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天往事》分卷阅读1

  书名:奉天往事
  作者:夏隙
  文案
  1937年,满洲国奉天警察署署长依舸迎来了他的新任文书,此后几番任务背后,均有此人身影,依舸由此疑虑重重。
  你来我往间二人暗中身份也逐渐揭开,而同时,心底感情的萌芽也悄然萌发。
  然而历史的车轮让彼此从同盟走向敌对,一段宝藏的故事又揭示了一段身世的谜团......
  ——为家国、为亲友,什么时候,才能为自己活一次?
  强强 年下 生子 虐心 相爱相杀 双结局~
  特此说明:本文纯属虚构 仅供yy 跪请考据党勿细究orz、、
  内容标签:民国旧影 情有独钟 虐恋情深
  搜索关键字:主角:依舸,刘国卿 ┃ 配角:邹绳祖,罗琦兆...等 ┃ 其它:相爱相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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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楔子
  1987年4月,文/革结束後的第十一个年头,大陆民间组织了一场“大陆─台湾寻亲活动”,东北三省的报名地点在沈阳,报名截止後组团从沈阳出发,前往台湾。
  这是我第一次去台湾,但是对台湾这两个字的执念,自从1945年便开始了。
  如今我也步入了中老年,随行的大都是和我一般大的岁数,五十上下的年纪,男性居多,打眼看来,车上算上我,只有六个女人。
  一路上和同行的人闲聊,因为都是同年代的人,如今又为了同一个目的而聚在一起,攀谈的话题自然离不开那段历史。
  一个看上去很知识分子样儿的女人推著眼镜问我:“你是干啥的啊?”
  “啊,医生。”
  “医生?呵!这职业好!”
  我连连笑著推辞:“啥好呀!累!你呢?”
  “晚报记者,”她说,“我这不仅要寻亲,回去还得交稿,烦死了!”
  “哈哈,你别不知足了,咱们这一大家夥儿都是请假出来的,扣工资,你这算是公差吧?还能顺带著找亲戚,多好!”
  她把包放在侧面,往我这边凑了凑,继续聊:“其实也算不上啥亲戚不亲戚的,就是家里老爷子非说要找,不找不干,你说都七十多的老头儿了还尥蹶子,咱不去就是不孝呀,没办法!这不就来了。”
  “你这是哪门子亲戚呀?”
  “一个老爷子的什麽什麽表弟。要我说,表弟表哥的海了去了,非来找非来找!找啥呀?人家能回来咋地?得了得了,”她用力挥挥手,“不说我了,你呢?找谁呀?”
  我哈哈笑两声:“我爸。”
  到了厦门改坐船走,我有点晕船,看著绿中泛黄的海水一荡一荡的,感觉深不可测的海水中蕴藏著什麽未知力量,就像塞壬的歌声诱人前往深海。
  我记得,在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我们终於赶走了侵略者,本应皆大欢喜的结局,却又开启了新的序章。说著同样语言的国人成了敌人,内战开始後,我的姑姑们被爸爸逼著先跑去了台湾,搭船的时候,我那才5岁的堂妹失足跌入大海,小姑毫不犹豫的也跟著跳了下去,母女皆溺亡。
  不过在那个混乱的背景下,死俩个人,根本就是牛身上一根毛那样微不足道的小事。
  到了台湾後一切顺利。我们住在一间还算干净的小旅馆里,耳边尽是软咩咩的腔调,像我这种土生土长的东北女人,被软咩咩的声音包围的时候,再火爆脾气也被扑灭了。
  台湾很热,非常热,特别热,空气还湿,啥都不干,光坐著都跟喷泉似的浑身呼呼冒汗,我们一般都是集体行动,直到有一天团长找我,我们在旅馆附近的一家餐馆吃饭时,他说:“你这个资料,不太对。”
  我二丈和尚:“什麽不对?”
  “我们帮你去警局查了,没有这个人,可能已经去世了。”
  “啊,这样啊,那就不找了。”
  “这就不找了?”
  我吃著糖水:“嗯,麻烦您了,不找了。”
  接下来的几天我没有去看别人亲人重逢的场面,而是挎个小包走街串巷。反正已经来了,又没什麽事儿,权当旅游呗!
  在台湾一共呆五天,第四天晚上我正在收拾行李,团长来叫我:“依宁?依宁?”意思性地敲了两下门然後推门进来,“有人找。”
  “谁呀?”
  “可能是你亲戚。”
  我揣著满肚子狐疑下楼,那个亲戚在一张椅子上坐著,是当地人上街买菜的打扮,听到脚步声抬起头。
  他长著和我爸一样的脸,三十多不到四十的年纪。哦,鼻子比我爸塌了点儿,但大体还是很像的。
  他见到我也没有很激动,我们握了握手,团长嘱咐了几句然後走了。
  等他走了之後我给这个亲戚倒了杯茶,再给自己的添满,然後冲他笑:“怎麽称呼?”
  “姓刘,叫刘恒曦。”
  “我叫依宁。”
  “嗯。”
  短短的自我介绍後,我们就相对坐著,没话说,他一个劲儿的喝茶,我细细琢磨著他的脸,这张脸,我好久没有见到过了。
  茶烟嫋嫋,香气漫溢,氤氲在湿润的空气里,像隔了一层轻纱弥漫,隔住了往事。
  我们就说了这些话,然後是我提出的分别。
  他转身走之前,递给我一张照片,我接过一看,是记忆中,还年轻的父亲。
  我一撇嘴,这老家夥,贼爱漂亮,他总说,虽然是个大老爷们,还是个兵痞子,但他是受过教育的兵痞子,不仅要内修,外炼也很重要,他对自己健壮的身体很满意,总是担心老了怎麽办。
  这下好了,他永远不会老了,我变成老婆婆了他都不会老。起码给所有人留下的印象,都是在他最俊的时候。
  我说:“我懂我爸的意思,刘叔叔的墓我一直照看著呢,回去就把他俩埋在一块儿。”
  刘恒曦点点头,软绵绵的台湾腔:“嗯,麻烦你啦。”
  “不麻烦不麻烦,这事儿包我身上。”
  “嗯,”他挥挥手,“再见,”想了想,小声加了句,“再见,姐。”
  回去之後就把这事儿给办好了,也算了结了一桩心事。
  八十年代末,我有了头一个外孙,女儿让我给这个小东西起名。
  外孙他爸姓王,我想了想,写了两个名,小夫妻俩都不满意。
  我怒:“要不自己起!”
  “别介,妈,这不是信任你麽,都没让他奶奶起。”
  我一想,也是。虚荣心立刻膨胀。
  第二天练毛笔字的时候,我把女儿女婿叫了来,在宣纸上写了个名字。
  “王所安?”
  我点点头,拍板:“就这个了,谁都不许改!”
  小夫妻俩还要说点啥,被我撵了出去。
  王所安,所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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