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异闻录之惊魂游戏》分卷阅读93

  枚钱币,操纵气膜往岸上游去。
  铁道镇的驻扎区里热闹非凡,来自五湖四海的商队们忙碌地整理货物。
  兽族的壮汉阿嘎汗流浃背,一手一个把货物扛到存放区,整整齐齐地码成一堆。他是兽族最年轻的勇士,力气最大,斗技排第一。
  芙蕾雅不需要护卫,只需要苦力。于是排行第一的兽族勇士就这么被挑选进商队,做了个搬搬抬抬的劳动力。
  当芙蕾雅开会时,劳动力便一个人搬搬抬抬,别人跑两三趟的活儿,他只需要跑一趟就能搬完。阿嘎返回货车,扛起箱子,感觉胳膊被人拍了一拍。
  回过头,看见一个面容清秀的漂亮女孩儿。
  那漂亮女孩儿一开口,发出的却是标准男低音:“磁沙在哪个箱子?”
  “啊……啊……”阿嘎爬进货车,搬出箱子,比划着,发出啊啊的声音。
  同事a这时才知道,这一直沉默寡言的兽族男子原来是个哑巴。
  “谢了!”同事a看箱子不大,弯腰使劲……额,直不起身!
  阿嘎:“……”
  同事a:“……”
  阿嘎比划:“……啊,啊啊?”
  同事a:“不用,这小箱子,我自己能行!”
  憋着气,使劲……还是抱不起来!
  四周有人吹口哨,问他要不要帮忙。同事a红着脸不敢说话,一双手从旁边伸过来,轻轻松松地抱起小箱子,奥德朝阿嘎道:“还有武器的那个箱子,也一起找出来吧。”
  阿嘎拍拍手边的大箱子,又递给他一袋子肉松糕点。
  奥德嗅到香味,口水直冒:“哇!好香!”
  阿嘎紧张地比划道:“啊啊……”
  奥德笑道:“知道啦知道啦,这是芙蕾雅最喜欢的糕点,要给她对不对?”
  这袋子糕点最后成了会议上的零食,芙蕾雅分给大家,阿嘎也分得了一块,但他没有吃,小心翼翼地包装好,进了衣兜里。
  一个脸色憔悴的男人走来,朝他招呼道:“嘿,阿嘎,偷偷摸摸地,藏了什么好东西啊?”
  “啊,啊……”憨厚的阿嘎急红了脸,拿出兜里的糕点给他看。
  队医哈哈大笑,拍着阿嘎道:“开个玩笑,不要紧张嘛!”
  阿嘎指指休息区,比划道:“啊,啊……”
  队医摇摇头:“睡不着,起来散散步。”
  阿嘎叮嘱道:“啊,啊……”
  “嗯,不走远,就这附近走走,顺便看看其他队伍都带了什么货来。”队医朝他拜拜道,“也许还能顺几瓶酒回来呢!哈哈哈!”
  走到拐角,队医从兜里摸出一张悬赏单。
  血族领袖莉莉丝的佩剑传闻是星矿奥利哈根打造,佩剑长什么样,他并没有见过。
  过关卡时,躺在车上的他,正好听见了炼金老头的话。
  队伍里有一把货真价实的星矿长剑,为了隐瞒这把剑,炼金老头不惜动用了珍藏的生矿。
  “拥有这把剑的,会不会就是血族要找的圣子呢?”作为虔诚的圣教徒,队医好悬赏单,快步往警卫处走去。
  炼金老头用陶土混了磁沙,厚厚地糊在艾克斯的佩剑上。
  像是加了一层壳,灰扑扑的,炼金老头对自己做的剑鞘很满意:“这样就检测不出来了!看,漂亮不?”
  周扬实话实说:“好丑……”
  炼金老头哼哼:“你行你上!”
  同事a提议道:“画点花纹?”
  奥德提议道:“绑个蝴蝶结?”
  还是帕拉图靠谱,道:“不如改变一下造型,做成斧头吧,莉莉丝有一把佩剑早已经不是秘密了,帝国要查也是针对长剑,而不是斧头。”
  “有道理。”炼金老头又埋头折腾。
  列罗听说过莉莉丝的佩剑,却一直没有亲眼见过。莉莉丝的佩剑在她处刑之前便已经遗失了,帝国里流传的佩剑图全是假的,坑了不少人。
  列罗朝艾克斯道:“那你是血族的圣子吗?”
  “才不是!”周扬抢先道,“他是半吸血鬼,不是纯种,怎么可能是血族圣子呢?对不对,艾克斯!”
  “我也觉得不可能。”玛利亚若有所思道,“血族非常重视血统,像艾克斯这样混血的,恐怕连不夜城都进不去啊。”
  “我从来没想过要去不夜城。”艾克斯道。
  不夜城是所有血族的归属地,但对于艾克斯来说,他的归属地只有一个,就是他的家。在那儿有香喷喷的饭菜,有疼爱他的母亲。而那简陋的家,在他的母亲被抓时,已经连同整座山一起焚烧成灰烬了。
  炼金老头反问道:“那莉莉丝是人类,怎么成了血族的领袖?”
  “她已经不是人了。”艾克斯淡声道,“不知变成了什么东西,血族的人都把她当做神。”
  炼金老头诧异:“谁告诉你的?”
  “树。”
  “什么树?”
  “风灵部落的巨树。”
  炼金老头恍然:“树也不知道莉莉丝的情况?”
  艾克斯摇头:“不知道,树也说不出来。”
  炼金老头叹道:“那树活了千百万年,无所不知无所不晓,是大地上智慧的象征,但是……竟然有他不知道的东西,这事情就有点麻烦了。恐怕莉莉丝的情况,已经超出了树的知识范围。”
  众人沉默,各想心事。
  小宝宝在玛利亚怀里吖吖地说梦话,啵地吹出个口水泡。
  小圣婴根本不关心什么血族不血族,他坐在周扬的掌心里,困顿地直打哈欠。
  “大家先去休息吧。”最后,还是由芙蕾雅发话道,“这几天别到处走,特别是艾克斯,你的武器不到必要时,千万不能出鞘……不对,不管什么时候,都不能出鞘!”
  她解下自己的短剑,丢过去道:“这武器送你,防身。”
  炼金老头要阻止已经迟了,跺脚道:“哎!公主呀!公主呀!”
  芙蕾雅道:“怎么了?”
  “那是兽王陛下的短剑啊!”
  “知道呀。”芙蕾雅毫不在意,“爹爹的宝库里多着呢,我想要,随时可以拿嘛!”
  不是这个意思啦!炼金老头无语望天。
  兽王特地送给宝贝女儿一把短剑,委婉地叮嘱她,喜欢谁就送谁。
  换句话说,就是乖女你看上谁,就把短剑送给他,当做定情信物。万一那人逃了,兽族的人还能凭着短剑的味儿把他抓回来呢!by兽王。
  结果在芙蕾雅听来,却成了你喜欢送谁就送谁。
  短剑送给你,就是你的东西,你喜欢给谁就给谁,不够再找爹爹要。by兽王。(大误)
  阿嘎搬运完货物,带着货单来找芙蕾雅汇报,看到艾克斯手里的短剑时,阿嘎的眸子霎时暗淡了下去。
  “辛苦了!阿嘎,一起去吃饭吧!”芙蕾雅完全不在状况内,大大咧咧地拍着阿嘎,笑嘻嘻道,“今晚有烤肉和烈酒……咦,阿嘎,阿嘎你去哪?”
  “啊,啊……”阿嘎有气无力地摆摆手,灰溜溜地往房间走。
  “他累了,让他休息吧。”炼金老头道。
  “好吧。”芙蕾雅望着阿嘎的背影,心里直纳闷,往日阿嘎不是这个状态的啊,他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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