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想骗我谈恋爱》分卷阅读1

  第1章大哥哥。
  晚秋。
  夕阳的余晖投射在公交站牌上,男人逆着光,侧身站立,身上的白色衬衫略显淡薄。
  他望着公交行来的方向,剑走偏峰的眉微微蹙起,嘴巴轻抿成一条线。
  傍晚的风透着萧瑟的凉意,从低空缓缓吹过,男人轻咳一声,从上衣口袋里拿出皮夹打开。
  里面除了一张身份证,一张零存款的银行卡,再无其他。
  正丧气间,手机震动了两下,他滑开锁屏一看,原来是10086发短信通知他手机欠了。
  男人有些哭笑不得,这是比较衰的一天,面试失败,设计图的投稿也被打了回来,虽说刚毕业的大学生找工作到处碰壁是常事,但像他这样穷得连坐公交车的一块钱都没有,还真是……
  他转过身,将立体的五官暴露在夕阳的柔光下,光影交错,衬出一张俊郎得犹如艺术家心雕刻过的脸。
  同一个站牌处,除了他就只有一个陌生的小女孩。
  他将目光投在女孩的身上。
  女孩约摸十五、六岁的样子,身上穿着隔壁高中的蓝白色校服,柔顺的长发被绑成了高马尾,偏圆的杏脸稍显调皮。
  她双手插在校服外套的口袋里,百无聊赖的撇着嘴,伸长脖子望向远处。
  意识到男人看着自己的目光有些热切,女孩缩回脖子,有些紧张的将目光移到男人的身上。
  那是一种混和着“我妈告诉我不要随便跟陌生男人说话”和“你不会是坏人吧?”的警惕目光。
  男人削薄的唇抖动,表情十分纠结。
  女孩漆黑的眼滴溜溜的转着,等瞄见男人手里的空皮夹时,一瞬间恍然大悟。
  她开始动手掏了掏自己校服衣和校服裤的口袋,掏了半天,终于从里面拽出一个钢。
  全身最后的一个钢。
  她也是很穷的,身为一个高中生每天只有固定的两块钱车和早餐。
  女孩看了眼掌心里的一块钱硬币,想都没想又重新塞回了自己的口袋。
  男人尴尬的别过头,尽量不去看她。
  落日下山头,几辆大卡车慢悠悠的从路边开过,轰隆隆响成一片。
  女孩抬头看了眼男人的后脑勺,突然灵光一闪。
  她解下自己的书包打开,拿出手机,踱到站牌后面,从几大排摩拜、ofo、哈罗中扫了一辆轮胎饱满气足的蓝色共享单车,然后推着它走到男人身前。
  “大哥哥。”
  男人长得很高,女孩仰着脸叫了他一声。
  男人闻言低下头,刚好对上她那双笑眯眯的弯似月牙闪着星光的眼。
  她嘴角勾起一个弧度,左脸现出浅浅的酒窝:“你会骑自行车吧?这个给你,骑完以后帮忙锁上就行。”
  男人怔了一下,下意识的看向她手里的共享单车,却被她的手引去了目光。
  搭在黑皮车垫上的手,线条流畅宛若溪水般柔美,冰肌玉骨恰似凝结的玉脂,看得人心痒痒。
  他学的是珠宝设计,他知道这样的一双手如果戴上心雕琢的首饰,会美得有多令人惊心动魄。
  他眼神浮动,接过她手里的共享单车,刚要道谢,一辆公交车停在了他们身旁。
  女孩喜形于色,转身几步跨上车,银色的钢从指尖弹出,落在投币箱中,“咚”的一声。
  车门迅速关上。
  穿堂风从他的身侧一呼而过,白色的衣角被吹得沙沙作响。
  夜幕降临。
  路灯亮起。
  女孩的身影隔着一层染着尘灰的透明玻璃车窗,渐行渐远。
  第2章他真可爱。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今年已经大学毕业了吧?”莎芋饰品店的老板娘将一杯橙汁递给许忆澄,随口问道。
  拍摄结束,许忆澄忙着将手上的戒指和手链摘下交给工作人员,接过橙汁,笑了笑:“已经毕业一个多月了。”
  一杯冰橙汁下肚,许忆澄满足的叹了一声。
  老板娘的眼神从她的脸落到她握着透明杯子的手上,羡慕之情毫不掩饰。
  那是一双非常漂亮的手,手指修长笔直,指甲盖圆润,白里透着点粉,还闪着些许光泽,手部皮肤白皙,没有一丝多余的伤痕,甚至比脸蛋还要嫩上几分,可以说是相当美了。
  “找到工作了吗?”老板娘问这句话的时候看的不是许忆澄的脸,而是她的手。
  “正在找,毕业季正是多事之秋,工作实在是不太好找啊。”许忆澄放下杯子,微微歪头,做出一副认真且苦恼的表情。
  老板娘思索片刻,拉开抽屉,拿出一封信:“喏,这个给你。”
  许忆澄疑惑的接过来看了一眼,惊讶得咬碎了嘴里的冰块,牙齿酸得那叫一个爽。
  那是给h.v珠宝设计公司的一封推荐信。
  h.v珠宝设计公司是什么?它是国内时尚界的领头羊,娱乐圈明星趋之若鹜的香锅锅,号称要用钻石闪瞎全国女性双眼的明日之星,世界十大珠宝品牌之一的乌夜啼就是出自他们的首席设计师贺朝影之手。
  “是什么蒙蔽了我们的双眼,是h.v的珠宝和钻石。”
  这就是它们家的广告,被追求时尚的女性口口相传。
  许忆澄站直身体,定了定神,将冰渣子往喉咙里吞:“艾姐,这确定是给我的?你没给错?”
  “怎么?不想要?不想要就还回来。”吴艾挑眉,伸手作势要把推荐信抢回来。
  许忆澄哪里给她机会,眼疾手快的把信往自个儿的包里一插,拉链一关,空闲之余还心有余力的从嘴角挤出一抹比较真诚的笑意:“感谢艾姐,你简直棒呆了!”
  许忆澄在莎芋饰品店做兼职手膜已经四年多了。
  大一那会第一次陪室友来店里挑选生日礼物,因为老板直勾勾的盯着她的手说了一句“小姐,你的手很漂亮,能给我看一下吗”,差点被她当成有恋手癖好的变态。
  还好老板娘人脾气好,不仅没有生气,还耐心的跟她解释了一番,最后竟然让她做了店里的兼职手膜。
  其实这也不怪人老板,要怪就怪她那双手美得太过嚣张和引人注目,就连大学所有跟她告过白的男生对她说的第一句话都不是“我喜欢你”而是“我喜欢你的手”。
  都这样了,她还能有什么想法?
  明明她的五官长得也不错,是稍稍偏向于美艳的那一种类型,画上妆,还能看出一点魅来,是比较适合上镜的骨相美人。
  然而这些都没有用,脸还是败给了自己的手,还一败就是二十多年。
  “我的脸什么时候能争一回气啊!”
  许忆澄想起生前恨事,郁闷的扁扁嘴,踩着八厘米的细高跟咚咚咚的走下台阶。
  夏季的日光十分强烈,见针插缝的洒下来,热得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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