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之后》分卷阅读1

  《十年之后》作者:疏冷
  文案:
  十年前,林木森喜欢上了他的好哥们儿,表白后,却被嫌弃:“你能不能正常点?”
  十年后,再次遇见,那个好哥们儿竟对他穷追不舍,林木森蹙眉:“你能正常点?”
  内容标签:职场 业界精英 励志人生 商战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木森,刘振刚 ┃ 配角: ┃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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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是处男
  独立寒秋,湘江北去,橘子洲头。
  看万山红遍,层林尽染;漫江碧透,百舸争流。
  鹰击长空,鱼翔浅底,万类霜天竞自由。
  怅寥廓,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
  携来百侣曾游,忆往昔峥嵘岁月稠。
  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
  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粪土当年万户侯。
  曾记否,到中流击水,浪遏飞舟?
  《沁园春·长沙》是毛爷爷于1925年晚秋,32岁时,离开故乡韶山,去广州主持农民·运动讲习所,途径长沙,重游橘子洲,感慨万千,写下的一首词(摘自百度百科)。
  这首词,原本是毛爷爷通过对长沙秋景的描绘,以及对青年时代革命斗争生活的回忆,抒写出革命青年对国家命运的感慨和以天下为己任、藐视反对统治者、改造旧中国的豪情壮志,但此时此刻,用这些来描绘林木森的心情,倒也恰恰合适。
  林木森今年27岁,也算是大龄青年,在上海一家大型上市公司里做项目经理。在这几乎没有多少女人,即便有也多半是恐龙的地方上班,林木森至今还是处男也是情有可原的。
  林木森并不丑,相反,他有一张比女人还精致的脸庞,以至于从小见到他的人们都把他当作是女孩儿。而他又性格静谧,人们便更是如此认为了。
  不过对于已经走出校园、在社会上摸滚打爬了几年的林木森来说,曾经的那股娟秀气息也早已被消磨殆尽了,取而代之的,是那让人感到淡漠的疏离。
  别人都说,虽然上初中、高中的时候老师要求严格,什么都要管,但是只要上了大学,就会特别自由,逃课、谈恋爱,甚至是开房都不会有人管。
  自然,林木森是逃过课的,也是谈过恋爱的,但是开房,却是从来没有过,谁让他——至今还是处男?
  此时刚过完年,林木森正站在他的高中母校——黑石高中的校园内,漫步回忆着曾经上高中时的一幕幕——
  初中时的林木森很内向,几乎不爱讲话,所以朋友不多,算是很平淡地过去;而到了高中,原以为学习更加紧张,朋友圈也就更加冷缩,却没想到,他在高中时正处于叛逆期,什么都不放在眼里,竟也与“原以为”大相径庭,甚至可以用“多姿多彩”来形容。
  高一时,林木森便开始有了太多第一次。他第一次逃了课、第一次谈恋爱、第一次学五线谱、第一次弹吉他、第一次网吧通宵、第一次去溜冰场溜冰……
  高二时,林木森萌生出了当兵的念头,甚至要辍学去当兵。但被爸妈苦口婆心地劝说当兵的后果——没有出路、现在如地震等灾害多……一不小心,或许就没有了生命——甚至叫来了七大姑八大婆一同来碎碎念,最终威胁。林木森也是个性子倔强的,他撂下了狠话,如果不让当兵,他便不再上学——于是,他便也休学了两个月……
  高三第一学期,是林木森朋友最多的一个学期,而在这一学期,他所经历过的事情也是最多的。因为在这一学期,他遇到了一个让他至今难忘的人儿——
  “嗨,你好!我叫刘振刚,你可以叫我刚哥,你叫什么名字?”高三开学第一天,坐在林木森后排的是一个皮肤略黑,但高大帅气的男生,他向林木森伸出了右手。
  “原来是刚哥啊!久仰久仰!我是你森哥!”林木森也伸出右手来,接着又略带着点儿腼腆地问,“刚哥,你一年级、二年级都在哪个班?”
  “我一年级在二十三班,二年级在二十五班,森哥你在哪个班?”刘振刚笑着露出一口白牙。
  “我一年级在十五班,二年级在十一班,怪不得都没有见过你呢!”林木森也笑了起来,露出两个小酒窝,“不过现在见着了,三年级我跟你同班!”
  “你可真逗!”刘振刚嗤笑了一声,随后将背靠着后墙,“下课一起出去玩?”
  “行啊,没问题!”林木森见刘振刚如此友善,也就自来熟了起来。
  就这样两人说点这个、聊点那个,一上午很快就过去了,而两人也在这一上午的时间里,建立起了初步的友谊。
  “一起下去吃饭?”中午放学铃声响起,刘振刚拍拍林木森的肩头。
  “好啊!”林木森点了点头。
  “你中午想吃什么?”刘振刚问道。
  林木森无所谓地耸了耸肩:“我对吃没什么讲究,随便吃点儿,只要能吃饱就行了!”他对吃确实是没有什么讲究的。
  听闻此言,刘振刚上下扫了林木森一眼,蛮讲义气的样子说,“难怪你这么瘦!以后跟哥一起吃饭,保证等一年毕业后,你长得白白胖胖的!”
  “你是想把我当猪养吧?”林木森开玩笑道。
  “当然是了!猪吃胖了还能多卖几毛钱呢!”说着,两人都哈哈大笑起来。
  中午,刘振刚吃的是莲菜颊子、番茄炒蛋、青菜、米饭,林木森吃的是土豆鸡块、米饭。
  刘振刚问:“这么一点儿,你能吃饱吗?”
  林木森笑嘻嘻地:“怎么吃不饱,你还真把我当猪喂了?”
  “那你吃猪食不?”说着,刘振刚就把自己饭盒里的莲菜颊子往林木森的饭盒里夹……
  就这么打打闹闹地,午饭终于吃完了,而两个十七八岁的大男孩也在这一顿饭中,对彼此更加了解,友谊——也就这么地建立起来了。
  吃完饭,刘振刚问林木森:“去操场走走?”
  “好啊,饭后百步走,活到九十九!”林木森迎着炎炎烈日,将双臂向后舒展,好不惬意地样子。
  “活到九十九太长了!”刘振刚笑了起来,“如果以后你的儿子、孙子不孝顺,那简直是活受罪!”
  “以后的事情谁又说的准呢?”林木森撇了撇嘴。
  刘振刚笑了笑,没再说话。忽然,他似乎看到了篮球场上有人在打篮球,于是又问林木森:“你会打篮球吗?”
  “不会。”林木森摇了摇头。
  “这都不会!”刘振刚一脸“嫌弃”地,“待会看着哥们儿怎么打的,学着点,以后一起出来打!”
  “……”林木森再次撇了撇嘴,佯装不屑。
  不得不说,刘振刚打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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