权。
  刘长运的手下和狐朋狗友有的拔出匕首有的赤手空拳,都扑向了李登云。
  但他们的拳脚与匕首,都近不了李登云的身,不是被他避开就是被他给格挡住,甚至被他快一步抢先击倒。
  李登云是什么人,顶尖的特种兵,经过了相当多被围攻的实战演戏,有相当丰富的经验,而且那些对手也都训练有素。
  很快十余人就都被李登云给撂倒东倒西歪的一片。
  刘长运都准备着要向李登云开枪了,可是李登云不是凡人,他早瞥见了拿着枪的刘长运,所以在最后几个攻击他的人里,他留下了一个,将对方控制住之后,用力的推出,撞向刘长运。
  刘长运忙向一边让开,可李登云却早随着那个撞过去的人跟进了。
  在刘长运的枪还没有抬起对准他的时候,他就一手掐上了刘长运的喉咙,然后下面的脚一勾,刘长运顿时摔倒在地。
  他没有继续下面的动作,而是用那种侮辱性的话对他说:“你在江城不是像螃蟹一样横着走路吗?有本事站起来开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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