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alpha的古代生活记录(GL)》分卷(11)

  过两天我再找个小乞儿去求他,看他还会不会帮忙。
  孟柏舟无语,清疏,太损了吧,你这个小舅子这么难缠,赵易简也真是倒了八辈子霉了,他以后还敢对你姐姐不好吗?
  沈清疏横他一眼,没有反驳。她也知道自己理亏,人和人没有高下之分,她凭什么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去试探别人,要知道,人性是经不起测试的。
  但她的心是偏的,她偏爱她的姐姐,想为她找一个好夫君,她又没有那么多时间去长期交往相处,所以哪怕明知道这是不应该的,她也会选择这么做。
  这时逐云也明白过来,原来自己误会了,这位公子是在替他的姐姐试未婚夫婿。
  弟弟这么关心她,未婚夫婿又是个正人君子,那女子一定很幸福吧。同人不同命,想着自己坎坷的身世,不免有些羡慕和伤神。
  今天的目的已经达成了,沈清疏没有拿逐云手里的钱,反又从荷包里掏出了几枚银币给她。叮嘱道:逐云姑娘,你的表现我很满意,这些就算是你的酬劳,多谢了。另外,今日之事还要劳烦你守口如瓶,不要外传。
  说完,她和孟柏舟转身就要走,却被逐云扯住了衣袖,沈清疏有点疑惑地看去。
  逐云咬着下唇,用毫无攻击力的眼神看她,非常乖巧,嘴角的笑里却好像带着小勾子,小公子气度令人心折,不知奴家能否有幸与小公子春风一度。
  什么鬼?
  沈清疏嘴角抽搐了一下,人都要裂开了,她只是想找一个演员而已,怎么还惹上了风流债?!
  而且你们青楼女子,都这么无拘无束的吗?光天化日之下就敢说这种话!
  更重要的是,逐云姑娘你这什么眼神啊,她一是个女孩子,二才十四岁,根本就没这能力好么!
  不、不用了。沈清疏尴尬得都有点结巴了,带着孟柏舟落荒而逃。
  她上了马车,听到身后传来一串开心的笑声,反应过来,哪里还不知道自己是被戏弄了,有些愤愤地用拳头锤了一下掌心。
  怎么这么蠢!
  哈哈哈孟柏舟在一边,已是抱着肚子,笑得打跌,清疏你也有今天,哈哈哈
  让你去演人家赵易简,这下好了吧,自作自受!
  18、第18章
  沈佩璃和赵易简的婚事最终还是定下来了,两家都挺满意这桩婚事,交换了庚帖,不出什么意外的话,只等他们年龄到了就会成婚。
  沈清疏几番试探和接触,觉得赵易简确实性格温和,待人友善,和沈佩璃应该会合得来。
  她接受了赵易简,就三五不时约他出来玩,两人因此有了不错的交情,更主要的是,沈清疏偶尔会带上沈佩璃,给他们创造一些互相交流,增加了解的机会。
  不过沈清疏的空闲时间也不多,她现在更多的精力都放在了学习上。
  到了乡试,基本不会再考死记硬背的内容,都是大篇大篇的策、论文章,沈清疏也终于觉得有些吃力。
  她毕竟是后世人,习惯了用白话文写作,遣词造句方面比不得这些原汁原味的古代人。
  加上常年的理科生思维影响,经常文章写着写着,就奔着详实的数据流去了,因此她的文章虽然观点新颖,却被郑先生批评为匠气有余,灵气不足。
  同样困扰她的还有用典,燕世祖之前的还好,燕世祖之后的,假如一不小心用了,郑先生就会问她哪里看到的,答不上来就会生气地叫她不要乱用典故。
  沈清疏觉得十分冤枉,谁叫她有后世的记忆,时常会分不清。她之后再写文章,年代不确定的,就宁愿不写,这使得她的文章更加干涩无味了。
  本来这个问题可以用精神力辅助记忆的,但她现在如非必要,实在不敢动用精神力。
  不知道是不是院试的时候,精神力消耗过多,回京城的路上,她的易感期又来了。
  这次持续了四天,第一天还算好,心里充满了友善,遇到什么都想助人为乐。
  第二天第三天则是沮丧,看任何事情都悲观消极,也就是情绪抑郁了点,没产生什么大的影响。
  最严重可怕的是第四天,是汹涌的爱/欲,看谁都喜欢,连给她送饭的负鞍都显得眉清目秀起来,把沈清疏折磨得够呛,呆在马车上都不敢下来。
  回京城待了没多久,易感期又第三次爆发,好在她转到秀才班后,不用每日去学堂,呆在书房里,少跟人接触就还勉强能控制。
  不过她也能感受到,易感期的波动程度越来越强,照这么发展下去,也许早晚有一天会失控。
  所以,能不用精神力就不用,保住小命要紧。
  上辈子,沈清疏也是从题海战术里历练出来的,她就不信,不用精神力,她天天写文章,日积月累地做水磨工夫,会解决不了这个问题。
  因此尽管每次都挨骂,她却往郑先生那里跑得更勤了,时间久了,郑先生也觉得她毅力有加,转变了态度。
  当然,看到烂文章,该吹胡子瞪眼还是吹胡子瞪眼,该骂还是要骂。
  前一天沈清疏文思泉涌,写了一篇自我感觉良好的文章,这天天不亮她就起来,带着文章兴奋地去找郑先生批改。
  到了学堂,经过甲班教室时,她随意地往里瞥了一眼,却一下顿住了。
  昏暗的教室里,高鸣彻一个人跪坐在席位上,一动不动地像尊古板的雕塑,晨光熹微,照亮了他面前的书桌,他的脸却隐藏在黑暗里,光暗变化间,有种寂寥的感觉。
  其实寂寥这种情绪吧,要是没有一定的生活阅历,十几岁的小孩表现出来,只会给人一种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感觉。
  但现在沈清疏看着阴影里的高鸣彻,真切地感受到了他身上的情绪,莫名地她心里都有点酸涩了。
  高师兄,沈清疏轻手轻脚地走进去,在高鸣彻对面坐下,打破了这种氛围,在想什么?
  高鸣彻看了她一眼,对她点点头算打招呼,就又转头看向窗外,继续眼神空茫地发呆。
  他不回答,沈清疏也没有追问,只是安静地坐着陪他。
  两人就这么一直沉默,直到甲班的其他人来到教室,沈清疏才起身,也点一点头才离开。
  这只是学习生活的一个小插曲,沈清疏也没有想太多,但过了几天,高鸣彻忽然决定离开京城。
  几人一起去送他。
  这不是心血来潮,我已经想了很久了,虽然不知道这个决定是对还是错,高鸣彻苦涩地笑了笑,语气并不是十分自信,却含着十二万分的坚定,我从小就不喜欢读书,父亲说,只有读书才能有大出息,可我也并不想要什么大出息。因为不想让他失望,我努力地念书,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就连我娘的孝期,我也是手不释卷。
  可我不像大哥那么天才,我无能又怯弱,每次一进考场,脑海里就会变得一片空白,什么也想不起来,高鸣彻低着头,沈清疏几乎以为他要落泪了。
  可他没有,只是他常年挺直的背有些微的弯了,两肩无力地耷拉下去,像是不堪重负一般。
  他的语气也变得迟缓,很慢很慢,充满了倦怠,我觉得好累,真的好累啊,我想去做点别的什么,哪怕是做一个种田的农夫呢,都要比读书要有趣得多。
  今天的高鸣彻不是一个典型的他,从往日的面瘫变成了话痨。沈清疏却很能理解,与父亲决裂,远走他乡,多年包袱放下,总会有些倾诉欲的。
  而他们也做着一个合格的倾听者。
  诸位师弟,我要走了。高鸣彻牵了马,重新打起精神,跟众人告别。
  高师兄,别去管对还是错,说得残酷点,这条路你继续熬下去也不会有什么结果的。沈清疏还是想要说点什么,她上前一步,直视着高鸣彻的眼睛,神色认真,多年以后,年华老去,你回想自己这一生,肯定不希望只有一次次失败的考试吧?
  我们每个人都只能活一辈子,一辈子也就短短几十年,韶华易逝,只争朝夕,趁着你年轻的时候,去做你想做的事,不管对还是错,那都是有意义的。
  高鸣彻怔了怔,脸上神情更轻快了几分,谢谢你,清疏,认识你们这些同窗,是读书带给我的最好的事。
  临别送行,其他人也想说点什么,但想来想去都被沈清疏说完了,夏薄归干脆就做了一首送别诗。
  高鸣彻重复咀嚼两遍,也道了一声谢。他嘴角不甚明显地勾了一下,牵起一个勉强可以称之为笑容的弧度,山高水长,大家以后有缘再见了。
  高师兄一路顺风,多多保重啊!
  后会有期。
  大家都不舍地揖手作别,在他们的目送之中,那道高大的身影挥了挥手,仿佛脱去了多年枷锁般,走得越来越快,越来越远,渐渐地,看不见了。
  毕竟相处了这么久,众人都有些惆怅,默然一阵,也没心思再聚,直接各自回家了。
  回家的路上,沈清疏就一直在想,她想要做的事情是什么呢?
  一个人只有一辈子,咳,她这已经是第二辈子了,却还没有想清楚。
  唉,她果然是一条没有梦想的咸鱼。
  别看她给高鸣彻大碗大碗地灌鸡汤,说起来一套又一套,那都是后世看多了,其实她自己的人生目标也不怎么清晰。
  受父母的影响,她考进军事学院,加入舰队,但要说那是她为之奋斗的事业,也未免太夸张了点。
  从前从军杀敌她觉得可以;穿越之后,读书科举的生活好像也不错;如果穿成农家女,像高师兄说的那样做农夫,似乎也还行。
  只要生活不是太难过,她都能适应习惯,真不知这是优点还是缺点。
  又冥思苦想了一阵儿,还是没有答案,沈清疏也就干脆地把这问题抛之脑后了。
  算了,能健康地活着就是好事。
  春日的风,冬日的雪;暖融融的阳光,舒卷的云;蒲公英的种子,飘舞的落叶;热气腾腾的白米饭,吱吱冒油的烤鸭。所有这些,它不香吗?
  最精彩的,其实就是世界本身,一切都要活着才能体验到。
  也许活着就是她的梦想吧!
  19、第19章
  高鸣彻走了,日子又恢复了往常的平静。
  光阴流转间,一晃就到了五年后,沈清疏已长到了十九岁,林大人干了两届苏州知府,也马上又要回京述职。
  三年前,她姐姐沈佩璃出嫁以后,家里就剩下她一个孩子了,老刘氏和何氏对她更加上心。
  眼看着沈佩璃三年抱俩,二胎都怀上了,沈清疏日渐长大,婚事却还在拖着,她们两人都是着急得不行。
  当然,着急是一样的,着急的理由完全是南辕北辙。
  沈清疏自己却没什么感觉,这几年来,她深刻体会到想要改变别人的想法有多难。
  她说不喜欢林小姐想退婚,老刘氏就问她喜欢哪个;她说她一个都不喜欢,老刘氏就说先娶了林小姐慢慢处着;她说不想结婚,要一辈子单身,那好家伙,一哭二闹三上吊,伺候着!
  行吧,两边都说服不了,她佛了,拖着就拖着呗,要成婚也可以。
  她也不想骗婚,但她没有第二选择,不是林小姐也会是其他人。
  就那位林小姐,她也奈何不了,反正你情我愿的,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大不了就一辈子跟她斗智斗勇。
  至少还能锻炼智力不是。
  该来的它总会来,阳春三月,林大人回京述职,转任大理寺左少卿。
  两家之前已经通过书信约定好时间,这下林大人事定,再见过面,老刘氏那叫一个雷厉风行,纳采、问名、纳吉,送聘书和礼书,一系列流程行云流水地进行着。
  沈清疏还没怎么反应过来,就被安排得明明白白。
  眼见婚期就要定下,之后男女双方不能再见,她也赶紧从繁忙的学业中抽出时间,上门拜访,跟那位林小姐做最后一次确认。
  不出意外的话,她们两个人就要一辈子绑在一起了。五年没见,她有点好奇,那个小丫头片子变成什么样了。
  而且她也琢磨着,凡事都有个万一,过了这么长时间,林小姐长大成熟之后,也许就改变想法了呢?还是再问一下比较妥当。
  下人引她到庭中,远远地就见一女子在那儿等她,沈清疏加快脚步走至近前,也不由地怔了怔。
  五年时光,足以把一个稚嫩地小女孩雕琢成美人。她站在那里,还是一袭青色衣裙,仿佛夏日湖畔那株纤细的风荷,肤如凝脂,目若星辰,一双柳叶眉,色如远山青黛,似蹙非蹙,含着三分轻愁。只依稀间,还可以辨得从前的样貌。
  她要是去上学,不知道会是多少人的初恋,这一瞬间,沈清疏脑海里无厘头地冒出个想法。
  忽然又想起自己在苏州时卖的蠢,她马上移开了目光,只觉无地自容,尴尬得想在地上挖个钻进去。
  当时那些话她到底是怎么说出口的,就好像失了智一样。难道是身体变小智商也变低了么?
  说来话长,其实不过一瞬,林薇止只见沈清疏走过来,打量自己一眼便低下头发呆。
  她不像沈清疏那样耿耿于怀,两人上一次见面的情形,已经不大记得清了,只还有模糊的印象。
  她这位未婚夫婿,似乎是个有趣的人。
  沈公子?她声音清冽,好似冬日枝头上最澄澈地那点积雪。
  啊林小姐,好久不见。沈清疏回过神,有些讪讪,赶紧抛开了那些胡思乱想。
  林薇止颔首,是好久不见,沈公子见我所为何事?
  她往前走,沈清疏跟上并肩而行,两人穿花拂柳,沿着小道慢慢地走。
  林小姐,你也知道婚期即将定下,再不能反悔,我是想最后再问你一次,你真的想清楚了吗?见面时间有限,沈清疏也不废话,直接开门见山。
  沈公子,你也知道马上要请期了,林薇止诧异地看她一眼,难道还在想着退婚的事?
  我知道,到了这个阶段很难再扭转了,沈清疏叹了口气,低头盯着铺满鹅卵石的小路,虽然很对不起你,但我还是得说,我不喜欢你,如果你真的嫁给我,那就要做好一辈子不同房的准备。
  当然没问题,林薇止很轻地勾了一下嘴角,在苏州时,沈公子不是已经告诉我了吗?
  好吧,是她多虑了,这位林小姐的想法根本没有改变。不得不说,非常可耻地,这让她心里的负担减轻了那么一点。毕竟是她自己自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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