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芒万丈(明星文)》8-14

  ☆、8 梦想
  喂,兄弟,我要带你走
  离开伤心的地方
  去找新的方向
  就算你还有迷惘
  也请记得我们的梦想
  嘿,兄弟,我们一起走
  我是你的方向,你是我的臂膀
  即使一无所有,至少自由坦荡
  总有一天到了路的尽头
  我们终将,光芒万丈
  早春三月,北京的冬天刚刚过去,树木依旧光秃秃的,半点绿意都没有。但阳光正好,风也不再刺骨,下午的时候,黎舒跟乐队练了歌,几个人坐到酒吧外面的椅子上,凑一块儿抽烟。
  魏蕾拿著一张乐谱,把上面这短短的几行字,翻来覆去的看,她拧起眉问郑鸣海:“你这是啥?打油诗?”
  “这是歌!我写的歌!!”郑鸣海气得冒烟,给了女孩额头一个爆栗:“瞎说个啥!我多有才!”
  “嘁,”魏蕾撇撇嘴,十分不屑的拈著纸角甩了两下,伸到黎舒眼前:“喏,你瞧瞧。”
  黎舒拿过乐谱,埋头认认真真的看了,抬起头来呵呵一笑:“我觉得还好呀。”
  “这也叫还好!”
  魏蕾给了黎舒一个“你很没品”的眼神,从他手中抽回纸,伏在桌上刷刷的几笔改了,又推出来:“看!”
  “啊,r麻!!”一看她改好的东西,郑鸣海叫了起来,”简直让人发指!“
  魏蕾并没大改,稍微做了点修饰,然後将干瘪瘪的“兄弟”,改成了“我的爱”。
  “你知道个屁!”魏蕾给了他一脚,然後拉过黎舒:“小舒,你看!“
  黎舒看了看,心头怦的一跳,“我的爱”,这……
  这歌原本是郑鸣海写给他的吧,他有点自作多情的想,如果改成这样,实在是太r麻了点吧……
  “嘿嘿,其实也还好啊……”
  他又笑了,春日的阳光下,皮肤好像透明,白得晃眼。
  郑鸣海和魏蕾都为他的笑容有瞬间的失神,回过神来同时拍了一下黎舒的头:“你就知道糊弄我们!!”
  哪里是糊弄,黎舒委屈的抹了把额头并不存在的汗,他是真心觉得他俩都好,最好的不过就是这一刻,他年轻,有爱的人,有真心对他好的朋友,还有对於未来满满的希望。
  琢磨完了歌词,俩人又吵吵嚷嚷的说要给乐队一个新的名字。三个人拿著笔在纸上涂涂画画,写了满满一页,最终郑鸣海才划了一个圈,选定了魏蕾起的名字,一起开心的笑了出来。
  他眯起双眼看著眼前的两人,嘴角始终挂著笑,脸颊上有两个极清浅的酒窝,看著他们亲昵的样子,心里不是不会发酸,可有什麽关系,爱的滋味依旧醉人而芬芳。
  到了晚上,黎舒第一次正式登台唱歌。他们乐队一般都是後半段才出来的,为了让黎舒适应,这天刻意换到开头,客人不多的时候就开始。
  黎舒站在台上,强烈的面光刷的照到他的脸上,有那麽一瞬间,让人眼盲。
  黎舒闭上眼睛,站在麦前轻微的呼吸,然後听著郑鸣海的吉他声,开始歌唱。
  第一次在人前唱歌,黎舒紧张得连一步都没挪过,就像脚下粘了胶,一动不动的给钉在了立麦前,他屁股下有个高脚的木质吧凳,却始终忘了坐。
  但他清楚的感到,背後郑鸣海投来的目光。听著他的吉他,紧张的心便能慢慢放松,让声音自然而然的从喉咙里放出来,到达每一个地方。
  黎舒人生中的第一首歌,在郑鸣海的鼓励和魏蕾热烈的掌声中完成,郑鸣海在台上笑嘻嘻的搂住黎舒的脖子,对所有人说:“从今儿起黎舒就是我们的主唱!”
  “哟哟哟!”台下的观众开始起哄,郑鸣海一直不错,黎舒又那麽好看,对这个新的乐队,他们还是很感兴趣的:“那你们叫啥呢?有名了没有!”
  “非梦,”黎舒拿起话筒,微微一笑,“我们叫非梦。”
  非梦,并非是梦。
  郑鸣海没有确切的描述过他的梦想,又或者他也不甚清楚他们的未来应该如何,他只是想一直做乐队,他们能写出自己的歌,他们可以越来越好,越来越红,可以赚到钱,还可以出唱片,可以靠音乐自由自在的生活,这就是他当时所要的全部。
  黎舒把这也当做自己的目标,并且真心的热爱上了唱歌,热爱上被人注目的感觉。他被母亲和钢琴束缚了十几年,年纪很小的时候就学会了冷静自持,甚至有些自闭,但现在的他,渐渐变得自信爱笑,越来越越能放开。
  他从只会呆站在立麦前,到能随意的坐在台上,再到随著节奏扭腰,甩头,扛麦,在台上又蹦又跳像个小疯子,无比的开怀,然後带著满场的人,和他们一起疯。
  魏蕾拉他去染了发,满头的淡金色,和他那张漂亮的脸一起,在灯光下散发出炫目的光。
  他们还凑在一起写歌,郑鸣海把从前写的东西都整理出来,然後弹著吉他和黎舒一起,一首一首的试。黎舒毕竟学了十几古典音乐,很快就能帮著郑鸣海写曲,词则交给魏蕾,她能把郑鸣海想写的东西更好的表达出来。他们的东西还青涩稚嫩,但胜在真诚纯粹,还有股不管不顾的劲儿,和著黎舒干净的嗓音,非常有感染力。练了一段时间,非梦的好几首歌都像模像样了,晚上在酒吧的表演,也一首首的加上去,到了夏天,甚至还加了一个场。
  因演出变多的关系,魏蕾到了暑假干脆家也不回了,就留北京,每天帮忙乐队跑场。
  黎舒的班是没法上了,他本想找个白天的工作好歹做做,但通常都弄到凌晨2,3点才能回家,傍晚的时候又要跟乐队一起做准备,更别提还有排练,白天再上班,实在太过幸苦。
  乐队有了比较固定的收入,但和北京千千万万地下歌手乐队一样,靠这点收入,还不足以养活乐队,养活自己。
  郑鸣海依旧出房租,大部分钱都贴乐队了,魏蕾把自己的钱都拿出来贴生活费,还跑去找了家教的工作,赚到的钱都给乐队买了衣服。虽然只是三个人上动物园的批发市场淘的,但捣腾出来也还不错,毕竟黎舒和郑鸣海都长得好看又年轻,怎麽折腾都难看不了哪里去,那是相当的经毁,哪怕批了块抹布在台上,也惹得下面一拨小姑娘尖叫。
  黎舒觉得很过意不去,魏蕾把演出一半的钱都给了他。剩下的四分之一给了鼓手贝斯,再剩下的就攒起来,说是做乐队基金,她跟郑鸣海,是完全的倒贴了。黎舒起初也不肯要,但俩人非要他拿著,黎舒也只好收起来,但平时也是能省就省,填饱肚子了事,别的都不管,也把魏蕾给他的钱都攒了起来。
  那时候他们是真的穷,多的一分钱都不可以乱花。魏蕾攒钱的目的,是琢磨著要去租个录音棚,他们可以先自己录张cd,可以摆在酒吧门口卖,还可以拿到学校和地铁口摆摊,更重要的是,她打算把他们的歌寄去各个唱片公司,看有没有人肯签。
  魏蕾一面数钱,一面向郑鸣海黎舒宣布了她的计划。
  郑鸣海正抱著吉他琢磨他的曲子,旁边的落地风扇转得呼呼的响,但他的汗还是跟著脖子往下淌,很热。听了魏蕾的话,他有些不耐烦的拨了一把弦:“太著急了吧!”
  魏蕾最见不得他这磨叽样,捏著钞票啪啪的拍在他的吉它上:“急什麽!大哥你也不看看自己几岁了!”
  “等明年这个时候一毕业,你家老爷子还不一样要逼你去上班!到时候还能这麽自在?”
  “再说了,要真的我们毕业上班,乐队散了,小舒怎麽办?拉人家来折腾这麽久,怎麽也得拼一把,有个结果吧?!”
  郑鸣海抬起头,望著天花板想了一下,然後转头看黎舒。
  黎舒盘腿坐在他身边,埋著头专心的啃西瓜,他身上还穿著去年做促销时发的t恤,领口已经变了型,松松垮垮的搭在肩上。
  郑鸣海想起春节那时他拖著黎舒回北京的时候,心里没来由的发酸。
  “老婆你说得对!都听你的!”
  “那是!当然得听我的!我做你女朋友,你赚大发了好吧?”
  黎舒低头呵呵的闷笑,把眼里一闪而过的落寞都掩了去,然後把包里的钱翻出来,递给魏蕾:“钱够不?我这里还有!”
  魏蕾拿著钱,吓了一跳,黎舒给她的钱,比她手里的还多,大概是把他所有的家当都拿出来了。她忍不住叫了起来:“黎舒!你怎麽搞的!”
  “啊?”黎舒不解的看著魏蕾,“怎麽啦?”
  “都不花钱!你平时怎麽过日子的?!”
  黎舒想了想,每天接近中午才起来,下午就跟乐队混一起,一直到半夜,除了唱歌,还是唱歌,花钱干嘛?也没什麽好花的呀。
  “你拿去就是了!”黎舒笑了笑,“我没什麽花钱的地方。”
  “不行!”郑鸣海一把抢过魏蕾手里的钞票,二话不说塞进黎舒的口袋里:“你别瞧不起哥!我来想办法!”
  ☆、9 我不是同x恋
  说是这麽说,郑鸣海能想到的办法还是借,好在哥们儿多,东凑凑西凑凑,再把自己前两年买的最贵的一把吉他给卖了,也还是搞了笔钱出来,交给魏蕾。
  黎舒背後又偷偷塞钱给魏蕾,魏蕾见他真急了,这才收了一部分,还是把大半都留给了他。
  当时北京的录音室不多,价钱对於穷学生来讲还是相当的贵,他们又没人会混音,请人做後期也是笔钱,因此在进棚前,逮著那几首歌反反复复的练了很多遍,就想在棚里能省点时间。但真的开始录时,几个人都僵著,一首歌搞得七零八落,差点笑场。
  最先镇静下来的反而是黎舒,他闭上眼睛,想起从前练琴的时候,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只与钢琴相对,只与音乐相伴的日子,然後开始唱歌,声音澄澈透亮,像他这个人一样,没掺丁点的杂质。
  录好歌之後,郑鸣海又让玩儿摄影的哥们儿帮他们拍了照,拿给魏蕾折腾出个简单的封面来。
  正面黎舒的一张脸,他微微收著下巴,抬眼往上看,睫毛美得像女孩子,眼神却透著冷冽,郑鸣海和其它成员在背面,只有个模糊的剪影,倒像个摇滚乐队的样子。
  魏蕾捧著cd,笑得一脸荡漾,然後叭唧一口,在黎舒脸上印了个唇印,塞给黎舒:”收著!做纪念!不许弄丢啊!我以後会检查!”
  黎舒哭笑不得的接过cd,m了m自己脸颊旁的非梦两个字,也很是兴奋,又有点不好意思:”这样好吗只有我,好傻啊!”
  ”傻什麽!”魏蕾开心的捏了把黎舒的脸:”我们家小舒最好!没人比得上!”
  乐队在酒吧里表演的时候,魏蕾就在门口摆了摊,卖他们的cd。
  黎舒年轻漂亮的脸,铺在一个矮小的桌上,引来一拨又一拨的女孩子尖叫,魏蕾笑眯眯的数钱,还时不时的帮黎舒收收礼物。
  光在酒吧门口卖,好像还不过瘾,郑鸣海终於还是拉了黎舒去地铁口摆摊。
  他从前就想这麽做,他就想每天坐在人来人往的地铁口唱歌,不是为钱,也不是为出名,而是觉得这世界上有这麽多人,总会有人听得懂他唱什麽。
  他弹吉他,黎舒站在他身旁,穿了一件白衬衫,旁若无人的唱歌。若有人驻足,他就对人点点头,若有人鼓掌,他就说谢谢,若有人掏零钱,他就一本正经的跟人家说,我们不是卖唱的,我们是卖碟的。
  郑鸣海每次都被他逗得笑场,他笑得趴到黎舒肩上,或者搂著他的头摁到怀里使劲揉,他说黎舒啊黎舒,你这个傻瓜!
  非梦和黎舒,渐渐的开始有了歌迷,也开始有人想追他,女孩子也就算了,通常叫魏蕾给打发糊弄掉,但他们没想到的是,居然还有男人。开始时没人察觉,只是有段时间每次他上台唱歌,必定会收到一束玫瑰,火红的,拿牛皮纸包著,自以为浪漫的放在他立麦前,花瓣间还要c上一张写了情话的卡。
  郑鸣海和魏蕾拿这个笑话了黎舒好几回,渐渐的却感到不安,这人送了大半月玫瑰,却始终不见人影。
  黎舒倒没放在心上,他不介意别人在他唱歌时说我爱你,他会对他们微笑,大方的说谢谢,但这仅限於舞台上。不唱歌的时候,旁人於他,不会有什麽太大差别,他的世界里只有唱歌,乐队,和郑鸣海而已。
  因此再多的玫瑰,对他而言,也仅仅是花。
  晚上唱完了歌,黎舒和郑鸣海魏蕾一道往回走。暑假才刚过,算来黎舒到北京,整整一年。一年前他失魂落魄的独自来北京时,是绝不会想到还能有现在这麽开心的日子。郑鸣海又新弄了辆自行车,每天晚上前面坐一个後面驼一个,吭哧吭哧的往家赶。那时候他最大的愿望,就是能有辆摩托,最好是有跨斗那种,这样就能同时载了两人去兜风。
  那天黎舒正笑著听郑鸣海吹牛,他们才刚推著车出酒吧巷子,就被几个混混栏了下来。
  ”干嘛?!”郑鸣海跨下车,浓眉一挑,不动声色的把两人护在身後:”兄弟有事?”
  ”哟哟,哈哈哈哈!”几人y阳怪气的一阵笑,然後有人冲黎舒吹了口哨:”不是找你的,找他!!”
  黎舒皱皱眉,想也没想就站出来:”找我有事?”
  他的声音不高,稍微有些不耐,却是一点都不怕的,对面几人一愣,转眼又笑嘻嘻的:”我们老大找你!”
  什麽老大,几个半大孩子的头儿罢了,有点儿邪气的年轻男人站了出来:”黎舒,我每天送你的花收到吗?”
  黎舒想了想,点点头,”谢谢,你有事吗?”
  青年听他说谢谢,顿时心花怒放,凑他跟前眨眨眼:”不用谢我,我喜欢你。我想跟你交朋友。”
  “交朋友?!”
  “交朋友,嗨,就是谈恋爱!”
  说了谈恋爱,这家夥倒有点不好意思,故作潇洒的撩了撩额头的发,眼睛却是紧张的盯著黎舒。
  这算什麽,表白?!
  郑鸣海和魏蕾吃了一惊,魏蕾厌恶的一把拉过黎舒:”神经病!别理他!”
  黎舒也是心头一跳,抬头看了眼郑鸣海,他也是满面怒容,眼看就要发飙,黎舒赶紧说:“你搞错了,我是女的!不,不,我不是女的!”
  黎舒著急说岔了嘴,一下子涨红了脸,看在喜欢他的人眼里,自然又是一道养眼的风景,连声音都放低了,刻意的不正经也收了起来:“我知道,我喜欢男的,黎舒,我喜欢你。”
  “去你妈的-------!!!”
  郑鸣海一拳打到那人脸上,又狠又准,打得人头一偏差点倒在地上。
  “妈的!找死啊!“
  他趔趄两步,旁边的兄弟马上过来扶他,准备撩袖子跟郑鸣海干架。谁知那人摆了摆手,他今天带人来,早知道会这样,不过不这麽干,他又觉得不甘心不过瘾,非要轰轰烈烈的闹上这麽一场,就算黎舒不接受他,他也要让黎舒记著他。
  他推开兄弟,抹了把嘴角,扯了个笑瞥了眼郑鸣海和魏蕾:“关你屁事!”
  接著他又站到黎舒面前,轻声说:“黎舒,我喜欢你,我知道你也喜欢男人,对不对?我们试……”
  “滚!!变态!!”话还没说完,郑鸣海扯起他的衣领又是一拳,这一拳比刚才那下还狠,直接把他扑倒在地摁著打!
  “我`c!上!”这下可好,那几个混混一拥而上,全都往郑鸣海身上招呼。
  眼看郑鸣海吃亏,魏蕾一面拿著包在外围砸人,一面扯著嗓子开始尖叫:“混蛋!杀人啦!”
  开玩笑!这儿可还算他们的地盘!还能被人给欺负了去?!
  只是这边热血暴躁,引起这一切的那个人,却呆呆的退到一边。有酒吧的熟人冲出来帮忙,人越来越多,谁也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麽,全都急吼吼的扯著嗓子骂,然後抡胳膊干仗。
  黎舒怕了,这混乱的场景多像他离开学校的时候?他架起郑鸣海的自行车,转身就跑!他拼命的蹬著车,燥热的风在耳边呼呼的响,肺都要给灌满了炸开来,一颗心更是狂热的鼓动不已。他听不到任何声音看不到任何东西,只知道闷著头向前冲──
  可他又能跑哪儿去?
  还是乖乖回了地下室,砰的一声关上门,钻进他自己的那张小床里。
  暑假里魏蕾经常过来,黎舒觉得实在不方便,就拉上帘子搞了个单人钢丝床,一个人窝在角落。
  其实除了稍微热点儿,一切都好。
  他可以开心的与他们在一起,又不必看他们亲密的样子。
  我不是……我真的不是……
  黎舒躺在床上,大口大口的喘气,委屈得直想哭,我真的不是。
  “黎舒!开门!你发什麽疯?!开门!!你给我开门!!”
  郑鸣海在门外疯狂的砸门,黎舒居然把门反锁了!刚才他见黎舒骑车跑了,赶紧瞅著空当拉了魏蕾开溜,不过魏蕾完全跟不上他的速度,被他远远的甩在後面。
  “开门!!快啊!!你在不在?!”
  郑鸣海急了,本来x口的那口恶气就还没发泄够,只得在门外把门往死里踹,谁料一点预兆都没有的,黎舒就开了门站在他面前,害他来不及收回的脚差点踹到他身上。
  “黎舒!”
  郑鸣海愣了,“你,你没事吧?!”
  黎舒一言不发,咬著嘴唇气鼓鼓的看著他,眼圈都有点发红。
  他闭上眼睛深吸口气,冲郑鸣海吼:“我不是变态,我不喜欢男的,我不是同x恋!!”
  ☆、10 如果我现在死去
  郑鸣海郁闷了,他没想通,黎舒受了欺负,他替他出头,怎麽反过来还要被甩脸色?连魏蕾也骂他。
  他又不能跟他们俩发火,只好蹲门边抽烟。
  刚才打架打得爽,又心急火燎的追人,现在平静下来,郑鸣海才感到嘴角阵阵抽痛,伸手一m,原来已经破了。
  魏蕾见他那窝囊样,还是有些心疼,想再敲黎舒的门,但想想又觉得还是让他自己先静静比较好,掏出纸巾胡乱的给郑鸣海擦了两把:“活该!”
  黎舒在门里站了许久,他以为他们会再敲门,外面却渐渐没了声响。
  冷静下来,他也知道自己很任x,胡乱把气撒到他们身上。其实有他们什麽关系?是他自己偷偷喜欢郑鸣海。
  他们一定是走了吧……
  即使不回这里,他们还有别处可去。
  黎舒难过的想著,尽管他知道自己没资格伤心,却还是忍不住,蹲在地上默默的流泪。
  一扇门,隔了三个人,就这麽糊里糊涂挨到黎明。
  天空半明半暗的时候,黎舒被冷醒,再无睡意。
  有几缕晨光从墙上方的小半拉窗口s进来,无数细小的尘埃浮浮沈沈,房间里一片寂静,他的心也跟著空空荡荡。他抹了一把脸,觉得这房间再让人呆不住,便拉开门想出去跑步。
  他想出去唱歌,在阳光下边跑边唱,想把堵在心中的那些感情,通通宣泄出来,像他一直做的那样,然後把它们消散在风里。
  “啊……黎舒,你醒了?”
  郑鸣海眨眨眼,冲站在他面前的黎舒笑,带著明显的歉意和讨好,嘴角挂了团淤青,看起来傻乎乎的。
  他与魏蕾在门口呆了一夜,後来实在撑不住,两人拥在一起坐地上迷糊了半宿,又被黎舒开门的声音惊醒。
  魏蕾还没醒,在郑鸣海怀里皱著眉换了个姿势,继续睡去。
  黎舒想起半年前在火车上的那个夜晚,他也同她一样,在郑鸣海怀里呆了一夜,然後偷偷的爱上他──如果时间可以停留在那一刻就好了,可惜青春那麽长。
  他感到喉咙发紧,疼得厉害,有灼热的y体马上就要冲出眼眶。
  闭上眼,深吸口气,黎舒对郑鸣海伸出手,“快起来,怎麽坐这里。”
  郑鸣海嘿嘿一笑,推了推怀里的魏蕾,然後握住黎舒的手站了起来。
  “哎哟……”魏蕾总算醒了,勉强睁了眼,挂在郑鸣海身上问黎舒:“小舒你没事了吧?哎哟……你们没一个省心的……”
  “没事,我没事!”
  黎舒拉著他俩进房间,看他们倒在床上,因在门外坐了一夜浑身都难受,两人都四仰八叉的躺在床上直哼哼。而他站一边,手都不知道往哪里放。
  “对不起,对不起。我再也不这样了,对不起。”
  好像就在一瞬间,纠缠在心中几月的一场恋情,褪了个干干净净。
  没人知道他曾给了他无限的幸福与甜蜜,也没人知道,他曾为他辗转反侧,为他黯然神伤──可那是错的,一点机会一点余地都没有的错,如果说他独自演了一场戏,那现在也该散场。
  黎舒依旧跟他们混在一起,依旧每天都笑著,像什麽事都没发生过一样。
  然而还是有什麽东西悄无声息的变了,没人能说得清那是什麽,只看见黎舒站在那个小小的舞台上,一天比一天更加迷人,像是全身都放著光。
  罗凯每天依旧站在台下看他唱歌,他们走到哪儿,他就跟到哪儿。被郑鸣海打了又被黎舒拒绝,都没关系,花是不敢再送,郑鸣海又会找他茬。再说送再多的花,黎舒也不当回事情,他就只是站在台下,天天看他。
  他也不明白自己喜欢黎舒哪一点,只知道他在舞台上,任何一个细微的动作都让他心痒。
  他想把舞台上那个干净的、澄澈的男孩带回家,好好的爱他,抹掉他眸中那抹看不见的伤。
  那些日子里,黎舒唱了许多的歌,郑鸣海写的和一些必唱的经典老歌,他每晚都以最好的姿态站在台上,站在郑鸣海的身边,一首接一首的唱。
  爱虽落幕,却没能轻易离开,它只是转身躲到後台,悄悄的藏了起来。
  那时候他最爱的,是前几年另一个乐队不太红的一首,他没跟乐队说一起练,只是每天在心中反复的唱:
  如果我现在死去
  明天世界是否会在意
  你梦里何时还会有我影迹
  在你眼中
  在你梦里
  在你心底
  我曾是那唯一
  “这男孩子不错哦,有前途。”
  坐在二楼的一个中年男人饶有兴致的看著舞台上的黎舒,笑著凑到旁边年轻男人的耳边:“荣少,我们可以签他。”
  荣耀锦点点头,深遂的眼睛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光。
  他看见黎舒站在台上,把修长白`皙的手指放在光洁的额头,闭著眼唱歌,声音清冽,直透人心。
  然後他抚上麦,仰头睁开眼,柔软的双唇漾起清浅的笑,黑瞳正好对上荣耀锦的双眸。
  也许这只是错觉,他在明,他在暗,黎舒未必真正的能看到他,但荣耀锦清清楚楚看到,黎舒眼睛里藏著团跳动的火焰,闪烁著迷人的光亮。
  荣耀锦轻轻的笑了,薄唇边漾起的是一如既往的志得意满。
  他开始仔细打量黎舒,太瘦,个子不高,皮肤很白,白衬衫下的锁骨非常漂亮,连那只廉价的银色十字架也显得耀眼。还有黑色皮裤,把腿裹得紧紧的,他拿著麦转身,对著身後的吉他手唱歌,有那麽一瞬衬衫下摆被撩开,腰臀之间的线条,很是撩人。
  看来北京也不会太无聊,荣耀锦喝了口酒:“看他值不值罗……”
  几天之後,魏蕾收到一封信,香港荣氏传媒的邀请函。
  信上说荣氏收到过非梦的歌,他们正好在北京新开了分公司,有意邀他们加入,请他们面谈。
  “啊啊啊啊!!”魏蕾兴奋得抱著每个人亲,特别是黎舒,脸上被印了个超夸张的唇印,“小舒!!太好了啊哈哈!!”
  “啊,有这麽夸张吗?”黎舒有些m不著头脑,从前他是完全不懂流行音乐,唱了段时间歌,也知道了几家大的唱片公司,“荣氏传媒”却从来没听过。
  “笨!”魏蕾不满捏了把黎舒的脸,“你知道什麽!这是荣氏!华语乐坛最厉害的经济公司!如果真能签到他们……”
  “哈哈哈哈!”魏蕾一副做梦都要笑醒的表情,“如果真能签到他们,随便什麽唱片公司,都不是问题好不好!!”
  “是,黎舒,”郑鸣海还绷著,并不像魏蕾那麽夸张,但也忍不住喜上眉梢,笑著把黎舒的脑袋搂在怀里一通乱揉:“真的,要是真签下来,我们一定能行!”
  黎舒其实也不太明白到底怎麽回事情,但见他们那麽高兴,也跟著开心。关於未来,他想不到太多,只觉得能跟他们一起唱歌就是好的。魏蕾给他看演唱会的碟子,绚烂的舞台,如海的人潮,还有那些万众瞩目的歌手,音乐和激烈的情感,无边无际,让人心醉神迷。
  魏蕾说小舒你有天也能做到的,我绝对相信这点!
  几个年轻人兴奋极了,为了眼前这个八字还没一撇的机会,敞开喉咙大喝特喝庆祝,开始迫不及待的做起美梦来。
  郑鸣海说他们以後会出好多专辑,一进音像店架子上一整排都是他们的作品,一张接一张,挨在一起,还有他们的海报,也贴得到处都是,所有的人都听过他们的歌。
  魏蕾嫌他没想像力,她说他们应该去做巡演,先是全国,然後全亚洲,全世界!他们会是最好的乐队,有无数歌迷,还可以像国外那些乐队一样,唱一辈子,唱到老!
  黎舒抱著酒瓶呵呵的笑,听他们满嘴跑火车,乐得不行。他红著脸拿酒瓶当麦克风,唱了一整夜的歌,开心得不得了。
  在他们眼中,未来像手中啤酒,散发著金色的光芒,和另人眩目的芬芳。
  然而几天後他们知道,梦只能暂且是梦,事实与之相去甚远,达成梦想的路途,也要比想像中艰难得多。
  ☆、11 所谓的机会
  到了约定那天,几个人按时到了荣氏在北京的新办公室。一看傻了眼,不大的接待室里已经坐满了人,都是地下乐队和歌手,他们全都同他们一样接到了通知。
  他们以为会见著老板的,没想到只有个小助理跑出来跟大家交待,今天老板来不了了,一会儿挨个先跟经纪人谈,不过得慢慢等……
  几乎所有人都不满,但要就此放弃这个机会,却谁也不肯。
  於是排班。
  小助理跑出来,一个个往办公室里领,时间有长有短,出来时也是几家欢喜几家愁,看不出个所以然来。
  郑鸣海十分不耐,一下午都在黎舒与魏蕾面前走来走去。
  他感到屈辱。
  即使他们还不够好,他也没上赶上杆子著求人喜欢。
  魏蕾也渐渐锁紧了眉,却还是强打起j神,笑著安慰他们,红花还需绿叶衬嘛!
  相较之下,黎舒最为坦然,他坐在魏蕾身边,塞著耳机小声的放著歌听,脚无意识的随著节奏轻点,完全没有介意周围发生的事情。
  然後那小助理跑来跟他说,经纪人要见他,拉起他便要走。
  “我不是一个人来的!我们一起的!”黎舒赶紧解释,“是我们乐队接到邀请,我们才来的!”
  “噢?可林叔说只要见你……”小助理疑惑的看著几人,接著又说:”那你不去?”
  “我们是一起的。”黎舒再次耐心的解释。
  “哦!”小助理似笑非笑的看了几人一眼:“那你们等著呗!”
  “我`c!走!”
  郑鸣海火了,被人当面甩脸,当即转身就走。魏蕾脸色也不好看,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
  黎舒看了看她,又看了看郑鸣海的背影,拉起她的手,匆匆的追上去。
  他们出来时正是夕阳漫天,长安街的车流如虹,残阳映在笔直的大道尽头,所有的车辆建筑和这街上所有的人,全都笼了层耀眼的金,好不辉煌。
  郑鸣海跨著步子走在前面,微微低著头,地面上拖著他长长的影子,黎舒心里堵得厉害,冲上去拉著他的胳膊:“鸣海!”
  郑鸣海回头,看见霞光与灯火都映在他漆黑的眼底,忐忑的望著他。所有的烦躁情绪,顿时烟消云散,他揽过黎舒的肩头,笑著拍了一把他的背:“嗨!什麽了不起!咱不稀罕!”
  ”嗯!”黎舒看著郑鸣海的笑脸,一下子也笑开了,心里暖哄哄的。
  魏蕾跟上来,见两人都笑了,总算放下心来。
  如果他们能抓住这个机会固然好,但如果因此闹得不愉快,那就太不值得了。她哈哈大笑几声,冲到两人中间同时挽著两人的胳膊,拉著两人跑:”走!我们回家!”
  後面的贝斯和鼓手,看著好得跟一个人似的三个,在人潮中横冲直撞的跑,都无奈的摇摇头:他们仨啊,不知什麽时候才能长大。
  说是无所谓,但心里还是难免失落。
  黎舒发觉郑鸣海有几天都不怎麽笑了,他跟魏蕾在一块儿的时候,两人也莫名的冷淡了许多,不知道闹了什麽别扭。
  魏蕾曾跟黎舒说过,他俩没有谁追谁,郑鸣海是学长,当初她去参加学校的音乐社团认识的,然後他们一起组乐队,成了好朋友好哥们儿,久而久之就在一起了。
  魏蕾在感情方面是个大大咧咧的女孩子,她认为反正大家都年轻,看对眼爱就爱了,哪里用计较这麽多。
  黎舒听了很羡慕,他无论如何也做不到这麽简单的爱一场,尽管他很想。
  见他俩不开心,他也跟著没j神,晚上站在麦前都不动的,懒懒散散的唱歌。可这样的黎舒,又是另一道风景,他年轻、纯粹,诱惑而不自知,随便唱点什麽,就能发光。
  他并不知道,郑鸣海与魏蕾的别扭,其实是因为他。
  他俩单独在一块儿的时候,魏蕾拿著他们的cd反复的看,她跟郑鸣海说,鸣海,如果他们真的要单独签黎舒,就让他去吧,他那麽好,不能一直窝在这儿。
  不行!郑鸣海想都没想就拒绝了,忍不住发火,我不同意!
  魏蕾也忍不住刻薄起来,你不同意!你以为你是他的谁!你说不同意就不同意?!
  不行就是不行!郑鸣海斩钉截铁的说,他也肯定不会走!
  魏蕾气得摔门,不可理喻!
  两人像孩子一样大吵一架,他们在一起这麽久,还从没像这样吵过。
  魏蕾认为郑鸣海自私幼稚,太理想主义不切实际;郑鸣海又觉得她天真虚荣,世上哪有那麽容易的事情!
  他只想他们在一起,过简单自由的生活,这又有什麽不对?
  最重要的是,他舍不得黎舒。
  黎舒并不知道他们为他吵了架,只是跟著闷闷不乐,这让罗凯逮著机会,跟他大献殷勤。其实抛开那天惊人的告白不谈,他倒是个很可靠的朋友。他是黎舒最忠实的歌迷,他想把他们的cd都买下来,然後把黎舒的脸摆得满屋都是,可魏蕾大骂他变态,死活不卖给他。
  於是他成天带了各式各样的朋友来零零散散的买,想总有天能让他都买光的。这麽一来二去越来越熟,郑鸣海和魏蕾也就不再烦他。
  那天黎舒他们还没上台,他又溜到门外去缠魏蕾,却见魏蕾一脸花痴样,正在跟眼前的男人说话。
  好哇!我要找姓郑的告状!
  罗凯在心里有些幸灾乐祸的想,但看清那人之後,也有一瞬间的失神。
  不是看见黎舒时的那种失神,而是这样一个人,怎会出现在这里?
  他那种人,即使他晚上出来玩儿,也该是高级会所一样的地方。
  他看起来27,8的样子,穿了身银灰的西装,白色的衬衫没系领带,领口微微开著,脚上的一双鞋头微翘的硬`挺皮鞋一尘不染,偶尔露出的手腕上带著只很亮的表。
  他微笑著同魏蕾打招呼,口音是浓重的广东腔:”小姐,请问你认识非梦吗?”
  长得也是典型的广东人的样子,额头高挺坚毅,眼眶深遂,鼻梁直挺,皮肤微微有些黑,个子不太高,但身材相当的j悍有型,笑容非常随和迷人。
  魏蕾真没想到事情还会有转机,荣氏传媒的二公子,北京分公司的老板会出现在她面前。他礼貌的同她打招呼,递给她名片,说想要见他们。
  魏蕾以前以为他这样的人,走哪儿都会前呼後拥的,说话做事都不会亲自出马,原来不是。
  她叫罗凯帮她看著cd,领他进了酒吧,正好非梦刚上台,黎舒依旧穿著他的白衬衫黑皮裤,他刚刚剪了发,把那些多余的金发都去了,短短的黑发只发梢带了一点儿金色,丝丝分明一gg竖起,配著他干净漂亮的脸,美得嚣张又倔强。
  荣耀锦和魏蕾站在人群中,身边的女孩子大声的尖叫,也有很多人合著黎舒的声音在唱歌。他身边的郑鸣海穿著一身黑衣,弹吉他的时候时不时的看著他的侧脸,嘴角始终挂著丝笑,目光带著宠溺与温柔。
  荣耀锦唇边的笑容也更深,他在二楼的位置买了酒,等他们唱完歌之後,请他们喝酒。
  他双手合十放在唇边,笑著同他们道歉:”上次是我不好,没来得及回来,让你们白跑,我请大家喝酒。”
  ☆、12 另一个攻
  没人能拒绝这样的善意与真诚,何况郑鸣海这麽大度的人。他将那天的不愉快都忘了,笑著同他握手:”你好!我是郑鸣海,非梦的团长。”
  然後他介绍了贝斯与鼓手,最後才拉过黎舒,双手握在他肩上,略带骄傲的把他介绍给荣耀锦:”这是我们的主唱,黎舒。”
  荣耀锦主动伸出手,笑著对他说:”黎舒你好,我很喜欢你唱歌,我是荣耀锦,你可以叫我阿锦。”
  黎舒有些迟疑,他没忘记那天的事,他很想问为什麽,但他的手依然伸著,也只好礼貌的先伸出手握住:”您好,荣先生。”
  客气完了,几个年轻人坐下来一起喝酒,很快就放松下来。
  荣耀锦把西装脱了,只穿了件衬衫,把袖口挽到手肘,一派轻松自在的样子。他的普通话不太好,酒吧又太嘈杂,黎舒他们常常听不清他在说什麽,於是他干脆不再多说,拿了色子跟他们拼酒玩儿,没一会儿功夫就撂倒了黎舒。
  黎舒趴在台上,一张脸红到耳朵g,眸中带了水光,他恍惚看见荣耀锦在对他说什麽,便大声问:”你说什麽!我听不清楚!”
  荣耀锦拉过他的肩膀,一手放在他的膝盖上,压底了声音在他耳边暧昧的说:”我说我喜欢你,黎舒。”
  可他的暧昧,黎舒好像完全没感觉到,甚至他的手不动声色的往他大腿内侧捏了捏,黎舒也没丝毫的反应,依旧一脸纯真。
  他把头搁在桌面上,笑嘻嘻的大著舌头回答他:”谢……谢谢,谢谢你喜……喜欢我,可我,我不喜欢你呀!”
  “哈哈!”荣耀锦放开他,开心的笑了,然後他也把脸搁在桌上,与黎舒面对面,眨了眨眼睛:“我会教你喜欢上我。”
  几个人差不多喝到接近打烊,才算收场。
  碰上郑鸣海,荣耀锦有种酒逢知己的感觉,他会喝会玩儿人又豪气,关键是酒量了得,居然跟他势均力敌,两人越喝越来劲,挽著袖子拼酒拼得面红耳赤,完全把其它人忽略了。
  黎舒趴在桌上呼呼大睡,他的酒量其实已经进步很多,但今晚是第一次洋酒啤酒混著喝,完全招架不住。魏蕾虽然开心,但有陌生人在还是留了几分,没放开来玩儿,只跟在郑鸣海身边瞎起哄。
  罗凯收了摊溜进来找他们,见黎舒醉得趴桌上,看著他泛著潮红的睡脸心花怒放,偷偷的在心里将他这样那样了一番,最後也只敢伸手捏住他的鼻子逗他:“黎舒,小猪,醒啦,醒啦,不醒我吃掉你啦!”
  “不许欺负他!!”魏蕾揪著罗凯的耳朵,“给我一边儿去!”
  “哎?”黎舒还真给弄醒了,“要走啦?”
  他嘴里嘟囔一句,半闭著眼摇摇晃晃的起身,悠悠的就往前走。只是没走两步,就见他双腿一软,一声不吭的就往前扑。
  荣耀锦眼急手快,一把将他拉回来跌在他怀里,然後两人齐齐倒回沙发,好逮是没摔出去。黎舒也吓了一跳,在荣耀锦怀里哎哟低叫一声,然後抬起头,不好意思的挠了挠脑袋:“鸣海,鸣海……”
  “哎哟!”郑鸣海站起来,立马捞过黎舒,架著他猛拍他的脸:“醒醒!醒醒!”
  黎舒迷迷糊糊的朝他笑,脸颊被他拍得更红:“我醒啦,我没醉!”
  嘴上说著胡话,身体却晃了晃,又往郑鸣海怀里倒。
  刚才坐著感觉不强烈,这一站起来,郑鸣海也是阵头晕目炫,不他定了定神,还是强撑著对荣耀锦说:“哎,这家夥醉得厉害,我得送他回去了。”
  荣耀锦站起来,他喝酒不上脸,再加上肤色深,看来还是面不改色,但其实他也在硬撑,话说得很慢:“好……今晚,很开心,我叫司机来,送你们,回去。”
  几个人东倒西歪的出了酒吧,黎舒几乎是被郑鸣海夹在腋下,给拽出来的。罗凯一路大呼小叫,说郑鸣海手段太chu暴,几次想把黎舒拖过来,却因魏蕾的阻挠,一直没得逞。
  荣耀锦看著好笑,几个人打打闹闹,感情很好的样子,黎舒是最安静的那个,总缩在一边,没什麽存在感一样,但其它人,却始终无意识的围著他转。
  他们站在街边,夜风一吹,顿时清醒很多。荣耀锦的车已经来了,一辆银灰色的宾利,司机下车替他拉开车门:“荣少。”
  荣耀锦却对魏蕾说:“你们坐後面,我坐前面。你是女生,先送你。”
  魏蕾连忙摆手:“不用不用!我今天得回学校!不顺路!”
  说完拍了把郑鸣海:“照顾好小舒啊!他醉得厉害,你们赶紧先回!”
  郑鸣海懂魏蕾的意思,如果先送他,在车上得呆很久,怕黎舒受不了。若是往常,他们仨肯定就一起回去住了,但看样子,魏蕾气还没消。
  “那不好,”荣耀锦显得为难,“怎麽也该先送魏小姐。”
  郑鸣海也有些犹豫,黎舒不能丢下不管,但放魏蕾一个人回去,他也不放心。
  “哎!”魏蕾摆摆手,边说边走:“真没什麽!我打车!让罗凯送我!”
  罗凯被抓了壮丁,只好随他上车,他原本想说郑鸣海送她,他去送黎舒的,这才是正常的组合不是麽?可他们不会同意,黎舒醒来了也不会开心。
  “唉!”罗凯大大的叹了口气,在车上扭著头一直望著他们,他看见郑鸣海将黎舒抱上车,然後一溜烟,就没了影。
  “好车了不起哦!”罗凯满肚子泛酸,也不知道在酸谁。他回头一看,魏蕾也巴巴的望著他们的方向,直到什麽都看不到了才转过头来。
  罗凯突然心情好了不少,笑嘻嘻的说:“魏姐姐,你可真大方!”
  “啊?”魏蕾疑惑的看著他,“什麽?”
  “你就不担心?”
  “担心啊……也不知道小舒怎麽样了……”魏蕾有些後悔,光顾跟郑鸣海生气,早知道就跟他们一起回去了。不过,他不是该出声挽留的吗?哼。魏蕾越想越生气,这个笨蛋!
  “你啊!”罗凯有点哭笑不得,心想傻姑娘一个,“你够大方的!”
  北京的夜是极静的夜,马路又宽大,笔直的一条又一条,雾气笼上来,所有或高或矮的建筑,稀疏的布在两旁,都不约而同的缄默著。只有的当下这一条,被密集的路灯照得透亮,却也因为夜里车太少,显无比寂寥。
  荣耀锦闭著眼,回味著刚刚过去的一夜,黎舒的样子,黎舒和郑鸣海的样子。他家是做娱乐业的,在香港那种地方,从小什麽样的人什麽样的事没见过?
  想不到依然会认为黎舒有意思。
  爱情还是游戏?
  荣耀锦在想黎舒说的那句话,我不喜欢你──多傻的孩子。
  其实爱情还是游戏,都可以试试,或者爱情的游戏,也可试试。
  反正他很久没这麽玩过了,有时候得来得太轻易,也没什麽意思。
  他想得出神,眼睛里带著丝不易察觉的笑意,手机却不合时宜的响起来,低头一看,果然是个让人厌烦的号码。
  “荣少,你说了今晚会来的,我一直在等你。”
  荣耀锦嫌烦,只开了免提,年轻男孩委屈撒娇的声音立刻在车厢响起。
  司机面不改色的继续开车,虽然明面上荣家二少是个花花公子,从不缺女人。,私底下他身边的人却都知道,他只让男人上他的床。
  “不去了!”
  荣耀锦喊回去,他十分後悔一时兴起给这男孩买了手机,结果现在倒好,成天电话不断。
  他就搞不懂,上了床给了钱,又签了他答应了要捧他,他还要什麽?
  每年来来回回这麽多新鲜的人,个个都像他这样没完没了,还得了?
  “阿锦,”男孩的声音里带了哭腔,“我只是想你了……”
  “呵。”荣耀锦笑了。他刻意柔软下来的声音,倒是很像刚才後座上被人抱著的那个男孩。
  刚才他在郑鸣海怀里的时候,声音也是这般软糯粘腻,撩人心弦。
  “行罗,那你洗洗干净。”
  ☆、13 不要离开你
  “哈!总算到了,沈死了!”郑鸣海弯下腰,把背上的黎舒摔到床上,只听黎舒“啊”了一声,立刻坐起来埋怨他:“大哥!你当我麻袋啊!”
  “啊,”郑鸣海愣了,“你没醉?!”
  “嘿嘿,”黎舒挠挠头,他盘腿坐在床头,微红的脸颊上眼睛晶亮:“我没醉!”
  郑鸣海反而迟疑起来,他现在这样,倒像是醉话了,“真没事?!”
  “嘿嘿,还好啦,刚才就好多了,”黎舒眨眨眼,借著酒劲撒娇:“这不我不装严重点,你们半天没完麽。”
  “好哇你骗我!”郑鸣海装作生气的样子,一把拍在他脑袋上:“你这小骗子!”
  黎舒抱著头笑嘻嘻的躲,“哎哟饶命!”
  他在荣耀锦m他腿那会儿差不多就给吓著了,但他又不是女孩子,总不能喊非礼吧?於是只好装醉,没想到还真迷迷糊糊睡了觉,这会儿已经好多了。
  他j神是还不错,但酒劲也还没全过,胃里难受得慌,一阵阵发冷。洗漱的时候依然东倒西歪,趴在洗手台上呕了半天。郑鸣海看著心疼,从後面搂著他的腰帮他拍背顺气,胯部就抵在他的臀上,姿势十足的暧昧。
  黎舒看著镜中的自己,脸红得快滴血,但身後的郑鸣海却半点绮念都没有,只一个劲的念叨:“以後再也不让你乱喝酒了,不能喝瞎逞什麽能,啊?你以为你多厉害啊,看现在难受了吧?”
  “哎哟……”黎舒想,反正我醉了,於是耍赖:“还不是你教我喝酒的麽,都是你……”
  “嘿!”郑鸣海抬手就给了他屁股一巴掌:“你还怨我了!”
  说完他拖起黎舒,直接把他甩到大床上:“快睡觉!”
  “嗯,好。”黎舒趴在床上,摊成个大字型,嘴角不可抑制的往上翘,闭眼休息了会,又问:“魏蕾呢?你们还在生气?”
  “哎!”郑鸣海又拍了把黎舒的脑袋:“还不是为了你!”
  说完他点了支烟,夸张的叹了口气,然後盘起腿在黎舒边上抽。
  “啊?”黎舒心头一跳,“什麽,什麽叫为了我?”
  郑鸣海撇撇嘴,捏著烟深吸一口,再仰起头慢慢吐出来,喉结微动,昏暗灯光下的俊朗的侧脸完美得好似雕像,“她说如果有人单独要签你,我该让你走。”
  “我跟她吵了一架,她气得几天不想理我。”
  郑鸣海低下头,眼睛有些闪烁:“但这两天,我觉得她说得对……”
  “吓我一跳!”黎舒趴在床上,把半张脸埋到枕头里,眼角隐约闪著亮光,他顽皮的吐吐舌头:“我还以为是她爱上我了!”
  “c!酒还没醒啊你!”
  郑鸣海举起拳头,做势要打他:“美死你了啊!”
  拳最後还是轻轻敲在黎舒背上,郑鸣海俯下身,虚罩在黎舒头顶,压低了嗓子问他:“小舒,你会走吗?”
  “不会,我不会。”黎舒深吸口气,闭上眼睛。郑鸣海的烟味,郑鸣海的呼吸,那麽的近。他在被子里抓紧了床单,然後笑了起来:“鸣海,我不会走。”
  鸣海,我不会离开你。
  郑鸣海把这话当了真,开开心心睡了。
  郑鸣海睡觉特不老实,逮谁搂谁,腿还喜欢跨在人身上。
  黎舒给他压得死死的,一点都动弹不得。不过他也习惯,知道这人动作夸张,但其实半点那个意思都没有。
  哪像那人,手看似随意的搭在他大腿上,却突然滑到他大腿g部一捏,色情和暗示的意味,不要太明显。
  黎舒窝在郑鸣海怀里,睁著眼睛琢磨这姓荣的到底什麽意思。担心和害怕,除了身边这人和他的女朋友,这世上哪会人人都无缘无故的对你好?多半还是有目的的。
  只是,如果他的目的,是要他……
  黎舒心中一阵恶寒,他想起老师的事,更觉得浑身发冷,不由得反抱住郑明海的胳膊:
  鸣海,我不要离开你。
  荣耀锦来过之後没几天,荣氏传媒的人又来联系他们。这次却态度大变,开了商务车把他们一起接去公司,上次没见著的经纪人正在等。
  林义是香港数得上号的金牌经纪人,看起来也就四十出头的样子,却已经秃了顶,几乎长年都戴著鸭舌帽,低低的压在眉头,一笑起来让人如沐春风,那派头倒像个艺术家了。
  “黎舒,郑鸣海,你们坐。”
  林义笑容很是可亲,但毕竟是个长者,几个年轻人见了他倒比见到那位阔二少大老板还规矩。
  “林先生您好。”
  “啊,叫我阿义就好,”林义笑著摇摇手指,“这个行业里的人都这麽叫我。”
  “阿义,您好。”魏蕾陪了个笑,说:“上次是我们不好,没见著您就走了。”
  林义冲她点点头,依旧笑容满面:“现在的小孩子啊,太著急啦,你们怎麽知道我要同你们讲什麽,对不对?”
  半句也没责怪他们,语气也很和善,但黎舒却觉得脸发烧。
  “林先生,上次可能是我们误会了……“
  “你没误会,”林义抬手打断他,看著他道:“黎舒,我是打算先见你,我想把你带去香港。”
  “啊?!”所有人都吃了惊,郑鸣海立刻转头看著黎舒,而他也同样望著他,几秒之後,两人一齐转头,看著林义,眼里已有了戒备。
  还是魏蕾出声打了圆场:“林叔,不好意思,我们没明白您的意思,我们乐队是打算一起唱歌的,实在没这个准备……”
  “哈哈,你是魏蕾?”林义饶有兴致的看著她,“你很不错的!”
  “至於黎舒和鸣海,你们都很好,但你们不适合。”
  “我不知道你们了解我的意思吗?”
  林义断了一下,看著两人眼里的惊慌,再次意味深长的笑了:“这麽说吧,如果你们俩在一起,能做到80分,那麽各自分开,能做到一百分。”
  “简单说来,”林义朝沙发後面靠过去,声音依旧温和,却带著完全不容质疑的肯定:“黎舒唱摇滚不错,但他能唱和能做的,不只是摇滚,他适合更大的舞台,我要他做到最好。”
  “而你,鸣海,你和你的乐队,不需要被黎舒的声音束缚,我会给你大把的时间和自由,让你去做歌,我可以让雅宁做你们的唱片。怎麽样?”
  雅宁是最好的制作人,他最擅长的电子音乐和英伦风,也是郑鸣海最欣赏和向往的,如果他来做,毫无疑问他将再次点石成金。
  多麽大的诱惑,对郑鸣海而言,眼前这个机会简直就是他梦想的全部,如果他接受它,他真的能够成功。
  可这其中没有黎舒。
  郑鸣海也说不清楚从什麽时候起,在他对未来的想象里,就一定有黎舒。也许是第一次听到他唱歌的时候,也许更早,在一年前的夏夜里,他从天而降,第一次出现在他眼前时──他既然来了,他就从来没想过,他们会分开。
  “那麽不好意思,我们先走了。”郑鸣海站起来,拉著黎舒的胳膊,把他往外拖:“您看我们晚上还有演出,乐队还要找饭吃不是。不过还是谢谢您,给我们这样的机会,尽管不适合。”
  “啊,等一下,”林义无奈的摇摇头,“我理解你们,年轻人嘛,总是不听劝的。”
  说完他掏出名片,又低头在上面写了串号码,分别递给他们:“你们可以不用著急做决定,这个是我的新号码,很少人知道。你们想通了可以打给我。”
  说完林义拍拍郑鸣海的肩:“但是要尽快哦,至少要在我忘记你们之前。有才华的年轻人这样多,我帮谁?”
  “还是要看缘分,我信这个。”林义转头笑著又对黎舒说:“你很好,就是还要勇敢一点。”
  “鸣海,你也很好,有才华,但太冲动,如果你能成熟起来,就会更好。”
  “年轻人嘛,什麽都该试试,对不对?”
  最後林义做了这样的结束语。
  这话半点错都没有,还听得人内心激荡。他还说你们应该想清楚,自己想要什麽,然後努力去抓住,才可能成功。
  都很对,黎舒想起从前老师也跟他这麽说过,认定一个目标就不要放弃,才终会成功。
  可他还是放弃了,钢琴现在是碰都不想碰。他现在唯一能知道自己想要的,只是跟身边的这个男人在一起,唱歌。
  这男人一路拽著他的胳膊往前走,头也不曾回。他看不到他的表情,只感到他的手越抓越紧,捏得他生疼,他几乎要开始小跑才可以跟上他的步伐。
  ☆、14 好事多磨
  魏蕾穿著高跟鞋,早被他们甩在了後面。这两人闷著头走了几站地,她在後面扯著嗓子喊,他们理都不理。
  这事没成,最失望的其实是她。
  她想不通为什麽他们要这麽的意气用事,多好的机会,他们说不要就不要了,当自己是谁?!
  真的很幼稚,让人失望透顶。
  她越想越气,x口鼓得生疼,两个混蛋还越走越快,跟也跟不上。正好路上有个小石头,差些把她绊倒,她一恼,干脆抬脚把它往他们身上踢。因用力太过,再加上走这麽久鞋也松了,漂亮的红色高跟鞋跟著石头一块儿飞了出去,在空中画了一个完美的抛物线,砸到了黎舒背上。
  “啊?!”那两人仿佛从梦中惊醒,一起回过头来望著她,郑鸣海总算知道放开了黎舒的胳膊,他居然都感到虎口发麻,实在用了太大的力气。
  看到他俩傻兮兮的望著她,魏蕾更是气不打一处来,鞋也不捡了,索x脱下另一只往郑鸣海身上砸去:“两个疯子!我再也不管你们的事了!爱怎麽样随便你,随便你!!”
  说完她穿著丝袜跑到街边,拦了辆车就跑,管他们去死!!
  郑鸣海和黎舒目瞪口呆的看著她离去,甚至她的车经过时,她还伸出手来给他们甩了个中指。
  “**!完了!!”郑鸣海大叫。
  黎舒低下头,周围的人都奇怪的瞟著他们,要笑不笑的走过。
  “呃……真生气了……”
  他将魏蕾的鞋子捡起来,提在手上问郑鸣海:“怎麽办?!”
  “麻烦大了!麻烦大了!!”
  郑鸣海敲敲脑袋,表示很头疼。他俩这才和好几天啊,又吵架了。
  “唉!”他到路边的台阶上坐下,掏出烟盒来,先抖了支出来给黎舒:“来,歇会儿。”
  “哦。”黎舒在他身边坐下,把那双红色高跟鞋在他俩面前摆好,再接过烟。
  1.0的软包中南海,虽然有点呛,味道倒挺香。魏蕾喜欢买走私的外烟,花花绿绿的很是漂亮,郑鸣海却同大部分北京人一样,只抽中南海。
  两人都默默的抽烟,他们刚好走在旧城边上,整条街都是灰扑扑的旧式平房,地面也是灰色的,人们大多穿著深色衣物,一群群骑著车走过,形色匆匆、尘土飞扬。
  於是那双鞋,在这灰色的默片之中,成了刺目的鲜红,即使是被主人丢下了,也骄傲的站在他们面前,如同它的主人一样骄傲又漂亮。
  “黎舒,我知道我不对,我冲动又……不切实际,不讲理。”
  郑鸣海深深的吸了口烟,把烟屁股扔到街边,低著头踩在脚下,使劲的碾。
  “可是现在对我而言,你最重要。”
  几乎就是表白了。
  黎舒心中涌起一阵难言的酸涩,你最重要,在黎舒看来,这就是爱的表白──尽管他也知道,郑鸣海的重要,和他想要的重要,完全不是一个意思。
  “我还是想我们一起唱歌,我还是想耐心的再等等,等有真正欣赏我们的人,赌一把,怎麽样?”
  “我不会让你失望的,”黎舒深深的吸了口烟,然後扬起头,学著郑鸣海曾经做过的那样,慢慢的将它吐出来。他修长白`皙的脖子上青色的血管清清楚楚,从下巴到锁骨,都是让人晃眼的白。
  他说,“鸣海,我不会让你失望。”
  一次失望,二次打击,就算是好事多磨,也够让人心焦了。黎舒跟郑鸣海他们在这个圈子里混了一年,也见过不少同他们一样抱著梦想的年轻人,在经历一次次失败之後,变得消沈随意,对自己毫不负责,只一天天麻木的混著。
  还有更多的人,为了梦想或者金钱、机会,一开始就出卖自己出卖别人,包括r`体。
  乐队里的鼓手是他们中最年长的一个,他告诉黎舒,他以前也在一个当红的乐队待过。那时候摇滚大行其道,喜欢的人很多,内地大大小小的乐队都很好混。可惜辉煌太过短暂,因种种原因,整个圈子迅速的枯萎,很多人承受不了那强烈巨大的失落,有的开始酗酒吸毒,最後闹到身败名裂或者j神失常,也是可能的。
  黎舒听了害怕,他怕他的鸣海有天也变成这样。即使不到最坏的那步,单是失去梦想,也会让他无法忍受啊。
  魏蕾几天没出现,舞台下没有她的笑脸,黎舒总觉得空落落,她也是他最重要的朋友,不是吗?
  黎舒把魏蕾的鞋子拿出来交给鸣海,催他去给她道歉,他板著脸道:“你再不把她哄回来,我也懒得理你了!”
  “好啦……”郑鸣海愁眉苦脸的接过鞋子,然後坐在床垫边上唠叨:“女人就是麻烦,动不动就生气,还越来越难哄,你以为我没哄她吗?电话也不接,门也不肯开……”
  “快去!!” 黎舒躺在床上,往他屁股上踹了一脚:“别磨叽了!”
  赶走了郑鸣海,黎舒依旧躺在床上发呆。
  墙上有窗户的影子,被防护栏隔成一块块长条状的阳光,看著倒有些像钢琴键盘,黎舒伸出双手,可惜他的手指再长,也够不到它们。
  可脑海中有音乐,那一段段或细腻悠长或慷慨激烈的乐章,有著跨越时空的永恒魅力。黎舒想起他的启蒙老师曾经说过的话,他说小舒,音乐永远不会背叛你离开你,只要你真心热爱它,不管到任何时候,都不要轻易放弃它。
  我没有放弃,只是换了方式而已,我不会放弃……
  “咚咚咚,咚咚咚!”有人敲门。
  “谁?”黎舒皱了皱眉,“鸣海吗?你没带钥匙?”
  他穿著拖鞋和短裤去开了门,出现在他眼前的却不是鸣海,是荣耀锦。
  “嗨,黎舒,你好!”
  “荣先生……”
  “我来看看你们,”荣耀锦扶著门框,笑著说:“怎麽不欢迎?”
  “啊,没有……只是有些意外……”
  黎舒站在门前,既没让他进来,也不好赶人。
  荣耀锦察觉到他的敌意,mm鼻梁,故作苦恼状:“哎,上次鸣海说有空的时候我可以来找你们。我来北京这麽久,还没去好好逛过,今天天气又好,还想说找你们去做运动……鸣海不在?”
  黎舒注意到他的普通话倒是进步不少,一口气说下来,他居然一字不漏全都听明白了。今天他来也确实一身运动的打扮,倒是看著特年轻,和他们差不多年纪一样。
  黎舒也觉得自己有点矫情,怎麽说上次也是大家喝醉,人又没把他怎麽著,再说,他一个大男人,还怕这怕那的,不很可笑麽。
  这麽想著,黎舒让出一步,让荣耀锦进了门。
  “真不好意思,他们今天都有课,这样吧,要不您进来坐坐?”
  “你不要这样客气,我……哇!”荣耀锦夸张的叫了起来:“好美的房间!”
  “啊?有吗?有些乱……”黎舒疑惑的收拾床铺,上面的有两床薄被还没叠,床边也还散著郑鸣海的衣服鞋子,这家夥每次都这样,要不是黎舒和魏蕾,他一定只能住猪窝。
  “当然!!”荣耀锦没去看他,四处打量他们的房子。吉他、cd、音响、海报,虽然东西很多,但叫黎舒给收拾得整整齐齐,沿著墙边错落的摆放著,每把吉他所在的地方,都像是它们自己专属的位置,角落里还有一大束不知名的紫色小花,c在巨大的土陶花瓶里,正静悄悄的开。
  “当然,很漂亮,真的。”
  荣耀锦站在海报墙下,那张墙上贴满了摇滚乐队,但角落里却有张特别干净特别年轻的脸──黎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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