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触碰的他》分卷阅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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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名:无法触碰的他
  作者:阡陌交错
  文案
  他为挚爱的背叛放纵,最后选择死亡。
  本以为一了百了,却未想等待他的是另一段“鬼生”。
  一个是未曾放下的初恋,一个是冥府鬼魅的阎王,一个是老妈子一样将他照顾得无微不至的黑道老大,李溪的爱情该何去何从
  明明过着最普通的生活,平静的表面下却渐渐露出悬疑的信号,面对着这阴错阳差的情缘,李溪又该如何自处
  内容标签:灵异神怪 前世今生 虐恋情深 阴差阳错
  搜索关键字:主角:李溪,颜叶,年润生 ┃ 配角:木雨轩、颜石、牧守、年修文等 ┃ 其它:
  、心事之李溪篇:勿流连
  我自杀了在润生家的私人酒窖里。
  润生对我真的很好,管吃管住却不限制我的自由,让我能像既往一样混迹在各种娱乐会所,做这个城市同性恋的风云人物。
  但是今年我已28岁了,比起18岁的我已经老得起皱,每次想起那个人来,就觉得愧于活在这个世界上。
  每到这个时候我就会咬润生一口,在他的喉结上。
  润生常常放下他公司和帮里的事务跟我进酒吧,无奈与我碰杯,他杯子里的液体永远都像热带雨林里的蛇一样,色彩鲜艳而又斑斓。
  而我的杯子里,永远都是纯色透明麻醉效果最好的伏特加。
  润生说总有一天他会趁我醉倒把我给办了,我只是摇摇头,继续将杯中的液体往喉咙里灌。
  通常这个时候润生都会用那种见到百万金条那样的眼光看着我,嘴里喃喃地说我脖子的曲线好看到让他想吞掉我。
  我透过透明的液体对他眨眨眼睛,晃动的液体将那糜烂的灯光展现得更加诡异。
  我知道我长得好看,我皮肤白皙,身材纤细,是润生这些大个子魅力男喜欢的类型。
  然而我却不敢再造次,因为我已经28岁了,因为18岁有人放弃我,28岁的我更不会被人长久宠着。
  二
  作为一位“性取向扭曲患者”这是那人给我的定义我将自己掩藏得很好,不论是在工作室还是在家里,人人都当我是个直男,性格狂傲不羁,只是有点男生女相而已。
  润生说我太卑鄙,迷惑着一帮男人,还霸占着一帮女人。
  然而这些跟我又有什么关系我只爱那人,天下众生芸芸,我只要那人的爱。
  时间像个赶着去投胎的鬼魂,丝毫不给人缓冲的机会,待我稍微从悲伤中走出,才发觉离和那人断绝关系的那年,已经又过去8年。
  现在的网络发达,不知道什么时候,诞生了“男神”这个词,到处都可见小丫头们在新生代男星微博上留言。
  “男神我爱你”
  “男神一生推”
  甚至还有“男神生一堆”
  我笑得将嘴里的伏尔加喷得满屏都是。
  他们要是能生一堆还有你们什么事
  然而我也很喜欢这些男星,因为可以悄悄缓解我心内的焦急。
  我已28岁,十多年了却忘不了一个人,走不出他给的阴影,白白浪费青春。
  身边的男人们但凡到了这个年纪都退了圈子娶妻生子,不管喜不喜欢,甘不甘心,好歹有个归宿。而我,就像被人扔在了18岁那年,那个灰暗的大一,一塌糊涂,一塌糊涂。
  我其实身体倍棒,事业有成,随随便便画出的一幅画就够我吃好几年,然而我,还是每日在找醉。
  我曾经认为25岁以上的男人都很老,老得让人厌恶。
  他们的皮肤开始松弛,脸上的法令纹越来越深,耷拉着像哈巴狗的脸,肚子往往微微鼓起,从里面仿佛透着一股死丧之气。
  且他们的身上流动着一股世俗之气,在16、7岁的嫩孩子面前不是以金钱利诱就是像只哈巴狗一样哄着,就为了得到那点快乐。
  那些嫩得像小龙虾般的孩子往往颐指气使,高傲得像个女王,而老男人们却恰恰愿意帮他们舔鞋子。
  所以那个时候我隐藏了自己,我不要钱不要利,放出狠话不跟25岁以上的男人交往,却每夜都能带个嫩生生的小正太回家滚床单。
  没想到却因此名揚这个圈子。
  跟我玩过的孩子都会恨我,说我完全不给他们机会。
  没能跟我玩的大叔都嫌我太高贵冷艳,甚至有人曾经将我绑架,要和很多人一起把我给办了。
  然而他们来办我的时候我咬舌自尽了,流出的血顺着下巴滴到地上,发出“嗒嗒”的声音。
  本来在这个圈子,大家就都是找乐子来的,没有人真的喜欢将事情弄到不可挽回的难看境地。
  所以我逃脱了,奇怪的是,自那以后要跟我交往的男人却越来越多了。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你永远都不能太主动,得不到的东西才是最好的。太轻易让人得到,就会被狠狠推开。
  今天我没有找人和我滚床单,因为我的床已经被我吐出的东西弄得一团糟了。
  我每天对酒的需求量越来越大,润生已经被我气到不再理我,而我正好可以名正言顺地摆脱这个老妈子,随心所欲地喝个天昏地暗。
  今天也是我手贱,好死不死将那人的qq号码搜寻了一遍。
  他的头像就那样直截了当地跳入我的眼中,给我来了个当头一棒。
  依旧是那么帅气的脸,薄薄的嘴唇微微向上弯起,形成一个略带调皮的笑容。
  就像12年前一样。
  这个家伙总是能让我心塞,随随便便做出的一件事都能伤到我。
  比如,从来都不换qq头像这件事情。凭空勾得人流连往事,不可自拔。
  12年前的我16岁,花一般的年纪,刚开始学会玩qq,心里小思绪多得让人厌倦,每天都要将头像换了又换,将id和签名改了又改。
  签名的内容总归是关于他,虽然谁也看不出来。
  qq这种东西,对于没有故事的人来说,只是一个聊天工具,当然在我们那个时候还可以用来体现一下自己的时髦,而对于情感绵延不绝,烦恼如青丝缠绕的我来说,则是一种心情的爆发口。
  他则从来不是一个会像小孩子一样将心情暴露在qq签名上的人,他不会去改他的头像和签名。因为他总有能力让自活得安逸又满足。
  我看过几个朋友的生活,每天围绕着他们的老公圈圈转,qq啊,msn啊,甚至是人人啊,早已是和老公互换了密码混着用,这些交友工具只是个证明两人互相交付身心的证据而已。
  所以我能想象现在他的境况,也许现在他这条新的签名就是他的女人翘着纤指一个字一个字按出来的。
  “终于结婚了,亲爱的,我们永远在一起。”
  我吞了一口酒,恭喜恭喜,亲爱的,cheers
  恍惚中又想起那件事,刚从乡下考入县城的中学的我内心自卑得像只丑小鸭,有一天,在回家必经的那条小巷,他走在我前面,突然停下,转过身来展开一个调皮的笑颜。
  他说:“喂,你快点啊,我在等你。”
  昏暗的巷子中有着黯淡的灯光,夏日夜晚独特触感的微风拂过我的皮肤,他的脸被朦朦胧胧的灯光围绕,仿若天神降临。
  于是我对他一见钟情。
  现在想想真是狗血的剧情,情窦初开的年纪,总是容易被某个人一两次的主动示好所蛊惑,然后整个青春万劫不复。
  我和他一起走过了整个初中,自卑的我总是容易羞涩,我不敢和他对视,不敢主动和他讲话,我只是在他说饿时将早餐分给他,为了掩藏心意还要同时分给和他同桌的女生,那个时候他们都坐在我的后面。
  每天上课我都偷偷扭头姿势艰难地悄悄看他,他总爱穿纯白的衣服,牛奶一般的颜色,干净而又温暖,骨骼锋利的身子坐得端端正正,却总能接上老师们的话头讲几个笑话,幽默得像个魔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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