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男主黑化了[快穿]》分卷阅读14

  然是孙慕谦写的,除了惊讶,秦夕更多的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心慌。
  似曾相识的故事,孙慕谦回头瞬间长发翻飞的样子,这一切都隐隐指向一个事实,只是秦夕潜意识觉得不可能,不愿去想罢了。
  “孙老师看起来年纪跟我差不多大吧?”旁边杨菲的眼睛亮得直冒绿光:“这么年轻就写出这么厉害的剧本,孙老师你太厉害了!”
  孙慕谦闻言谦逊的一笑:“过奖了~”
  秦夕:“”说过奖了之前,能先把你翘起的尾巴压下去吗?
  暴脾气的张导见不得一帮小年轻不知轻重的互相吹捧,不耐烦的瞪了杨菲一眼后,说了句“开拍了”就开始各种下指令。
  张导穿着很嘻哈,性格很婆妈,明明是“哟哟”两声就可以开始diss人的打扮,偏偏强迫症晚期,指令细致到人密恐发作,完全不希望演员有任何意见和自我发挥。
  不过这样也好,秦夕对自己的演技虽然有信心,但毕竟没真正拍过戏,有人事无巨细的指导倒是省得出丑。
  这样想着,她瞥了孙慕谦一眼,也不知道这空降的家伙演技怎么样?
  他那种自嗨自浪性格的人真能把前期桀骜不逊、后期深情隐忍的腹黑道士演好吗?
  导演:“女一身上的绳子绑到太松了,再紧一点对对,就这样,女一头再抬高些,眼泪要落不落,好,男主的表情要一直非常冷漠,身子稍微再侧一点可以了,眼神要透出隐忍,双手握拳嗯,就这样,然后说台词,懂吧?试一条,场记准备!”
  场记板打后,导演喊了action。
  高高的诛妖台上,风声飒飒,冥姬一身血衣,被黑色的锁妖绳紧紧绑在中间的柱子上,周围男男女女对她指指点点,她一脸茫然的无措,对周围的一切视而不见,只直直盯着人群中的萧落。
  萧落一如初见时一身白衣,仙风道骨,俊美无俦,只是冷漠的脸上再也寻不到任何爱意和眷顾,仿佛一座美的冰雕,让人心底发寒。
  可如果仔细看,就能发现他眼中翻滚的隐忍,甚至还有藏得更深的心疼和恐惧,虽然看不到他藏在宽袖中紧紧握拳的双手,但紧绷颤抖的肩膀却出卖了他。
  秦夕:“!!”
  那个“浪里个浪”的孙慕谦哪去了?
  其实这个场景里的男主很难演出,因为自始至终,男主都是一副冷冰冰的样子,一不小心就会演成面瘫,但如果为了不演成面瘫,而将紧紧握住的拳头特写,甚至为了效果流点血什么的,又太夸张,不让人尴尬。
  孙慕谦就诠释的很好,可以说,非常好。
  男主的克制与隐忍,悲痛与恐惧,全都从恰到好处的眼神和肢体语言自然流露了出来,直击人心,很难让人不产生共鸣。
  果然,连一向吹毛求疵的张导都非常满意:“慕谦诠释的非常到位女一,你是怎么回事?表情要悲痛绝望,你这是什么表情?”
  “张导”秦夕第一次被绑着跟人说话,还真有点不习惯:“我个人觉得女主这时候心里更多的应该是震惊疑惑,毕竟她是被男主亲自带到玄门的,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就被一群人绑了起来,而以往深情蜜意的爱人却好像变成了另一个人,这时候相对于悲痛绝望,我觉得她更应该想问为什么。”
  就像她当初被神秘人一刀给捅了,第一想法当然不是“啊,这黑暗的世界为何如此残酷,如此令人心碎!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而是“mmp,你捅我干哈?有话不能好好说!”
  然而,张导自有自己的一套想法:“我是导演还是你是导演啊?”
  秦夕不说话了。
  旁边不知谁“噗”的笑了一声,这笑声像是打开了一个无形的开关,周围人开始交头接耳,只是这次交头接耳的对象不再是冥姬而是秦夕本人,萦绕在耳边嗡嗡的声音让秦夕不由得有点小尴尬。
  “张导”孙慕谦突然走到张导面前,笑道:“我觉得秦夕说的很有道理,身为编剧我支持她的看法,要不您再考虑考虑?”
  张导猛地瞪大了眼睛,惊恐的凑近他小声道:“孙慕谦!你不会是看上秦夕了吧?我跟你说,你要是敢把你少爷习性带到剧组来,乱搞搞出满天绯闻,我非向你哥打小报告!”
  孙慕谦皮笑肉不笑:“毅哥,你把我当什么人了?”
  “哼,你哥可都跟我说了!”张导毫不客气的揭穿他:“同时跟两个女朋友闹分手,闹得人家都找到你哥那去了,你哥一气之下就断了你的生活,是不是啊,孙二少?”
  孙慕谦面色一僵,从牙缝里挤出两句话:“就那点破事,没完了?那就是个误会!”
  “行行”张导挥手:“我又不是你哥,你只要拍戏期间别给我闹绯闻就行,其他随你。”
  这边说完话,张导还真就认真考虑了一下秦夕的建议,最后觉得秦夕说的有道理,这条戏就按照她的走。
  一整天的时间,一条条拍下来,秦夕到最后也是疲惫不堪,晚上连饭都没吃,直接摸回宾馆就滚上了床。
  休息了一会儿,她刚要坐起来练异能,就听见手机铃声响了,拿起来一看,是孙慕谦。
  “孙先生,你找我有事?”秦夕接起电话问。
  听到这客气又疏离的称呼,那边孙慕谦顿了一下,然后又语气如常笑道:“倒也没什么大事,就是关于双生咒的事还有话要跟你说。”
  一听是关于双生咒的事情,秦夕不敢大意,果断答应了跟他的见面。
  他们约见面的地方是影视城里面一处管理不严的施工场地,在一座小荒山上面,估计就是狗仔们都不好找,也亏孙慕谦能找得到。
  暮色暗淡,只有西天边最后一抹残阳射.出点光线,路过几片小菜地,转了三两个弯,总算找到了孙慕谦共享位置的地方,只见他随意靠着一棵合欢树,在玫瑰色的夕阳中,粉红色小绒球般的合欢花偶尔飘落一两个到他黑色休闲装上,说不出的美好。
  孙慕谦虽然看起来总是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实际看得出他生活很致,从头发丝到脚趾间的那种致,就像现在随便一套黑色兜帽休闲装,也可以从它的裁剪和每根针脚中看出考究。
  秦夕看了眼自己身上随便套的一件宽松中长款棒球服,突然又想起他之前嫌弃她“一个女孩子家,糙成这样”,有了一种说不出的挫败感。
  压低鸭舌帽,秦夕两步走到孙慕谦面前,问:“是不是死婴出了什么问题?”
  “不是”孙慕谦很快回答,语气中却带着凝重,秦夕抬头想看清他表情,但他脸上超大的墨镜挡住了她的视线。
  不会是很严重的问题吧?秦夕暗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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