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贵》珍贵 第29节

  “……”
  作者有话要说:
  内心期待再次被大乐亲一下的冉同学……表现得很明显了。
  22、第二十二章
  乐之翊把火辣辣的锅底上传朋友圈,附带一句话:“吾乃真正的勇士。”
  很快许凛和庄漪萌问她怎么一个人去吃火锅了,她本想说实话,但一想到两位朋友都不待见她继续对冉恺明的“沉沦”,于是撒了一个谎:“嗯,一个人吃火锅别有滋味。”
  令她意外的是,冉恺明不仅给她的锅底照点了赞,还连带点了她近两个月发所有照片,甚至包括她前段时间买的一个自动拖把,给寝室拖地用的。当时她觉得特别好用,发了拖把的图,大赞:“我单方面宣布世界上最好用的拖把就是它了。”
  就连这么傻的内容,他竟然也点赞了。
  ……
  乐之翊有些不知所措,不知他心里究竟是怎么想的。她细细琢磨,竟然能感觉到他的一丝讨好?不是她想多了吧?
  片刻后,乐之翊干脆问冉恺明:“你怎么给我的朋友圈点了这么多赞?”
  冉恺明回复:“有点无聊,一路看下去就顺手点下去了。”
  乐之翊又问:“连拖把你都要点赞?”
  冉恺明回复:“都是世界级的拖把了,不值得赞一下?”
  乐之翊无语。
  冉恺明问她:“你还没睡觉?”
  乐之翊回复:“我要过了十二点才睡。”
  冉恺明回复:“晚睡对身体不好。”
  乐之翊回复:“请问你是年轻人吗?你究竟是十八还是八十一?”
  冉恺明回复:“我快十九了。”
  乐之翊回复:“有区别吗?”
  冉恺明回复:“有,开始觉得自己老了。”
  乐之翊回复:“……”
  乐之翊好气又好笑,放下手机,不再理他了。过了一会儿,她开心地溜出房间,在客厅翻箱倒柜,捧了一堆零食进卧室,拿脚把门踢上,把零食全抛在床上。
  她一边啃辣条一边想起什么,又拿起手机,点开冉恺明的朋友圈看。
  嗯,她果然是那第三个人。
  话说回来,冉恺明的朋友圈真没多少内容,有图片的就两张试卷、一个盆栽和五张老人的照片。
  照片上是同一个老太太。最近的一张是她穿着枣红色棉衣,戴着毛线帽坐在轮椅上,双手交叠在腹部,朝镜头微笑。阳光很好,她眼睛快眯成一条线了,神情是单纯又安详,像一个在享受午后阳光的孩子。
  这应该是他的外婆,乐之翊心想,原来他一直定期去探望他的外婆。她慢慢放大照片,仔细一看,老太太的五官还真的有些他的影子。
  冉恺明还写了一句话:“她今天精神不错,我带的橘子她吃了两个。还算幸运,她认得出我,也说对了我的名字。”
  乐之翊看了这张照片好久,心里有点酸,心想要是他外婆没生病就好了,那样就能每天和他在一起,在他难过时摸摸他的头,而他也不至于在被打了一个耳光后身边连一个可以倾诉的人都没有。
  她点赞了这张照片,退出页面,又拉出一根辣条啃,啃得腮帮子都酸了。
  他这么懂事的男生,一个会买菜做饭,能吃苦耐劳,自己赚钱补贴家用,还不早恋的学霸,应该被一对温柔又知性的爸妈捧在手心上才对。她觉得命运有时候不公平,像自己这样一路吃喝玩乐,屡次凭运气蒙混过关的废材竟然衣食无忧,想吃什么有什么,想买什么就买什么……她真挺惭愧的。
  她盯着天花板,心里默默祈愿:“把我的考试运分给他一些吧,把我从小到大没受过挫的好运也分给他一些吧。华丽的命运之神,请多多眷顾他,至少让他的未来一帆风顺。”
  祈愿完后她走去洗漱了,今晚决定早睡了。
  月底之前,冉恺明和乐妈妈说了自己不再继续打工的决定,不过他强调自己不会立刻离开,他会等到新员工过来的那一天。乐妈妈心里很舍不得冉恺明,但对他的决定表示尊重,爽快地答应了。
  过了几天,乐妈妈招到了一个上白班的年轻人,冉恺明便把一些工作上的事宜与新员工交接了一下,然后才正式告辞。
  冉恺明离开欣欣面馆后的几天,客量以肉眼所见速度明显下滑。乐妈妈晚上泡脚的时候对老公和女儿说:“也是怪了。新来的员工模样不差,人也聪明,但总觉得差了点什么,不像小冉那么稳。之前小冉在的时候,客人再多,我在小厨房里都不慌不忙的。现在这个新员工一来,我压力反而更大了,时不时走出来看一看情况,即便没什么问题,一颗心总是吊着的。”
  乐爸爸说:“我帮你分析一下。小冉他每天来得很早,准备工作做得更充足。客人再多,他点单速度快,话说一遍他就记住了,效率自然高。另外,他桌椅擦得也勤快,让你除了烧面之外什么都不用再操心,自然轻松了。”
  乐爸爸在新员工来的第一天去面馆观察了两小时,再根据老婆对冉恺明的工作描述,一对比就知道差别在哪里了。
  乐之翊从未见过新来的员工,却在旁边频频点头,附和说:“就是就是。”
  乐妈妈听了也觉得有道理,不免感叹:“是啊,看着差别不大,落实到具体细节就看得出差距。”
  乐爸爸说:“我看啊,小冉他就是个人才,凭他这样的工作态度,以后无论在哪个行业都能游刃有余。”
  乐之翊说:“就是就是。”
  “就是什么?你怎么不向人家学习一下?和他一对比,你显得毛躁多了。”乐妈妈开始念叨女儿,“还有,你也不如他勤快和懂事。”
  乐之翊闻言站起来说:“他就是别人家的孩子,你要羡慕就羡慕生他的女人,人家肯定有哪一部分比你优秀,所以同样十月怀胎,她的成果就比你的强。他是一早就赢在起跑线上了,你要我怎么追的上?”
  她说完便扭头回房了。
  乐妈妈张嘴愣了好一会儿,然后看向老公,后者温柔地说:“大乐的话也有几分道理,孩子的天分确实靠父母的基因。我看你以后尽量少提这些打脸的话了。”
  乐妈妈翻了个白眼,轻轻嘟囔一声:“我也是随便一说,没有贬低她的意思。”
  “好啦,我看她也不会介意。你没看出她也很喜欢小冉吗?就算我们把小冉夸上了天,她也不会吃醋的。”乐爸爸笑了。
  乐之翊回房后发了一条微信给冉恺明:“因为你的存在,我妈现在看面馆的新员工和我都很不顺眼。”
  过了一会儿,冉恺明回复了一个问号。
  乐之翊回复:“谁让你做事那么稳?在面馆打工这么久,你为什么一点差错都没有?少年你到底会不会做人?你这样高水准的表现让后来人和周围人的压力都很大。你想过没有,要是我们怎么努力都比不过你,怎么办?”
  冉恺明回复:“你们为什么一定要和我比?我从来没把周围人当成竞争对手。”
  乐之翊回复:“……”
  冉恺明又发来一个问号。
  乐之翊回复:“凭我们都长了两只眼睛一只鼻子和一张嘴,免不了被人比较。现在因为你的存在,我和老妈的关系有降至冰点的风险。你给我适可而止啊,别和孔雀开屏一样四处彰显自己优越的实力,还一边彰显一边声称自己没有要竞争的意思,散发出一种浓浓的曲高和寡、独孤求败又不容于世的气息。你这样的人是最让人窝火的,哼,给我小心点,你再故意表现自己我就给你穿小鞋。”
  冉恺明回复:“这一段我一个字没读懂。”
  乐之翊回复:“……好吧,我读了一遍自己也没读懂,算了,你当我刚才那段是发疯。”
  过了片刻,冉恺明发来一个“我错了”的表情包,又打了一行字:“姐姐,你别给我穿小鞋,我也不容易。”
  乐之翊看到他的表情包,抱着手机笑出来,心情一下子变好了。
  两人继续聊了好一会儿。乐之翊偶然得知冉恺明过几天要去书店买最新版的模拟试卷,她当即想起自己上一回去书店好像是三年了,就连书店长什么样子她都快忘了,于是有意无意地提了一句:“我好久没去书店了,也想去看看。”
  冉恺明回复:“你想和我一起去?”
  乐之翊想了想,回复了一个“嗯”字。
  然后就是,他们定好了见面的时间和地点。
  周六,乐之翊和冉恺明一起去了老城区最大的书城。她陪他挑了好一会儿学习资料和新出炉的试卷。
  “你买这么多,六月前做得完?”乐之翊看冉恺明往购物篮里放了好几本试卷题。
  “做不完先放着,等考完了也可以再拿出来看看。”冉恺明说。
  乐之翊怀疑自己听错了,瞠目结舌地问:“你考试结束还要继续刷题?你图什么?”
  “解压。”冉恺明平静说,“做完一套卷子,对一对答案,如果正确率在百分之九十五以上,这个结果不是很爽快吗?况且学习不是一辈子的事吗?”
  “……”乐之翊默默转过身,觉得自己和他不是一个星系的人。
  冉恺明伸手拍了拍她的肩膀,对她说:“不出意外,这些是做得完的,因为我做题速度还可以。”
  “你补充的这句话完全没有安慰到我的意思。”乐之翊不肯回头,“老实说,你是不是瞧不起学习天赋差又不努力的人?譬如……有些人。”
  譬如我。
  “你不瞧不起我就不错了。”冉恺明直言,“我哪里敢瞧不起你?”
  乐之翊这才转过身,看着他认真地说:“我永远不会瞧不起你。”
  “我也一样。”冉恺明对她说,“走吧,去你想逛的区域逛逛。”
  “我平常也读一些文学类的书籍。”乐之翊强撑起自己的尊严,和他谈论下去,“陀思妥耶夫斯基,你知道他吗?他是世界级的大文豪。很多人都说不准他的名字,但我说出来了,证明我读过他的作品。”
  “是吗?”冉恺明似有所思,“那天在你房间的书柜上好像没有看见相关方面的著作。”
  “好吧,我是在网上读的,也没差别。”三个月的坚持,她最终只读了半章,因为出场的几个人名已经让她焦头烂额。
  冉恺明笑了一下,也不戳破她,只是说:“那就去看看吧。”
  一起去找大文豪著作的途中,冉恺明状似随意地请教:“你刚说的作家全名是什么?”
  乐之翊重复说:“陀思妥耶夫斯基。”
  “他是俄罗斯人吧?他们的全名一般有三部分,第一部分是本人名字,中间是父亲的名字,最后是姓氏。”
  “是吗?”乐之翊忽然想起自己确实不知道大文豪的全名,瞅了瞅好奇的冉恺明,“谁会记得全名?有这个必要吗?我也不是他的资深粉丝。”
  费奥多尔米哈伊洛维奇陀思妥耶夫斯基,冉恺明在心里说了一遍,然后对乐之翊说:“你说的也对,记住全名也没什么特别用处。”
  两人找了一圈找到了分类于世界名著区里的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作品。
  乐之翊浏览起书架上满满一排厚厚的大部头,各种版本都齐全。她定在原地,心里想:我要买吗?买回家我会读吗?应该不会,我是一个俗人。不如把这些珍藏版让给大文豪的真正粉丝好了,真要让我一个俗人带这些珍藏版回家积灰尘未免对大文豪太不尊重。但若不买的话,自己在冉恺明面前有“人设倒塌”的风险。
  她在思索时,冉恺明已取出一本递过来,问她:“这本《地下室手记》,你读过吗?”
  乐之翊拿过一看,很快惊喜地问:“咦?这本很薄,也是他写的?”
  她以为大文豪只写上百万的作品,没想到也有字数少的。
  “没读过就买这本吧。”冉恺明说,“至少你能从头翻到尾。”
  “……”
  他实在是很了解她。
  最终乐之翊买了这小本薄薄的书,不负自己能说出“陀思妥耶夫斯基”七个字的文学水准。
  两人买好了书,在书城三楼的用餐区吃三明治、意大利面和水果沙拉。
  乐之翊一边啃三明治一边看恺明,后者忽然抬眸,和她的视线交汇,漫不经心地问她:“干嘛?”
  “没干嘛,就觉得你和我好像不是一个世界的。”乐之翊坦白说,“实话告诉你,我从小到大读书都不怎么用功,能考上现在的大学完全是凭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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