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来的爱情》番外

  ☆、偷心番外 1 顾枫(上)
  窗外的雨更大了,打得玻璃窗劈里啪啦的响。风也更大了,在这二十几层的高楼上,听起来格外狂暴。y惨惨的云层中还不时有电光闪过,伴随著雷声滚滚,看得人心惊r跳。
  顾枫一点也不喜欢下雨天,更不喜欢这样的高楼。
  从前在美国,他的家和大多数中产阶级一样,是个独栋的二层小楼。前面有草坪,门前还有宽宽的门廊。那样的话,就是下再大的雨,他也不怕。因为房子贴著地,天然的就让人觉得安稳。更何况,每逢这样的y雨天,妈妈总会把那盏橘黄色的大吊灯打开,象是洒了一屋子的阳光,他就更不用怕了。
  可是现在的哥哥没有钱,买不起这样的房子。他们只能在二十几层上买两套相邻的一居室,当中打通一扇门,住著一家三口。就这样并不宽敞的地方,还欠著银行好多贷款。
  轰隆隆隆,又一道闷雷滚过,震得窗户上的玻璃都在瑟瑟发抖。
  顾枫手一抖,赶紧把撩起道缝的窗帘关上,躲在屋里戴上耳麦。墙上的时锺指向下午4点半,哥哥还没下班,露露也没有放学。
  一个人在家,好无聊。唔……还很寂寞。
  要是平时天气好的时候,他现在就可以出发去接露露了,虽然露露已经是十岁的大女孩了,但顾枫还是喜欢去接她。
  但露露说过,这样的下雨天不许他出门,她会自己打车回来的。所以顾枫虽然很想,但还是不敢出门。
  露露名义上虽然是他的女儿,但是她好凶,顾枫好怕她。比怕她的亲生父亲,自己的哥哥还要怕。
  不过这也没什麽。
  从前在美国,爸爸还在世的时候就总是笑著对他和哥哥说,“我真是怕了你们了。”
  然後,他和哥哥想要的零食和玩具总是给买来了。当然,大半是给他的。哥哥要的,也总是给他的。
  有时候,哥哥也是怕他的。
  比如六岁时的那个摇控飞机,妈妈担心他会c作不好,撞到自己,不肯给自己买。後来他回家就任x的发起了脾气,晚上都不肯好好吃。
  到了第二天下午,哥哥就把那个摇控飞机给他买回来了,用光了他所有的零花钱。
  结果不出妈妈所料,喜笑颜开的顾枫捧出去第一次玩,就c作失误的撞到了自己,眼角给飞机的铁翅膀狠狠扇了一记,顿时就破皮出了血,後来还缝了两针。
  然後妈妈气得把哥哥狠狠揍了一顿。
  他伤心得不得了,以为哥哥肯定要恨死自己了,结果哥哥只是m著他的小脑袋,温柔的吹著他包扎起来的眼角,“枫枫不痛不痛,哥哥帮你吹吹,痛痛就飞走了。”
  其实那时的顾枫已经觉得哥哥的吹吹并不能把痛痛带走了,但他还是愿意让哥哥吹吹,并且,他也努力的趴在哥哥的床上,认真吹他的屁股,希望把妈妈打的痛痛吹走。
  想起屁股,顾枫不由得又笑了。
  因为就在昨天晚上,哥哥也吹了他的屁股。不过再不是因为妈妈打的痛,而是……
  顾枫突然觉得脸上发烧,有些不好意思想下去。
  现在的哥哥可比以前坏多了。
  以前的哥哥才不会那样对他,哪象现在,总是换著花样的欺负他。不过,顾枫还是喜欢,就算被哥哥欺负也没什麽。
  反正从前的哥哥叫顾柏,现在的哥哥叫顾梵,有些不一样也是正常的。
  况且,从前哥哥就经常说,“枫枫,你总这样让哥哥c心,怕不怕哥哥将来会欺负回来?”
  “不怕!”那时的顾枫是这麽大声的回答哥哥的,现在的他是这麽做的。
  就好象哥哥和别的女人生了露露,他也不生气。因为哥哥早就说过,将来要养个孩子的,最好是女儿,因为女儿贴心,老了可以给他们养老送终。
  眼下有露露,他觉得非常完美。
  不过要说起来,露露最早也没那麽喜欢他,因为他笨手笨脚的,老是照顾不好她,害得她总是哭总是哭。
  顾枫原来很担心,怕露露长大了不喜欢他这个笨蛋,可露露慢慢懂事後,却越来越象老母**护著小**崽般护著她。
  有句话顾枫一直不敢说,但他真的越来越觉得,露露好象他过世的妈妈。
  妈妈也很凶, 妈妈也喜欢吼自己,但自己做错事的时候,妈妈总是怪爸爸,怪哥哥,却从来舍不得怪他。
  很小很小的时候,曾经有小朋友取笑他,说他长得不象爸爸妈妈和哥哥,是捡来的孩子。他哭著回去告状,那时妈妈好凶好凶的冲到幼稚园去找老师谈话,去跟那个小朋友的家长吵架,後来,再也没有人敢说他不是爸爸妈妈的孩子了。
  “你是爸爸妈妈从心里生出来的孩子,可比你哥哥珍贵多了。”还记得妈妈是这样告诉他的,这让顾枫一直洋洋得意。觉得自己就是花园里被j心养护的花,而哥哥不过是旁边的草。
  嗯──花和草是好朋友。顾枫很大度的决定不嫌弃哥哥,还要跟他一直好下去。
  只是那时的他,还不知道两个人长大了要怎麽好。
  直到,爸爸过世的那一天。
  那一天,明明跟平时一样,虽然妈妈已经不在了,但爸爸还在,顾家的天就还没完全塌下来。
  直到上课时,学校老师突然把他叫出去,还派了个老师送他回去。
  当时顾枫就快吓傻了,因为前几月他刚刚经历了同样的事件,结果直接把他送到停尸房,看到了妈妈的尸体。
  不过这一次,他是直接回了家。应该不会糟到那种地步吧?
  忐忑的回了家,还好迎接他的是哥哥温暖的臂膀。
  可是,他们的爸爸死了。
  他从工作的顶楼上跳了下来。他们最後的那一片天,也塌了。
  哥哥没有带顾枫去看爸爸的尸体,他自己去看了一眼,就开始安排後事了。刚刚办过妈妈的,已经是大人的哥哥知道怎麽应付。
  他天生就遗传到了爸爸的谨慎和细心,又遗传到了妈妈的体贴和周到,所以爸爸的後事办得很体面。
  只是在把爸爸下葬到妈妈身边的那一天,他们兄弟俩回到家,面对律师带来的消息,顾枫才知道,他们的天不仅塌了,连最後这片栖身的房子也保不住了。
  律师给了他们几天时间搬家,哥哥什麽也没说,若无其事的叫顾枫不要担心,什麽事都有他。
  可是晚上,怎麽也睡不著的顾枫听到了哭声,从爸爸妈妈房间里传来的压抑的哭声。
  是比自己高,比自己壮,比自己大,比自己强的哥哥,趴在爸爸妈妈的床上,哭得象个伤心的小孩子。
  顾枫也哭了。
  他上前抱紧了哥哥,跟哥哥一起在他们曾经无数次打过滚的,爸爸妈妈的大床上哭,哭得更加象个小孩子。
  就在那天晚上,他们第一次做了。
  顾枫也不知道事情是怎麽发生的,哥哥也不知道,因为当时他们看向彼此的眼神同样的迷惘和困惑。活脱脱就是两只在吃人的森林里,突然失了父母的小兽,除了彼此紧抱著,安慰著,完全不知所措。
  不过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兄弟俩什麽也没说。
  只是在床上默契的十指紧扣,彼此凝视。因为他们知道,自己在这世界上,所剩下的就只有彼此了。
  顾枫忽然觉得,没有了天也没那麽可怕,至少他还有哥哥,能够相互取暖,相互依靠。 哥哥辍了学,开始四处打工给顾枫挣学费。家里值钱的东西全都给抵债了,唯一能带走了,只有那些破旧的玩具。
  最早他们谁也没想到做生意,後来,是顾枫看哥哥同时打四份工,回家累得只喝了杯水,就坐在凳子上睡著了,才下决心把那些心爱的旧玩具带到跳蚤市场去卖。
  出乎意料的,这些被顾枫改装过的玩具非常好卖,甚至有些还大大超过了原价。
  拿著自己兴高采烈交回来的意外之财,顾柏陷入了沈思。在顾枫还以为哥哥会生气的时候,哥哥却决定改行了。
  哥哥一向比他有头脑,他做出的决定总是正确的。
  哥哥去批发了一批最廉价的电动玩具,拿回来进行改装後,再重新进行包装销售。就这样,兄弟俩的生活渐渐有了起色。
  生活好了,围绕在哥哥身边的女孩子也多了起来。有各种颜色头发,各种肤色和眼睛的。毕竟,象哥哥这麽年轻帅气又多金上进的单身汉,受欢迎也是正常的。
  但顾枫一点也不担心。
  因为每天晚上,哥哥都和他在一张床上渡过。男人的j力是有限的,顾枫自己也是男人,所以他很清楚的知道,哥哥的j力都用到自己身上了,他不会再有别的能够分给其他人,男人女人都不行。
  顾枫也不会给别人这个机会。
  顾柏不仅是他的哥哥,他也是他在这世上仅存的最後的亲人,他不会把他让给任何人。他暗暗发过誓,谁都不可以把哥哥从他手上夺走。
  只是顾枫没有想到,有一天哥哥会自己把自己夺走。
  当车子失控的撞过去时,顾枫的脑子一片空白,他只想著一个问题,他若死了,留下哥哥一人怎麽办?他会被别人占有吗?不!光是想著这种可能,他就会妒忌得发狂。
  可是,车子突然的大力移动,顾枫转过头,正好对上哥哥的眼睛。
  哥哥来不及开口,可他的眼睛在说话,它们说:“好好活下去。”
  为什麽要说这种话?为什麽不能一起走?在顾枫还没明白过来的时候,眼前已经一片血红。
  等到他在医院里醒来,那些穿白袍的人就冷冰冰的告诉他,“顾柏已经死了。”
  死了?他们怎麽能这麽轻易就定下一个人的生死?
  顾柏不止是一个名字,他是一个人,他是自己的哥哥。他们说好了今天要一起去挑结婚戒指,他们还要领养小孩,他们还要把爸爸妈妈的房子买回来,他们还有好多好多的事要做。
  他已经是自己在这世间仅存的唯一的和最後的依靠了,难道还有人忍心把他夺走?
  顾枫不解,顾枫愤怒,顾枫悲伤,顾枫大吵大闹,可所有的人都说他疯了。
  为什麽,他们一定要自己承认哥哥死了才算是没疯?如果那样的话,他宁可做个疯子。
  这样,哥哥是不是就能活过来了?
  作家的话:
  番外神马的,写起来果然好有爱~~~~
  ☆、偷心番外 1 顾枫(下)
  警察说,交通肇事的车主愿意赔钱和解。
  顾枫不要,他只要他们把自己的哥哥还回来。
  警察说,他如果坚持把这场官司打下来,将会耗费大量金钱不说,也不见得就能给事故车主定多重的罪。
  顾枫冷笑,没人替他讨还公道吗?那他自己替自己讨。
  那些车牌,那些涉案车主的姓名,他看一遍就全部记住了。他不会放过他们的,一个都不会。
  是他们,把自己的哥哥撞不见了,那就让他们自己也试试撞车的滋味吧。能活下来,是他们命大,活不下来,是老天有眼。
  只是,等到最後一辆车也撞上崖壁的时候,顾枫突然感觉到一片茫然。
  他给哥哥讨回了公道,可谁能把哥哥还给他?
  森哥不是好人,他不想再跟他在一起了。
  顾枫想走。
  跟往常一样,他在吃饭时借口要上厕所溜到了餐馆的後门。从这里出去,随便叫辆的士,就可以逃脱。
  可是,他在後门遇到一个小男孩。
  小男孩拿著g小棍在地下画了张图,是一张物理力学的图。
  在这个世界上,任何力都是平衡作用的。
  顾枫突地警醒,他大仇已报,想要离开,难道森哥会不做防备?偷偷观察,果然就看到小巷尽头,有团夥里的人在暗中监视自己。
  顾枫不动声色的在小男孩身边坐了下来,也画了一张图。
  要打破这种平衡的力,该怎麽办?
  小男孩看了他一眼,画了两个解决方案。
  要麽,有绝对的力量一次x打破。要麽,找到借力的杠杆,再将它破坏。
  顾枫想了想,问,“你跟我走好吗?”
  小男孩没有说话,只是抬起那双乌黑幽深的眼睛看著他。小男孩有一张很脏但是很漂亮的小脸,顾枫喜欢他。
  哥哥也喜欢漂亮的小孩子,但更加喜欢聪明的小孩子,他总说将来要养一个象顾枫小时候那样聪明漂亮的小孩子。
  每回听到这话,顾枫总是很得意。
  只是哥哥眼下不在了,如果他把这个聪明漂亮的小男孩养在身边,说不定哥哥会妒忌。他一妒忌,是不是就会出来找自己了?
  可是他在小男孩的眼中看出犹豫,他还没想好,要不要跟自己走。
  顾枫怎麽能错失任何找回哥哥的机会?
  於是他又在地下写了道方程式,小男孩解了一半时,就知道结果会是七。
  七是个变数,无论在中西文化里,总带著些神秘色彩。
  而在易经的六十四卦里,第七卦意味著行险而顺。过程虽有惊险,但只要顺势而为,必能化险为夷,化凶为吉。
  这是顾枫对小男孩的承诺。
  小男孩看懂了,他没有写出答案,却牵起了他的手。
  顾枫很开心,在离开哥哥以後的日子里,他终於遇到一个人,可以明白自己。虽然他还太小,有很多事的都不懂,但顾枫觉得,自己可以教他。
  包括──
  怎样爱上一个男人,并最大限度的取悦他。
  要知道顾枫可是个天才。所谓天才,就是在他想做一件事,会做得比别人都好。没有人知道,顾枫除了成绩好,还自学过很多其他的东西。包括如何在床上取悦哥哥。
  後来的事实证明,他捡回小男孩的决定无疑极其正确。
  因为後来,就是这个叫苏明小男孩叫自己停下车,等他想见的一个人。结果在迟归的路上,顾枫重新遇到了自己的哥哥。
  虽然阔别多年,但依旧年轻的,半点也没有变过的哥哥。
  顾枫极力的,强忍著快要爆炸般的巨大欢喜,偷偷的查找到了他的消息。
  哥哥改了个名字叫顾梵,眼下高中毕业,正准备上大学。
  哥哥这是要圆从前未圆的大学梦麽?顾枫偷偷举起双手双脚表示赞成,并且暗自替他高兴。因为哥哥的成绩一直很好,只是为了他,牺牲了太多太多。
  顾枫决定先不去打扰哥哥好好学习,但也就是从那天起,他和苏明约好,要一起努力,离开森哥。
  然後,苏明去找何海澄,而他要去找哥哥。
  整整花了将近八年的时间,他们终於做到了这一切。
  顾枫知道顾梵早已经大学毕业,还进了警察队伍,做了一名j神鉴定方面的法医。不过他刚添了个私生女,男男女女瞎搞一气,私生活乱得简直一塌糊涂。
  不过这些都没关系。
  顾枫知道,这是因为自己不在,所以哥哥才会变成这样,等到自己回到他身边,哥哥就会正常起来了。
  所以在作为森哥的同夥被抓进警局的那一天起,顾枫就无比期待著和哥哥的再次会面。他特意把自己的脸洗了又洗,生怕哥哥认不出来。
  跟他预计的一样,没过多少时间,哥哥就来了。作为法医,坐到了他的面前。
  哥哥还是跟以前一样英俊。
  跟哥哥眼里的顾枫是全世界最聪明最可爱的弟弟一样,在顾枫的眼里,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人能比他哥哥更帅更叫人动心。
  只是好象……哥哥比从前更帅了,眼睛里还多了些跟从前不一样的东西。尤其是那样似笑非笑痞痞看著顾枫的样子,让他没来由的就突然红了脸,还很害羞的低下头去。
  然後,坐在对面的哥哥问,“你叫顾枫?还有个哥哥叫顾柏?”
  顾枫跟小兔子一样乖巧的点头,心却欢乐得快要蹦出来。
  他知道!哥哥果然知道自己!
  不过,接下来哥哥的死不承认让顾枫很是伤了一番脑筋。但是最後,最後的结果不还是跟他想的一样了?
  嘻嘻,顾枫就知道,哥哥从来都没有办法真的拒绝自己。
  只要他想要的东西,哥哥总会给他。
  无论是他的身体还是他的心,他女儿或者他的生活。只要顾枫想要,最终哥哥都会给他。
  嘴角挂著无比骄傲的笑意,顾枫忽地听到一阵劈里啪啦的声音。
  拿下遮挡风雨声的耳麦,他又仔细听了听。这声音跟刚才那样的雨声不一样,就跟炒豆子似的。
  拉开窗帘一看,就见天上下的已经不是雨,而是雪籽。凛冽的寒气从窗户缝里侵袭进来,冻得人顿时打了个哆嗦。
  可顾枫忽地高兴起来。露露说过,下雨了不许他去接,可没说下雪了不许他去接。
  看看时间已经不早了,他赶紧抓了钥匙钱包,关了厨房沙锅下的火,又到衣柜里翻出件露露的小棉袄就急急往楼下冲。
  可等到楼下他才发现忘了拿伞,可怕错过放学的时间,他不敢再回去拿了。把单薄的外套拉开,把露露的小棉袄紧紧的捂在怀里,他跑下最近的地铁站去坐车。
  等到出来时,天空已经飘起了细细的白白的雪花,天更冷了。
  顾枫提著一口气,直跑到学校门口,躲在窄窄的墙檐下,才开始大喘气。毕竟是四十岁的人了,就算看起来还很年轻,可岁月不饶人,这样的运动量真心有些受不了。
  手表忘了带,手机也忘了拿,不知道离放学还有多久,顾枫只好站在那里耐心的等。
  细细的雪花落在身上,很快就化成了水,和北风一起一点一点的往里渗,越来越冷。
  顾枫把棉袄抱得更紧,弓著背跟大鸟护著雏鸟似的,生怕沾湿一丁点。
  等被雪水打湿的球鞋里的双脚冻得都不象是自己的时候,他终於听到一个熟悉的叫声,“笨蛋!你在这里做什麽?”
  愕然回头,就见哥哥怒气冲冲的从车窗里露出脸来。
  顾枫大喜,赶紧屁颠屁颠的跑过去,拉开车门就钻进去了,吸吸冻得通红的鼻子,牙关打著架说,“好……好冷!”
  “知道冷你还跑出来?”顾梵一面找地方停车,一面生气的大骂,“连伞也不带,你是傻子吗?在门口站多久了?”
  顾枫被骂得嘿嘿直笑,然後很诚实也很无赖的回答,“我忘了。”
  “你说你这脑袋长著还有什麽用?看著下雪了,我不会来接露露吗?要你个白痴跑来有什麽用?”顾梵还想继续骂,可是放学的铃声响了。
  顾枫本能的想往外钻,却被顾梵一把拉住,“你就在车上好好呆著,我去接露露。”
  顾枫很仔细的没忘记提醒他,“你别忘了拿伞。”
  “我可没你这麽笨!”男人气得不轻,停下车,一身火气的撑著伞出去了。等了一会儿,顾梵突然後知後觉的想起自己怀里的棉袄。
  这麽冷的天,不快点给露露加件衣裳,她会冻感冒的。他赶紧拔下车钥匙,往校门那儿跑。
  可是没跑几步,就给父女俩撞上了。然後,一起骂,
  “你这笨蛋怎麽又来了?”
  “不是让你好好呆在车里吗?你跑出来做什麽?”
  “我给露露带了棉袄啦。”顾枫很委屈,用还没暖和过来的冻僵的手拉开外套,取出还带著体温的棉袄,捧到女儿面前,“我一直抱得好好的,没打湿。”
  男人不作声了,只是抿紧的唇线拉得有些难看。
  女儿也不作声了,只是和男人如出一辙的表情显得更加难看。
  “好啦好啦,快回车上去吧。”知道错了的顾枫企图混淆视听的先憨憨笑了起来。
  顾雨露别扭的套上顾枫专程送来的棉袄,握紧顾枫冰冷的手,把他拽到大伞底下。男人手中的整个伞面都挪了过来,小心的呵护著这个笨蛋和他的女儿。
  重新回到车上的时候,顾枫毫无悬念的立即打了个喷嚏。
  “肯定是感冒了,回家立即去吃药!”把他拉到後排和自己同坐的顾雨露,忿忿拿毛巾给他擦著头发,又让他把打湿的鞋袜都脱了下来。不顾那股异味,只是不满的追问前排那个被当作司机的老爸,“你怎麽不在车上多放双鞋的?”
  从後视镜里看著顾枫呲牙裂嘴,抱著明显冻僵的苍白脚丫使劲揉搓的样子,男人闷闷的对闺女说,“待会儿在路上给他买一双新的。真是的,谁叫他跑出来?把纸巾拿给他擤擤。”
  顾雨露接过纸巾,递给顾枫,却又把他冰冷的脚丫子抱到自己小小的膝盖上,一面用自己的小手揉搓著,一面骂,“下雨天出门穿什麽球鞋?你不知道找双靴子穿吗?嗳,待会儿去给他买双靴吧,要厚一点的,小枫怕冷。”
  被女儿呼来喝去的男人也不生气,反而嗯了一声,琢磨著最近的商场应该怎麽走。
  可擤过了鼻子的顾枫,却又懊恼起来,“早知道你会来接露露,我应该给你也带件衣服的。你冷不冷?”
  “先顾好你自己吧!”
  他的关心招致父女俩异口同声的大骂,顾枫脖子一缩,不敢吭声了。
  但也没保持多久,因为顾梵提议,“要不咱们出去吃火锅吧?再找个汤泉会所泡一泡,省得感冒了。”
  可顾枫却立即惊呼起来,“糟了!我出门的时候好象忘了关炉子上的火,还在炖著羊r汤呢,哥哥你早上说想吃的。”
  父女俩几乎同时白了他一眼,然後没有异议的开往回家的方向。
  顾枫心里小小的得意著,他出门前是关了火的。撒谎是因为他知道,要是出去吃饭泡澡再给他买东西,会花很多钱的。
  因为他的j神鉴定有问题,无法工作,所以和露露一样,只能靠哥哥养。能节省的时候,顾枫不想让哥哥太破费。再说,这麽算计著过日子,他也觉得很快乐。
  只是顾雨露又絮絮跟他讲起了道理,“我说了下雨不许你来,那下雪就更不许来了,以後要记得!”
  顾枫却不高兴的嘟起了嘴,“可变天了啊,我总得给你送衣服啊,万一你要生病了怎麽办?”
  “我身体好,不会生病的!”
  “那谁说得准?你夏天放暑假的时候去游个泳回来不,不就感冒了?”
  “你还好意思说?那回我说了自己去打针就可以,你非要跟去,结果在医院就被人传染了。弄得比我还严重,高烧了三天,还住起了医院。你怎麽都不接受教训的?”
  “我没有不接受教训啊。不是说好了你以後打针,我就在医院门口等吗?”
  “那你今天是怎麽回事?”
  “我只是忘了带伞。”
  “那你为什麽会忘?”
  “因为……”
  前头的男人决定不参与这样的讨论了,等到回家一定要把後头那个笨蛋立即摁进浴缸里好好泡一身汗出来才行。否则,他要是又发烧住院了可怎麽办?
  要是从前,顾梵肯定想不到自己会为了这样一个年纪又大,又白痴的男人c这麽多心。可是现在,他要是有点伤风咳嗽,自己连上班也没办法集中j神,更别提上回他住院那三天的惨痛经历了。
  心底暗暗叹了口气,明明那笨蛋比自己大了那麽多,可为什麽越活越象他弟弟?难道自己真是被他那个死鬼哥哥附身了?
  顾梵没心思继续吐槽了,因为顾枫又打了个响亮的喷嚏。
  不等女儿提醒,他就踩了脚油门,把车速加快了些。当然,他没有违反交通规则。因为车後头的那两个人,是他这辈子最挂心的所在。
  他得让他们平平安安的,和自己一起。
  因为他们是一家人,缺一不可的一家人。
  作家的话:
  小枫的故事讲完了,下一个会是谁?嘻嘻,亲们有啥想法也可以提哟~~~
  ☆、偷心番外 2 小周(上)
  我姓周,相熟的同事都叫我小周。至於不相熟的,就只会叫我周先生。不过在离三十岁还差三年光y的时候,就有医院里的後辈喊我周老师了。
  周老师?呵呵,头一次听到的时候我自己都吓了一跳,我看起来有那麽象老师吗?可是对著镜子照照,我这张平凡的脸还真的挺会唬人的,从小看起来就象比同龄人老了一截。
  这不能怪我。
  如果你五岁时就死了爸爸,六岁时妈妈又改了嫁,然後跟著并不宽裕的爷爷nn以及叔叔姑姑长大,你也会跟我一样,长出一张早熟而不苟言笑的脸。
  但幸运的是,我还是平平安安的长大了。还念了学费高昂的医学院,整整七年。一毕业我都整整二十六岁了,出来工作一年後,就有人喊我周老师了。
  其实,我不太喜欢当医生,更不擅长当老师。
  可奇怪的是,在同一批分来的几个新医生里,我是最受病人信赖的。而在第二年的新人进来时,他们又最喜欢请教我。
  这当然不是因为我的医术高超,或者最有爱心,也不是因为我喜欢诲人不倦,教导後辈,事实上恰恰相反,我从来都是人群中最沈默最不爱说话的那一个。
  大家信任的,可能就是我这张老成而早熟的脸吧?
  《老子》说,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现在想想,还真是有道理。
  可是,我还是不喜欢当医生。
  理由很简单,医生再怎样,总是要经常对病人说话的,可我不喜欢说话。而且,医生太穷了,不熬上十几二十年,头发花白,很少能拿到高薪。
  这跟我想象中实在是太不一样了。
  是的,我最初决定当医生,不是怀抱著什麽救死扶伤的崇高理想,只是听说医生的薪水高,而且稳定。
  当然,律师也不错,可我这样不爱说话的能天天在法庭上跟人吵架吗?想想也只好做医生了。
  别怪我俗,我真的从小穷怕了。
  举个例子吧,你有没有试过整整十二年没买过新衣服?我试过。
  除了七岁那年妈妈来看我时,给我带了身新衣裳,我直到十九岁考上大学的那一年前都是穿别人不要的旧衣裳。
  连内裤和袜子都是。
  恶心吗?我也觉得很恶心,可有什麽办法?
  我其实并不怪吝啬的爷爷nn,他们都一把年纪了,别说享点清福,还要拿微薄的退休金养活儿孙,已经很不容易了。
  当然,我也不怪自私的姑姑,她虽然从不拿正眼瞧我,但也从来没有对我恶言相向过。
  能被当作不存在,有时候也是种解脱。起码比人当成眼中刺,r中钉的好。
  那是我的婶婶,叔叔的老婆。
  我爸爸生前单位还算不错,和妈妈结婚後,就搬出了家里的老房子,另租了住处。
  那时候的兄弟关系应该处得还算和睦,因为後来婶婶总是说,“大哥生前早说了,这房子是要给我们的。”
  可我很怀疑她到底是从哪里听到这话。因为我爸爸过世的时候,她还不认得我叔叔。
  我绝对没记错,她是在我八岁那年认得我小叔,半年之後结的婚。那她怎麽会知道这个话?还每次说得言之凿凿,好象亲眼所见,亲耳所听一般。
  其实我知道她在担心什麽,
  她怕爷爷nn一心软,会把这个老房子留给我,毕竟我说起来也是“老周家的长房长孙。”
  这个话我是听姑姑说的,而据姑姑说,这是婶婶的妈妈跟婶婶私下说的。婶婶的妈妈让婶婶多长几个心眼,千万别让我这个不声不响的小崽子占了便宜,并且格外让婶婶记住,“咬人的狗都是不叫的。”
  说实话,我觉得婶婶的妈妈实在是想太多了。
  那时候虽然我小学还没毕业,但我也知道,这个房子爷爷nn谁都不会给。这是他们老两口唯一的栖身之所,在他们去地下见爸爸之前,绝对给任何人。
  而他们的身体看起来都还硬朗得很,活个二三十年不成问题。婶婶这麽早就开始考虑这个问题,实在是──好吧,说她太有忧患意识好了。
  後来的事实证明,我的话没错。
  直到婶婶後来买了新房搬出去,爷爷nn还健在,所以这房子的归属依旧没有下落。但那又是许多年後的事情了,而我自从听到那话,还得那套小小的两居室里苦苦煎熬著。
  两间卧室,爷爷nn一间,叔叔婶婶一间,我只有当厅长的份。
  幸好姑姑抢先一步嫁出去了,把她的房间腾了出来给叔叔婶婶,否则为了这个房子,还不知得有多少架要吵。
  後来想想,或许姑姑就是为了腾房子,所以才那麽著急的嫁人吧?因为姑姑认识姑父比叔叔认识婶婶还晚,叔叔和婶婶从认识到结婚,用了半年的时候,可姑姑从认识姑父到结婚,只用了短短三个月。
  又或者,其实叔叔婶婶多耗的那三个月其实是为了等姑姑出嫁?
  这些事不是当时的我能知道的,我唯一印象深刻的是,自从叔叔和婶婶开始谈恋爱後,nn跟姑姑关起门来谈心的次数就多了。而姑姑总是谈一次,就会y一次的脸,然後,就开始不停的相亲。
  後来又过了十几年,有一次的过年家宴上,多喝了几杯的姑姑眼眶泛红的对nn说,“当年要不是为了房子,我会嫁他?”
  nn什麽也没说,转身假装去厨房端菜了,可我分明看到她掀起围裙,悄然抹去眼角的泪。
  姑姑结婚後,过得一直不太顺。
  姑父虽然有房,却是个很没出息的窝囊男人,而姑姑当年还是很有些人追的。
  至今家里的老相簿里还夹著一张姑姑参加单位歌唱比赛得奖的照片,那时的姑姑,还未嫁人,穿一条雪白的连衣裙,气质清华,笑容甜美,唇边还有一只浅浅的梨涡。
  可後来在她和姑父的喜宴上,姑姑只是淡淡笑著,神情冷漠得仿佛是个看客。
  不过好好歹歹也做了半生夫妻,无论从前有过怎样的不甘心都烟消云散了。如今姑姑的女儿都大学毕业了,她现在一门心思就是c心著给女儿找个好女婿。
  当然,前提是得有房子。
  唉,说来说去,还是房子。
  我也想要一套属於自己的房子。
  可是我在工作一年後,就发现这是个遥不可及的梦。
  虽然目前的收入能够支撑我的正常开销,甚至可以经常买买新衣服,但对於这个城市不断攀高的房价来说,简直就是杯水车薪。
  不知道人是不是都这样,越是得不到的东西就越想要。有一段时间,我想有套房子想得都快发疯了。
  其实我的要求并不高,哪怕是套一居室,只有巴掌大的地方,我也想要一个完完全全属於自己的地方。
  可以毫无顾忌的穿著内裤走来走去,可以不必再跟人排队抢厕所,可为什麽这个梦想就那麽难实现呢?
  我想改行了。
  旁人可能想象不到,一个独立的空间对於我的意义。
  自从到爷爷家开始,我就再没有过属於自己的空间。先是和叔叔住在客厅里,叔叔结了婚,我就一人住在客厅里。
  在人来人往的眼皮子底下,我总觉得自己无时无刻不曝光著,连做梦都生怕说了什麽不该说的话,睡不安稳。
  而等到叔叔的儿子大了点,他就搬出来跟我同住了。晚上我就更不敢踏实睡了,因为小表弟如果尿了床,挨骂的总是我。
  等到好不容易熬到念大学了,还是六人间的宿舍。 而毕业以後,连单身宿舍也得两人同住。
  为了房子,我真的想改行。
  可是我又没有勇气放弃现有这一切,正在苦恼不已时,一个男病人的出现意外的改变了这一切。
  那个患者要动个小手术,但一来就住进特护病房,当然人也格外尊贵些。
  干我们这行的都知道,一般x的手术都有个无法回避的问题,那就是导尿。可那天早上也不知道是怎麽回事,几个小护士加一个护士长都搞不定那位病人。
  病人生了气,在病房里破口大骂,“都是些饭桶!让医生来!”
  当时路过的我,被当成是救命稻草般推了出去。
  其实那个病房g本轮不到我负责,而j明些的医生都怕影响声誉,不肯去。至於面相老成,但没有g基的我,可以唬得住病人和新人,却斗不过这帮子老奸巨滑的老油条们。
  当我拿起导尿管的时候,谁都看不出,我的腿已经紧张的在发抖了。不过还好,我的脸始终那麽不动声色。
  仔细查看了病人那话儿,又做好准备工作,我鼓足勇气将针管c了进去。
  成功!
  呼──所有的人都松了口气。
  其实之前的护士们c作得并没有什麽问题,只是这个病人身娇r贵,有些怕痛,而那些女孩子到底不是男人,不象我能感同身受的了解男人的那个地方,所以她们不敢做的事情我敢做。
  後来,这个尊贵的病人点名要求我负责他的护理工作。我本来有些为难,可是病人一个电话就叫来了院长。於是,我这位医生就开始了人生第一份护理工作。
  个中的艰辛我不想说,只是等到病人出院的时候,我意外的得到了一个大红包,里面足足装了我半年的薪水还多。
  走前病人拍拍我的肩,对我微笑著说,“小周,你工作干得很不错,给我留个电话吧,以後有什麽事我还找你。”
  我的脑子已经被那包钱彻底震晕了,连怎麽留的电话也搞不清楚。
  不过事後我却觉得有些不妥,我这算不算是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
  可当我忐忑不安的主动找到院方交待时,主管的副院长却哈哈大笑著拍拍我的肩,“没事,你拿著吧。这是病人走时给你的,不算什麽。再说了,那是有钱人,只要你照顾得好,他们对这些可不在乎。”
  我灵光一闪,突然明白为什麽大家说起特护病房里的医生护士来,总是一脸羡慕。而跟我同一年进医院,却分到特护病房的小护士,为什麽今年就能跟人去看房了。
  再看一眼副院长看著我那包钱时,眼中不易察觉的贪婪,我知道应该怎麽做了。
  没过半个月,我给一纸调令,调到了特护病房。
  当然不是做医生,那样金贵的名额我那半年的薪水还收买不到,但却可以买到一个做护士的资格。
  副院长替我找了一个好理由,“特护病房还是要适当增加下男护士的比例的,总有些女孩子不方便处理的问题。象这回,小周不是处理得很好?”
  在外人看来,我虽然去到了个好地方,但一个医生却去做护士的活,未免有些大材小用,於职业发展前途来说,实在是得不偿失。
  但我却很高兴,因为他们理解不了我对金钱的渴望,更理解不了我对房子的渴望。
  果然,在这里工作了不到半年的时间,我就攒到首付款。但是,我也面临一个很严重的问题,我得罪了许多人。
  这真的不能怪我。
  因为想把这份工作做好,多拿红包,所以我对於分到手上的病人,是真正当成上帝一样伺候著。再加上我的医生功底,自然比一般的护士要出色得多。
  而能住得起特护病房的达官贵人们,他们之间又似乎总是搭上得边,於是一来二去,“做护理的小周医生”的名声越来越大,指定找我的人越来越多,这自然影响到了其他人的财路。
  我很无奈,也很恼火。
  就象我无法拒绝不去伺候这些金主一般,我也无法拒绝同事们给我明里暗里下的各种绊子。
  或许是老天看我太可怜了,就在这时,来电话了。
  是我第一次伺候的那位病人,他问我愿不愿意出来做。
  他认得一位要员,家里急需一位高级护理。而因为我在医院里做出的名声,他只稍加推荐,那家人就同意了。
  我这时才知道,原来世界上有些地方,薪水是可以按天算的。在心里默默把他报的数乘以三十,我咽了咽口水,才艰难的答应下来。
  不是紧张,而是太激动了!
  然後立即去办离职手续,当然是一路绿灯。
  看著那些幸灾乐祸的脸,我其实很想大吼一声,“不是老子怕了你们,是老子要去赚大钱了!”
  可我到底没吼。没办法,夹著尾巴,寄人篱下十几年,你可以笑我早失了血x,但我更愿意说自己低调。
  不过到底还是没有彻底低调下来。因为收拾好行李要去那户人家时,那家人挺客气的,专程派了辆保姆车来医院接我。
  一看那车,那车牌,当时医院里的人眼都绿了。再看向我时,那简直非羡慕妒忌恨可以形容。
  那时候,哥只想说一个字,爽!二个字,极爽!三个字,爽呆了!
  自从脱离了医院,单干的我做得越来越顺手。
  为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我还自学了许多护理知识,这让我的名气也越来越大。而薪水,自然也是水涨船高。至於房子,我早就买了。不是单房,而是一套两居室,我把一间装修成卧室,另一间还是卧室。
  记得跟设计师提要求时,颇有一种老子住一间,还要空一间的痛快。只是可惜,新房布置好了,我却基本上没什麽时间住。
  一年的大部分时间都是住在雇主家里,而往往这家还没离开,那边又有人高价挖起了墙角。幸好我这人不贪心,总是跟原雇主商量好,才去新雇主家,所以我的名声越来越好。
  直到有一天,有个年轻人跟我打电话,出了三倍的薪水要请我去护理一个人。
  当我听到这数目时确实有些吃惊,因为我那时的薪水已经相当高了。就算是涨,一般也就加个百分之三十左右,可他一开口就是三倍,这到底是要护理什麽人?
  年轻人在电话那头停了好一会儿,才告诉我,“是我最重要的人。”
  直觉的,我感觉有些不对劲。等到我见到他们时,才明白是怎麽一回事。
  那个重伤的男人叫何海澄,当我看到名叫苏明的年轻雇主看到他的第一眼起,我就知道他们是什麽关系了。
  说不清是一种什麽心理,我的心情变得无比复杂。
  那个何海澄实在是个太敏锐的男人了,他一眼就看了出来,然後指定我做他的贴身护理。
  护理的过程是艰辛的,但也是充满成就感的,尤其当你看著自己的病人逐渐康复,你的心情也会跟著好起来。
  可是,面对何海澄,我却从来也打不起喜悦的心情。
  因为每每护理完了他,再看向日渐憔悴的苏明,我总有种感觉,是那个年轻人在拿自己的命给何海澄续上。
  爱一个人,真的可以爱到这种地步吗?
  我不知道。
  等到何海澄终於康复的时候,苏明就象开到荼靡的花,悄然离开了。他是怕何海澄看到他凋零的样子,还是怕就算自己凋零了也换不来他的一眼回顾?
  不知道为什麽,我的心里酸得很。许多年都没有掉过的泪,竟似又要掉出来。
  终於忍不住,我对何海澄多说了句话。
  然後,当他找到我时,我又忍不住说了更多的话。
  明明没有喝酒,却象是醉了一般疯言疯语,苦苦隐藏了二十几年的刺终於对著一个不算熟悉的陌生人亮了出来。
  或许是报应吧,送走何海澄後,转过身,我看到了自己命中的劫。
  再一次大驾光临。
  ☆、偷心番外 2 小周(中)
  有句老话叫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而在我二十几年的前半生里,同样也有个姓萧的男人占据了极其重要的地位,甚至可以说,他主宰了我的命运。
  有好的,也有坏的。
  他叫萧烽,不是那个义薄云天的丐帮帮主萧峰,而是烽火连天的烽。虽是一字之差,却是很好的写照。
  萧峰大仁大义,正如山峰般坚定沈稳,而我所认识的萧锋,却是一个比烈火还要狂暴、嚣张、肆虐又霸道的男人。
  可偏偏,我欠他的。
  这不仅仅是钱的问题,还有人情债。於是,这就决定了我无论赚多少钱,念多少书,只要在他的面前,就永远也抬不起头来。
  可我又时常觉得,我其实不欠他的。
  因为他从我身上夺走的,也是我最宝贵的东西。
  认识他的那年,我十六,正是升高中的最後一个学期。
  义务教育即将结束,爷爷明确的告诉我,家里不可能供我念高中上大学,我最现实的出路是读个技术类院校,不管是什麽赶紧学门手艺,三年之後就可以出来工作养活自己。
  那时我刚好也满了十八岁,他们也算是对得起我死去的爸爸了。
  可我不甘心。
  我成绩一向很好,虽然不说数一数二,但在年级排名前十不成问题。可在刚刚结束的m底考试後,班主任几乎跟所有的家长都进行了谈话,做了考前动员,可唯独没有联系过我。
  我知道,其实他要说的,无非是给考生加强营养,创造好的学习条件,争取考出好成绩云云。但是,这种话永远用不著对我说。
  因为,每每在开学之初,新接手的班主任在进行学生家庭情况m底时,都会无一例外从我家得到一样的答案。
  “这孩子我们把他养大就不错了,至於成绩好不好的,我们不关心,老师您也不用关心了。只要他平平安安的到十八岁,我们的任务就算完成了……说我们不负责?那你要是好心,不如你接回去养,跟你姓都行……”
  於是,不管我成绩再好,老师的眼中始终没有我。就是偶尔看来,也只是淡淡的叹息。
  对於学校来说,一个注定不能替他增光添彩的学生,那就是全校第一又跟最後一名有什麽区别?
  我很苦恼。
  不怕说句心理话,那段时间,我简直都想去抢银行了。
  我虽然穷,但并不是不明白事理的小孩子了。我清楚的知道,只有读书才有可能改变我的命运。
  当然,你非要把李嘉诚举出来做例子我也没办法。但是请注意,李嘉诚发迹的那个年代的平均学历是什麽?而如今这个社会,平均学历又是什麽?
  我真的不贪心,我早就想好了,只要家里能供我读完高中三年,我就可以考一所师范类院校。这样就不需要高昂的学费,我再申请助学贷款,应该就不再需要家里人负担了。
  可是,这些道理跟顽固的爷爷就是半点也讲不通。
  “你现在说得好听,可是等到我们供完你高中三年之後,你考不上大学怎麽办?就是考上了,难道到时要交什麽钱我们能不交?那时候恐怕你又要找各种理由来要钱了。我们要是不给,说不定到时还要背个狠心的罪名。你就饶了我们这把老骨头吧,老老实实去个技术学校,早点工作才是正经。我看学厨师就不错,工作好找,不行还可以自己摆个摊,反正饿不死。”
  为此,我下过跪,磕过头,哀求过无数遍,甚至割破手指写过血书,可爷爷始终摇著头。说得烦了,还会挥手给我两耳光,骂我“得寸进尺,不知感恩。”
  我去求nn,可nn只会抹著眼泪跟我说,“孩子,你没那个命,就别折腾了,听你爷爷的话吧。”
  姑姑倒是替我说过两句情,可婶婶听著立即冷笑,“你要做大善人,就把他接去啊,正好省些饭钱好买房。”
  那时候,婶婶对於继承爷爷***这套房子已经基本绝望了,所以开始一个劲的想心思攒钱买房搬出去住。
  家里再没有人为我说半句话。
  已经上小学的小表弟对我说,“你学了厨子是不是就能天天做好吃的了?我喜欢吃糖醋带鱼,你一定要学啊。”
  见鬼的厨子!谁要去做厨子?
  可我的愤怒只能深深的埋在心里,就连个可以倾诉的人都没有。
  这很奇怪吗?
  象我这样没有钱又不帅的男生,g本连交朋友的机会都没有。因为交朋友都是要社交的,起码要一起去打场篮球爬个山吧?
  就算我可以厚著脸皮,不喝汽水不带任何东西,可我连双能穿去做运动的鞋子都没有。我所有的鞋子全是旧的,轮到我时都已经磨得没什麽用了,可我还得无比爱惜著穿,因为要是弄破了,我就得光著脚出门了。
  就在我几乎要绝望的时候,机会来了。
  拜我的好成绩所赐,我所在的班级是全年级最好的一班。在最後一学期刚过了一个月的时候,来了个转学生。
  他,就是萧烽。
  当他第一次走进教室的时候,我毫不夸张在身边听到了一片倒抽气声。
  不能怪班上的同学们少见多怪,实在是我们这样的年纪实在太少见到这样的人种了。
  他很高,也很壮,在一帮子还未完全发育,犹如豆芽菜般的同龄男生中间,已经有一七五公分的他几乎象是熊一样的存在。
  他长得还很帅。
  犹如刀锋削出来的眉眼已经褪去了青涩的味道,带著早熟的男人味,再加上微黑的肤色,瞬间让一大票小女生们红了脸。
  可最让大家羡慕的是他那一身的穿著,虽然那时的我g本不懂什麽品牌,却也知道,他身上那套份外抢眼的运动服和包包都应该很贵很贵。
  这样临考试才转来的的学生,来头肯定不会小,因为就连老师看著他的表情里都有几分诚惶诚恐小心讨好的味道。我不擅长别的,看这点绝不会错。
  萧烽刚进教室,就谢绝了老师给他安排的前排座位,而是走到最後一排,指著靠墙的角落道,“给我在这儿加张桌子就行。”
  他说话的语气不是商量,而是吩咐。老师脸上的笑容僵了下,但也很快就安排同学替他去教务处搬了套崭新的课桌椅来。
  大摇大摆的坐下,萧烽开始了和我的同窗生涯。
  不过一开始,我并没有想到自己会和这种人有什麽交集。毕竟,我们之间的距离太远了,就好象天和地,西洋的钢琴和乡下的锁呐,完全凑不到一块儿去。
  可这世界的奇妙就在於,你永远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麽。
  因为没多久就要考试了,所以毕业班的学业分外繁重。但与此同时,因为体育考试成绩也要计入总分里头,所以学校每天都要求我们提前一小时到校,完成规定的考试科目。
  我说过了,我没有鞋,一切会损坏鞋的科目我都没办法参加。
  所以我只能在别的同学在c场上奔跑跳跃的时候,独自走到c场的另一端,进行我自己的训练。
  引体向上,俯卧撑,仰卧起坐。
  这些都不需要鞋,也不会损毁任何衣服,至於腿部力量的缺乏,我可以光著脚在沙坑中来回奔跑进行补足。
  可是那天,不知道是谁那麽缺德,在沙坑里扔了一个易拉罐开口的铁环,我才跑了两个来回,就不幸踩中,还很背的划伤了脚趾间的嫩r,顿时鲜血直流。
  我倒是很想轻伤不下火线的坚持下去,可又怕引起感染生病,所以只好咬著牙捡了鞋袜,到男厕所去冲洗。
  因为早锻炼时间还没结束,厕所里很安静,没有人。
  把裤腿高高卷起,我把受伤的脚抬到高高的水龙头下冲洗,忍著疼痛,挤出更多的鲜血,任清水将它们和细沙一起带走。这是最简单最便宜的消毒方式,我从小就学会了处理。
  可能是因为太疼了,当时的我完全没有注意到他是什麽时候进来的,直到他高大的身影将我完全罩住,我才後知後觉的转过头去。 然後,下巴就被捏住了。
  “长得也不怎麽样,但这双腿看起来似乎还不错。”
  我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所以会呆掉也是情有可原。然後,下巴被放开,而搁在洗手台上的腿却突然的被扳了起来,近乎一百八十度的垂直。
  好痛!可我没有叫嚷的习惯,只是忍耐著问,“萧烽,你干什麽?”
  说来他会来上课就是件怪事,除了上课时候会坐在教室後头,他既不交作业,也不参加任何活动。独来独往,完全自成一国。
  回答我的,是松垮垮的校服外套被拉开了。
  因为天已经渐渐热了,我里面只穿了件很薄很旧还有好几个破洞的背心。我知道自己的身体因为营养不良而瘦弱,但却因为经常x的家务劳动,所以并不算单薄。可被萧烽象买猪r似的看著,我却实在有些不太妙的感觉。
  想伸手拉回衣服,可萧烽却突然伸手进去捻了一把。
  他的人看起来昂贵而不凡,一双手却带著些许的薄茧,m得我顿时敏感的往後一跳,差点摔倒。
  萧烽顺势搂住了我的腰,贴在我的耳边吹了口气,“喂,我还挺喜欢你的身体的,要不要跟我做?”
  “你发什麽疯?”如今的年代已经不象从前那麽保守了,我知道这世上有同x恋这回事,可我当时真没明白萧烽跟我说的就是这层意思。我只是本能的觉得不对劲,涨红著脸推了他一把。
  萧烽顺势撒了手,所以我很轻易的离开了他的怀抱。不过他站在我的对面说,“你可以想一想,正好我眼下缺个伴,钱不是问题,但不要做过了又後悔,哭哭啼啼闹得太难看。”
  我发誓,当时的我完全没有理解他的话到底是什麽意思,但我记住了一句话,“钱不是问题。”
  天知道,钱对当时的我来说,是多麽重要的问题。
  於是,我跟大脑短路了一样,问,“多少钱都不是问题?”
  萧烽笑了,他笑得样子很奇怪,我说不出来,可我却莫名其妙的觉得浑身开始发烧,有些後悔问出的话。
  厕所外有脚步声传来,萧烽没有回答我,只是说,“放学之後,我在学校後头那个洗车行等你。”
  忐忑不安的一直等到放学,我到底按捺不住对钱的渴望,一瘸一拐到了那间洗车行。
  萧烽比我早到一步,已经坐进了一辆洗得干干净净的小轿车,冲我嚷,“上来。”
  那车,是他的?我瞪大了眼睛,在拉开车门时,曾有过一瞬间的胆怯,但还是坐了上去。
  萧烽的车开得极其熟练,左弯右绕的,已经把我带到一家宾馆门前。停车下来,我跟梦游似的跟他进了房间。
  把书包扔下,萧烽示意我坐下,一分锺也不浪费的开始谈判,“说吧,你要多少?”
  不管他要什麽,我只有一个要求,谁能实现我就会听谁的。
  “我要读高中。”
  萧烽嗤地一声笑了,“你就这麽喜欢读书?”
  我很严肃的看著他,一板一眼的答,“我不是喜欢,我只是不想做厨子。”
  他那总是高高仰起的下巴冲我点了一点,“那你想做什麽?”
  “医生。”我毫不犹豫的说出自己的梦想,因为这是第一次有人肯问我。
  他偏著头想了想,好象在自言自语,“也不是不可以……不过,你总得让我看下值不值吧?衣服脱了。”
  如果说我早上在男厕所里没明白过来,可是经过一上午的沈淀,已经足够我想清楚这是怎麽一回事了。
  可我没有脱,反而望著他的眼睛说,“如果你占了我的便宜,又不肯出钱怎麽办?”
  萧烽愣了一下,忽地哈哈大笑起来,他笑得极其张扬而且放肆,但笑过之後,却拿出一张银行卡,连同手机一起递给我,“密码是123456,你自己打电话查,看这里的钱够不够付你的学费。”
  我真的打了电话,卡里的余额我一连听了三遍,那是一个我做梦也想不到的六位数,别说供我读完高中,读完大学也绰绰有余。
  萧烽挑眉问我,“现在,可以脱了吗?”
  我别无选择。
  不过我还是给家里打了个电话,说有同学向我请教功课,请我吃饭,中午就不回家了。
  那天中午,十六岁的我失去了童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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