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宝贝你在哪》重生之宝贝你在哪 第1节

  【文案】
  四年前的毕业晚会,宁薛在莫绍蘅的床上醒来。
  然而接下来的事情颠覆了他的人生,他怀孕了,生了个儿子,紧接着父母的公司面临危机,在宣布破产后,父母自杀身亡,他在去接儿子的路上遭遇车祸。
  再次醒来,他重生在了赫赫有名的音乐世家“覃(qin第二声)家”的天才少年覃桓昔身上,而此时离他死亡已过去三年。
  理清现状后,宁薛决定利用覃家的人脉寻找儿子,恰巧,覃家安排他去给世交莫家的小少爷担任小提琴老师,而莫家的小少爷竟然是他的……
  宝贝儿子?
  本文又名《弃儿不舍》
  【设定1】莫绍蘅(攻)、覃桓昔(宁薛、受)、生子、灵魂重生、慎入、温馨甜宠
  【设定2】名字苏苏苏、剧情苏苏苏、金手指粗粗粗、覃(qin第二声)、桓(huan第二声)
  【备注2】谢谢亲们的支持!谢绝扒榜,谢绝改编转载,请口下留情,手下留情!
  内容标签: 生子 情有独钟 重生 甜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莫绍蘅,覃桓昔 ┃ 配角:莫寺源,苏漾,莫姗杉 ┃ 其它:倾落九霄,锲而不舍
  第01章 音乐世家
  夏日宁静的午后,繁花似锦的别墅花园内飘荡着悠扬的旋律,驱散了夏日的炎热,也抚平了炎热带来的浮躁。半晌,令人沉醉的小提琴声戛然而止,平稳的脚步声由远及近,透着一股一丝不苟的干练大气。
  覃桓昔不急不缓地放下小提琴,端起茶杯小饮一口,润s-hi稍显干涩的喉咙,随即将目光调向稳步朝他走来的老人身上,老人头发花白,却神采奕奕,他缓缓勾起嘴角,语气温和地叫了一声:“赵伯!”
  管家闻言不由得加快了脚下的步伐,在距离覃桓昔五步之遥时停下了脚步,恭敬地道:“小少爷,老爷请您去一趟前厅。”
  覃桓昔放下茶杯,唤来女佣将他的小提琴收起来后,回头对老管家道:“走吧。”
  管家立刻往旁边让了两步,待覃桓昔从他身边经过后,他才不急不缓地跟上,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目光却不着痕迹地打量着面前的少年。少年体形修长,却略显单薄,如今正值炎炎夏日,裸|露在外的肌肤尽显白皙,透着一股大病初愈的苍白。
  他自认活了近一辈子,半只脚已经踏进了棺材里,在这个国际上都享有盛誉的音乐世家当了几十年的管家,见过形形色|色的人,不说看人多准多通透,但也极有眼力,如今却始终看不透眼前的这个人。
  覃家的小少爷覃桓昔自打出生以来就被寄予厚望,从小便被冠上了“天才小提琴家”的称号,小小年纪斩获多项世界级小提琴大赛金奖。作为如此出色的一位小提琴演奏家,他背负了整个家族的未来,他的生命里几乎只剩下小提琴。
  然而就在三个月前,覃桓昔在赶往一场音乐会的途中出了严重的车祸,送到医院后经过长达数小时的抢救,性命是保住了,能不能醒来却全凭他的意志。之后的两个月,覃老爷子几乎用尽了所有的人力和财力,这位备受瞩目的天才少年始终没有醒来。
  就在大家绝望之际,昏迷不醒近三个月的覃桓昔突然睁开了眼睛,覃老爷子激动得险些昏过去,又是一场天翻地覆j-i飞狗跳的检查和救治后,覃桓昔以惊人的速度恢复健康,直至一个星期前康复出院。
  曾经的覃桓昔性格温和,安静乖巧,甚至有一些些孤僻。
  生活在这样一个音乐大世家里,覃桓昔从出生开始,他的人生之路就已经被铺平和规划完整,他只要沿着这条路一直走到尽头。过去的十几年,覃桓昔除了奔赴在世界各大音乐大赛和音乐会的路上,剩余的时间几乎都用在学习和练习小提琴上了。
  管家至今还记得覃桓昔唯一一次遭受严厉批评的情景,那年的覃桓昔才5岁,5岁正是贪玩的年纪,纵使是三岁就学习小提琴的覃桓昔也一样。因为偷玩玩具,手指不小心划破了一点皮,甚至连血也没有流一滴,但是在随后的练习中却出现了瑕疵。
  管家清楚地记得,当时还在世的夫人当即变了脸色,小小年纪的覃桓昔脸色惨白,从今往后,覃桓昔记住了一句话——手是艺术家的生命。也正是从那天开始,他失去了所有的玩具,一直到长大成人,他的伙伴只有小提琴。
  不过那都是管家过去对于这位天才少年的记忆了,醒来后的覃桓昔让他捉摸不透,甚至有点毛骨悚然,清澈的眼眸里多了一份锐利,少了一份纯真,单薄的身躯多了一份气势,少了一份脆弱。
  每当他想尝试着透过那双眼睛,揣摩少年的心思时,却被少年似笑非笑的神色定在了原地,惊得他内心犹如惊涛骇浪般仓惶地别开视线,也让他不得不承认,过去的覃桓昔已经终结在那场车祸里了。
  覃桓昔镇定自若地走进大厅,对沙发上正在看书的老人道:“爷爷!”
  老人抬起头,露出一张苍老却依然j-i,ng神饱满的脸庞,见到覃桓昔时,眼神立刻变得柔和,他拉过覃桓昔的手拍了拍道:“桓昔,今天身体怎么样了?不舒服一定要告诉爷爷,知道吗?”
  覃桓昔笑了笑,乖巧地坐到了老人身边,面对慈眉善目的老人家,他也不由得放缓了态度:“爷爷放心,医生一早就给我检查过了,我现在的身体恢复得很好,已经没有大碍了,爷爷担心的后遗症一点也没有留下,而且我每天都在坚持锻炼身体,爷爷完全不用担心。”
  “这样我就放心了。”老人欣慰地感叹,“你父母去世得早,你要是有什么三长两短,我以后去了地下,拿什么脸面见你父母?幸好老天可怜我这个老头子,没有把你从我身边带走。”
  “爷爷千万别这么说,我这不是好好的嘛,爷爷也会长命百岁。”覃桓昔见不得一个上了年纪的老人家如此感慨,忍不住安慰了几句,随即岔开话题问道,“爷爷急着找我过来,是有什么事要吩咐吗?”
  覃老爷子点头道:“我看你这几天都在坚持练习小提琴,既然身体已经恢复了,练习也不成问题,爷爷今年的寿宴开场演奏,你还是要参加,明天开始跟着你大伯一起练习。”
  覃桓昔微不可察地皱了皱眉头:“小提琴演奏不是交给斯语堂妹了吗?”
  覃老爷子叹了口气:“斯语之前的表现确实很好,可是自从你醒来后,哎……”
  老人家欲言又止,语气中含着不可忽视的失望,覃桓昔若有所思地低下了头,眉头却未曾舒展。他明白老人家的心情,不过现在非常时期,他还不想太过引人注目,而且他的这个堂妹覃斯语也是个麻烦人物。
  “往年都是由你演奏,若不是你之前身体不允许,斯语之前的表现也很积极,你二伯又想给她一个表现的机会,我也不会考虑她。”覃老爷子叹息,他也不是刻薄古板之人,也愿意给年轻人表现的机会,但前提是至少有覃桓昔的天赋和稳重,才能得到大家的赞美和认可。
  若只是普通的宴会,他不介意给后辈们多几次展现实力的机会,可是他的寿宴代表着整个覃家的尊严和威望,前来参加宴会的宾客在各个领域都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并不是他不信任自己的孙女,而是容不得一点点差池,覃家丢不起这个脸。
  “是,爷爷,我明白了。”覃桓昔不用多加思考,也明白老人家的顾虑。
  覃老爷子满意地点点头,笑容里多了一丝宠爱,他的这些后辈里,不乏站上世界舞台,备受世界瞩目的出色演奏家,但唯有覃桓昔才真正担得起“天才”两个字。
  覃桓昔,将是覃家最耀眼的演奏家。
  覃桓昔沉默片刻道:“对了,爷爷,我现在身体已经好了,等爷爷的寿宴结束后,我想回学校上课了。”
  覃老爷子的眼神越发欣慰,摸了摸覃桓昔的头道:“好,爷爷这就让人给你安排。”
  “谢谢爷爷。”覃桓昔笑着站起身,“爷爷若是没有其他事,我就不打扰爷爷休息了,三个月没碰小提琴,这几天的练习我始终觉得不太满意,还想回去多加练习。”
  覃老爷子闻言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好,很好,练习固然重要,也别忘记休息。”
  “是,爷爷!”覃桓昔说着便走出了大厅,见候在一旁的管家也跟了上来,他回头含笑道,“赵伯,不用送我了,你陪着爷爷吧。”
  管家下意识地转头去看老爷子,见老爷子点头,便恭敬地道:“是,小少爷。”
  覃桓昔回到独自居住的小楼,交代了帮佣们几句,不要上来打扰他,便快步上了楼。进了书房,他锁上房门,这才脱力地窝进沙发,拉过一个抱枕枕在身后,抬手掐着发胀的眉头。
  扮演音乐世家的天才少年比他想象中的还要难得多,的确,他一直在扮演这个角色,真正的天才小提琴演奏家“覃桓昔”早就死在了三个月前的那场车祸里,活着的只是覃桓昔的躯体,内里早已换了灵魂。
  宁薛,这才是刻在他灵魂深处的名字,可惜以后再也不能用这个名字活着了,世界上再也没有“宁薛”这个人了,他的躯体连同他本来该拥有的一生,已经化为埋葬在地底下的灰烬,只留下一块墓碑,证明他曾经活在这个世界上。
  覃桓昔就着斜靠的姿势,缓缓躺倒在沙发上,抬起双手举到眼前,这是一双经过细致保养的艺术家的手,十指修长,骨节分明,非常漂亮。但是在他眼里,却是一双无论看多少遍,仍然十分陌生的手。
  覃桓昔深吸一口气,将手背盖在额头上,轻轻闭上了眼睛,脑海中属于灵魂和这具身体的记忆不断地交错,翻搅着他的思绪,让他的头突然疼了起来,才刚康复的身体终究抵挡不住倦意,沉沉地睡了过去。
  第02章 宁薛
  覃桓昔醒来时,天色已经变暗,他自沙发上坐起身,脑袋还有点晕,倒是不那么疼了,他也不急着开灯,仰靠在沙发上闭目养神。片刻才起身去开灯,房间突然的亮光有点刺眼,他闭了闭眼才慢慢适应。
  覃桓昔下了楼,唤来一名女佣,让她去主院告知老爷子一声,今晚不去前厅吃晚饭了。随后又吩咐厨房准备一碗清淡的馄饨,刚恢复健康的身体吃不了太多油腻的食物,晚上他还是习惯吃清淡容易消化的东西。
  等待厨房给他做馄饨的空当,覃桓昔坐到大厅的沙发上打开电视机,随意找了一部电影播放,思绪却再一次飘到了前世“宁薛”时期。他现在的情况,应该可以算是借尸还魂了吧?或许更好听一点可以称之为“重生”。
  对于上辈子死亡前的四年,覃桓昔觉得自己的人生可以用“翻天覆地”四个字形容,糟糕的开端是从大学毕业晚会那天开始。
  人的一生不断地重复着相聚和别离,毕业便代表着离别,心情难免感慨万千。
  覃桓昔只记得那天学校还举办了盛大的晚会,邀请了学校的董事和很多从这所学校毕业的社会成功人士出席晚会,他参加了表演,拉了一曲小提琴,惊艳了在场的所有人。
  晚宴上,作为那一届的优秀毕业生和曾经的学生会主席,他与不少人敬了酒,最后喝得酩酊大醉。第二天醒来时,床上多了一个人,一个浑身赤|裸的男人,而自己身体上叫嚣着的酸痛却也告知着,他昨晚与身边的这个人究竟经历了什么。
  素来以冷静和沉稳大气示人的他,第一次落荒而逃了,直到离开学校回到家中,他才慢慢冷静下来。发生这种事情,就算他是个男人,也会有种无法言喻的羞耻感,何况对方于他而言也称不上陌生人。
  覃桓昔当时只是匆匆一瞥,却也看清了对方的脸,那人不是别人,正是t大的董事会成员,莫家现任掌权人莫绍蘅。莫绍蘅这个名字不光闻名t大,在整个商界也是赫赫有名,何况当年他们宁家也不是普通世家。
  覃桓昔不敢肯定莫绍蘅有没有记住他,他也不想去计较那天喝醉后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他怎么会和莫绍蘅凑到一起,甚至还发生了那种关系。当时那种情况,他也怨不得莫绍蘅,而且晚宴上莫绍蘅也喝了不少酒。
  接下来的很多事情,也容不得他抓着那晚的事耿耿于怀,毕业后他按照父母的安排,开始学习管理公司。大世家往往表面光鲜亮丽、财大气粗,内里却犹如一块腐r_ou_,为了争权夺势,手足相残六亲不认。
  当时宁家的掌权人是他的父亲,尽管如此,家族里仍有不少人虎视眈眈地盯着父亲的位置,不仅父母不敢有丝毫松懈和麻痹大意,他作为未来的继承人,肩上的重担也压得他喘不过气来。
  覃桓昔本就是不服输的性格,父亲好不容易夺得的江山,他自然要替父亲好好看守,那段时间他几乎连家也没回,住在了公司里,毕竟丢了继承人身份事小,若是一个不小心,连小命都要赔进去。
  正当他慢慢适应忙碌的节奏时,身体却出现了状况,起初他以为只是三餐不定时,把胃给糟蹋了。后来胃口越来越差,还变得难以捉摸,每天早上起床吐得昏天暗地,人也消瘦了一圈。最后家人实在看不下去了,找来熟识的医生给他检查身体,检查的结果彻底颠覆了他对三观的认知。
  他怀孕了!
  覃桓昔只记得他愣怔了很久,随即爆发出前所未有的怒火,若不是父母拦着他,他差点就和医生动起手来。其实他心里很清楚,他只是发泄“继承人”三个字带给他的庞大压力,医生是父母多年的朋友,拥有丰富的经验,不可能跟他开如此恶劣的玩笑。
  过去的二十几年,他连女朋友都没交过,可想而知孩子的另一位父亲是谁。
  覃桓昔的第一反应就是拿掉这个孩子,可是男子怀孕犹如天方夜谭,就算是医术再高明的医生,也未曾经历过这种事情,自然不敢轻易动手术。毕竟手术的后果谁也无法预料,更是谁也不敢承担这个未知的后果,而且他虽然以男子之身怀孕,身体却很健康,各项数据指标也很正常。
  事后覃桓昔渐渐冷静下来,父母不可能让他冒这个险,他也不敢拿自己的性命下赌注,说到底,肚子里的也是他的亲生骨r_ou_,总有一种血脉羁绊的感觉。
  怀孕的过程没有想象中的那么艰辛,过了孕吐期后,他能吃能喝,睡得也很安稳。只是后期肚子大了起来,身体也有了些许负担,不过还是在他的承受范围之内,这个时候他也只能自我安慰,再过段时间,他就有一个白白胖胖的儿子了。
  等到孩子出生后,覃桓昔更是不再计较男子怀孕的事了,儿子长得很像他,虽然眼睛和鼻子有一点点像孩子的另一位父亲莫绍蘅,不过总体更像他一点,这让他无比的骄傲和兴奋,儿子瞬间成了他的心头至宝。
  覃桓昔原本以为他的人生就此圆满,儿子有了,他也渐渐掌握了公司的运营,生活步上了正轨,没想到大伯他们还是动手了,竟然联合商场上的劲敌,抢走了公司多个项目,导致公司投入的大笔资金收不回来。
  父母变卖了所有的家财,也填补不了资金的空缺,最后承受不住如此大的打击自杀身亡。那个时候覃桓昔只觉得,人生再悲哀也不过如此了,若不是还有宝贝儿子陪着他,或许他也会追随父母而去。
  “小少爷……小少爷……”
  恭敬的轻柔女声打断了他的沉思,覃桓昔回过神来,发现脸上一片冰凉,他故作镇定地站起身,不去看面露担忧之色的女佣,背过身去道:“先把馄饨端去餐厅,我洗把脸就去吃。”
  “是,少爷!”女佣不敢违抗覃桓昔的命令,只是满脸担忧地望着覃桓昔的背影,小少爷平时虽然话不多,却从不苛刻家里的帮佣,对他们也很和气,哪怕不小心犯了错误,只要不是原则和道德上的问题,他也不会苛责他们。
  覃桓昔快步走进卫生间,抬头就看到镜子里倒映出一张j-i,ng致绝伦的脸庞,惊艳也不足以形容这张脸的出色,这样一张脸,无论走到哪里都能吸引众人的目光,他抬手摸了摸镜子里那双通红的眼眸,指尖一片冰凉。
  覃桓昔握紧了双拳,指甲切进掌心,针刺般疼了起来,却抵不过心头窒息般的疼痛。
  父母自杀身亡后,他用所剩不多的积蓄,租了一间老旧的公寓,带着儿子搬去了公寓居住。他不怕吃苦,更不怕从头再来,他可以委曲求全,但决不能让儿子跟着他受尽屈辱,可惜上天没有给他重新站起来的机会。
  覃桓昔早就知道,只要他活着一天,那群人就不可能放过他,害怕他东山再起,更害怕他伺机报复。那天他像往常一样去幼儿园接儿子,车子刚开出一段路,他就发现了不对劲,车子显然被人动了手脚,他还没来及想出对策,一阵爆炸声后,他便失去了知觉。
  再次醒来,他成了音乐世家覃家的天才小提琴演奏家“覃桓昔”,这一刻他反而冷静了,只要还活在这个世界上,一切就还有希望。他还有儿子,无论将来面对怎样的人生,以怎样的身份活着,他都不会放弃把儿子带回身边。
  覃桓昔的平静没有维持多久,当知道此时离他死亡已经过去了三年,那一刻他真的心如死灰。若不是昏睡了近三个月的身体过于虚弱,不允许他发疯,否则他一定会疯狂大笑,笑命运给他开了一个如此恶劣的玩笑,给了他重活一世的希望,却又收走了他三年的生命。
  三年,他用三年时间接受自己生了一个儿子,用三年时间看着儿子出生到学会走路,口齿不清地叫他爸爸,亲自送儿子上幼儿园。三年的时间让他从家财万贯到一无所有,颠覆了他的人生,夺走了父母的性命,也让他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果然上天不会厚爱任何一个人,覃桓昔也不是贪得无厌之人,他已经比别人多活了一世,一时的自暴自弃过后,他很快振作起来。只要他还活着,不管付出怎样的代价,他绝对不会放弃寻找儿子,那群人再怎么丧心病狂,应该不至于连一个三岁小孩都不放过。
  覃桓昔握紧双拳,逼迫自己冷静下来,心里哪怕再着急,他也必须忍耐,如今的状况还不允许他轻举妄动。真心疼爱原身的老爷子也许不知道,但是他重生在了这具身体内,他比谁都清楚,原身的这场车祸其实也没那么简单,他完全可以肯定,车祸根本就不是意外。
  在他刚醒来的那几天,他甚至可以感受到原身残留的意念,别人只看到了天才小提琴家光辉灿烂的一生,却不知道原身有多抗拒这样的人生,毕竟谁也不愿意被家族荣耀束缚一生,也正因为原身强烈的抗拒,他才能在这具身体里醒来。
  覃桓昔知道,并不是医生无法救治,而是原身自己不愿意醒来。
  原身选择了逃避,逃避“天才小提琴家”这个头衔套在他身上的沉重枷锁,逃避无法挣脱却又不敢反抗的命运,而原身真正想要逃避的,却是他永远也不敢面对的真正的自己。
  覃桓昔叹了口气,他又有什么资格感慨这具身体的人生,他和原身一样都是胆小鬼,否则也不会被命运逼得走投无路,到头来原身倒是彻彻底底地抛弃了一切,而他也好不到哪去,如今的他仍然被命运牢牢抓在手里。
  第03章 名琴
  覃桓昔好笑地望着脚步轻快、面带笑容的管家,这位素来沉稳得体的老管家,难得露出如此兴奋的神色,似乎还有点迫不及待,他轻笑道:“赵伯,今天有什么好事发生吗?”
  管家微愣,随即难为情地屈指擦过鼻尖,脸上的笑容却未曾褪去:“小少爷,有好事发生的不是我,而是小少爷您,我可以向您保证,明天的寿宴,小少爷绝对是最耀眼的那一个。”
  “哦?”覃桓昔语气轻扬,倒是勾起了他的好奇心。
  管家笑了笑,不再多言,这样的惊喜说出来就没有意义了,还是需要小少爷亲自体会,他带着覃桓昔上了二楼,经过长长的过道,最后在过道尽头的房间外停了下来,抬手敲了敲门,恭敬地道:“老爷,小少爷来了。”
  “进来!”房间里传来老爷子中气十足的声音。
  管家立刻打开门,侧身让覃桓昔进门:“小少爷,请!”
  覃桓昔走进房间,好奇地打量房间里的摆设,几十架名贵的小提琴摆满了整个房间,这里显然是老爷子最为宝贵的收藏室。在这具身体的记忆里,老爷子对这间收藏室十分重视,平时不允许任何人随意进入,就算是原身,过去的二十年,也只进来过两三次。
  “爷爷。”覃桓昔收回视线,站在原地向老爷子问好。
  “来了……”老爷子放下手中抚摸着的小提琴,招呼覃桓昔到他身边,待覃桓昔走近后,又转身走到墙边,将其中一个柜子推开,柜子后面竟然还有一扇门,他打开门走了进去,“桓昔,跟爷爷进来。”
  覃桓昔勾唇笑了笑,这间收藏室还另藏玄机呢,不过老爷子的收藏品确实不少,这里收藏的每一架小提琴都价值不菲,甚至还有几把出自世界最著名的三大小提琴巨匠之手,更是价值连城。
  覃桓昔走进里间,里间的装饰非常考究,一眼就能看出主人对收藏之物的无比重视,他看着老爷子取出一个上了锁的箱子,解锁几道密码后,从箱子里拿出一把古朴的小提琴,他惊讶地睁大眼睛:“斯特拉迪瓦里?”
  就算是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老爷子突然将他带来收藏室,又是第一次允许他进入里间,必然是有什么东西要给他看。但是此时此刻覃桓昔仍然激动得无以复加,在他继承的记忆里,他知道老爷子有一把珍贵的名琴,平时不轻易拿出来示人,连原身也只是在小时候匆匆见过一次。
  老爷子年轻的时候,也是备受世界瞩目的小提琴演奏家,有一把从不离身的小提琴,老爷子把这把小提琴看得比自己的生命还要珍视。
  在覃桓昔很小的时候,老爷子就摸着他的头告诉他,这把琴是爷爷最好的伙伴,陪伴他度过了最孤独的时刻,又陪伴他站上了一个又一个耀眼的舞台。如果没有这把琴,就没有当年的他,是他的这位伙伴,给他带来了无上的荣耀和尊严。
  “她有一个很美很动人的名字——ck diamond!”
  “黑色钻石……”
  老爷子像是对待无价之宝那般,恭敬、温柔、神圣地抚摸着琴身,眼中饱含着无法抑制的狂热,直到许久他才将小提琴递给覃桓昔:“只有配得上她的人,才可以使用她,这辈子若是找不到与她的尊贵足以匹配的人,等我离开这个世界时,我宁可将她同我一起埋葬。”
  覃桓昔努力克制颤抖的双手,小心翼翼地接过小提琴,斯特拉迪瓦里小提琴、阿马蒂小提琴和瓜尔内里小提琴,是世界上最著名的三大小提琴,但并不是每一把斯特拉迪瓦里小提琴都拥有如此珍贵的价值。
  覃桓昔本就是个热爱小提琴的人,从小就听说过这把小提琴的众多传奇故事,“黑色钻石”的第一位主人自然不是覃老爷子,可以说黑色钻石在覃家也传承了几代,最后就到了覃老爷子手里。
  覃老爷子从世界舞台退下来后,人们已经很久没有看到过黑色钻石了,原本覃桓昔以为能够继承黑色钻石的人会是他的父亲。父亲曾经在一次大赛上用过这把琴,那场比赛也让父亲一夜成名,可是父亲和母亲早在十年前就意外去世了,之后的十年,黑色钻石就再也没有出现了。
  “爷爷,我真的可以用她吗?”覃桓昔仍有点不敢置信。
  原身也有一把属于自己的好琴,正是出自于阿马蒂家族,也是覃老爷子送给他的生日礼物,陪伴了他十几年,但无论如何也无法和黑色钻石相比。他不奢望将来可以拥有黑色钻石,但有生之年如果可以用这把小提琴上台演奏一次,那也此生无憾了。
  覃老爷子笑得万分慈祥柔和,爱怜地抚摸着覃桓昔的头道:“不然爷爷为何让你们相见?”
  “真的可以吗?”覃桓昔只觉得自己的心脏都快要跳出胸膛了,睁大的眼睛充满期待。
  覃老爷子忽然爽朗地笑了起来,戏谑地笑道:“不相信?不相信现在就可以试试。”
  覃桓昔定定地望着老爷子,在老爷子鼓励的目光中,他用力点了点头。随即他神色一变,认真而庄严地轻轻架起小提琴,指尖微凉的触感,让他仿佛产生了幻觉,琴身一道无比神圣的光芒通过指尖传遍了他的全身。
  《佛罗伦萨之夜》中曾经如此描述世界上最著名的小提琴大师帕格尼尼的小提琴演奏:在这琴声里,蕴含着一种无以名之的神圣激情,时而神秘地颤动着如柔波细语,叫人几乎听不见一些儿声息;时而又如日夜的林中号角,甜美得撩人心弦;最后却终于变成了纵情欢呼,恰似有一千个行吟诗人同时拨动琴弦,高唱着昂扬的凯歌。这样的妙音,你可永远不能用耳朵去听;它只让你在与爱人心贴着心的静静的夜里,用自己的心去梦。
  这一刻,覃桓昔忽然明白了这是一种怎样的体会和心情,从黑色钻石发出第一个音的时候,他就明白了、沉醉了、着迷了。他无法自拔地沉浸在黑色钻石的琴音里,他全心全意地投入,仿佛稍有一丝一毫的不专心,那都是对黑色钻石的亵渎。
  覃家大宅另一栋别墅里,轻轻柔柔地传出一阵婉转动人的旋律,正当佣人们不由自主地沉浸在悦耳的琴声中时,下一秒却传来一声极其刺耳的音律,紧接着“哐当”几声,有什么东西砸到了地上,接着又是几道胡乱砸碎物品和踢打家具摆设的声音,其中夹杂着玻璃杯子和瓷器的碎裂声。
  佣人纷纷从琴音制造的美梦中惊醒,惊慌失措地散开,各自忙碌去了。
  覃斯语掐着桌沿的手指尖发白,原本j-i,ng致美丽的脸庞,此时因为愤怒而显得扭曲狰狞,她双目刺红,拼命隐忍才没有大喊出声,瞪着躺在一片狼藉中的小提琴,通红的双眼仿佛要滴出血来。
  覃桓昔!
  都是因为覃桓昔,若不是因为他,她早就成为覃家最出色的小提琴家了,原本以为她终于不用生活在覃桓昔的y-in影下了,不管是老天有眼,还是天妒英才,只有覃桓昔消失,她才能真正地活出自我。
  可是,覃桓昔不是已经变成植物人了吗?医生不是说醒来的可能性很低了吗?老天为什么不及时将他收走?为什么要让他再次醒来?
  自从覃桓昔回来后,她好不容易得到的荣耀,又远远地离她而去,连参加寿宴的机会都要被他剥夺,她怎么能甘心?
  “斯语,怎么回事?”朱霞走了进来,看到满地的玻璃和陶瓷碎片,她立刻皱起了眉头,本就神色严肃的脸庞立刻变得面无表情,尤其是看到随意丢在桌子上的小提琴时,愤怒油然而生,“你就是如此对待你的琴?”
  “妈,我……”覃斯语对上母亲的愤怒,心生胆怯,她转头望着躺在散乱的物品堆里的小提琴,甚至还有打翻了的水杯,此时正沿着桌角往下淌水,她慌忙奔过去,将小提琴拿起来,小心地抱在怀中。
  “妈,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覃斯语拼命摇着头。
  朱霞轻轻叹了口气,轻柔地抚摸着覃斯语凌乱的发丝,将盖住半边脸的发丝整理在耳后,露出一张漂亮的脸蛋,她叹息道:“斯语,若是你一直都是这副状态,别说爷爷永远不会注意到你,你这辈子也无法超越覃桓昔。爸妈都知道你很努力,但是你这几天的练习,非但不在状态,还时常出错……”
  “妈!”覃斯语终于忍不住打断自家母亲的训话,哽咽着道,“妈,爷爷就是偏心,从小到大他的眼里只有覃桓昔,不管是比赛还是音乐会,每次都是覃桓昔优先,他什么时候想到过我们可是覃桓昔的兄弟姐妹?什么时候给过我们表现的机会?还有,他嘴巴上说小提琴是我们的伙伴,他明明有那么多的好琴,明明知道从安堂哥一直想要那把阿马蒂,明明我们都是他的孙子孙女,可是当年他还是把阿马蒂作为生日礼物给了覃桓昔……”
  “住口,斯语,你怎么可以这么放肆地大呼小叫,是想被你父亲听到吗?我平时教给你的礼仪,你都忘记了吗?不管发生什么事,都不可以忘记自己的涵养……”朱霞眉头深锁。
  “涵养?”覃斯语嘲讽地笑了,“妈……你知道我为了明天的寿宴,是那么努力地跟着大伯练习,我怕自己跟不上,白天拼命缠着大伯,让他多陪我练习几遍,晚上回来还一个人练习到深夜。我不想让爷爷失望,我一直在想,我终于等到了,终于可以让所有人知道,覃家不是只有一个覃桓昔,还有我覃斯语。我也想成为爷爷值得骄傲的孙女,可是为什么?为什么连这个机会爷爷都要出尔反尔?他为什么要这么对我……”
  朱霞望着女儿声嘶力竭的哭喊,忽然想起刚才得到的消息,眼中恨意一闪而逝,随即她收敛起所有的情绪,语气温柔地安抚着失控的女儿:“只要你足够努力,总会有那么一天的……”
  “努力?不会的……永远不会有那一天了……”覃斯语将头枕在母亲的肩膀上,神情恍惚,留着泪呢喃。
  朱霞抱紧女儿,轻轻拍抚,神色沉静,眼中闪烁着意味不明的光芒。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这把斯特拉迪瓦里小提琴“黑色钻石”,我是随便取的名字,灵感来源于另一把斯特拉迪瓦里小提琴“红宝石”(本来还想叫黑珍珠的,噗~~~),还有诹访内晶子的斯特拉迪瓦里“海豚”(其实也想过叫人鱼之声),至于“黑色钻石”的故事,以后会写,当然也是我胡编的,请大家不要深究,谢谢,么么哒!
  第04章 寿宴
  今夜的覃氏大宅灯火辉煌,与夜幕下浮动的星光交错辉映,流淌在繁花锦簇的花园间。
  一辆辆豪车绕过巨大的喷泉池,停靠在宴会大厅正门外的停车道上,身着一身名贵考究,做工j-i,ng细正装的绅士们,与一身晚礼服勾露出完美曲线、用心打扮的优雅女士们,相互挽着手,缓缓走进宴会大厅。
  灯光、美酒与佳肴,悠扬的旋律,高雅的舞姿,礼貌的寒暄,与颇有涵养的交谈。
  此时,喧闹的宴会大厅突然一阵安静,紧接着爆发出热烈的掌声,谈笑声渐渐停歇,掌声变得越发响亮。
  覃桓昔搀扶着老爷子走上宴会大厅的舞台,老爷子微笑着向宾客们点头示意,察觉到老爷子在他手背上不轻不重地拍了两下,他便松开手往后退了两步,趁老爷子发表感言时,他悄无声息地离开了舞台。
  覃桓昔还要做寿宴开场演奏的准备,离开宴会大厅时,忽然感受到一道目光落在他身上,他警觉地回过头去。宴会大厅宾客众多,此时几乎所有宾客的目光都落在了今晚的寿星身上,偶尔有几双眼睛朝他这边望过来,对他露出一个礼貌亲切的笑容,他也回以同样的礼仪。
  作为覃家最优秀的后代,他的出现本就引人注目,落在他身上的目光不计其数,但大部分人都带着好奇和友善,偶尔会有几道探究的目光,他也不甚在意,然而刚才那双眼睛,给他的感觉却十分的与众不同。
  在这么多宾客中找出那双眼睛的主人,覃桓昔知道不现实,何况他还有更重要的任务在身,便很快就放弃了追究,回到房间将今晚演奏要用的小提琴取了出来。
  覃桓昔摸着这把古朴的小提琴,几乎可以预料到今夜将有多少人为之疯狂,十年未曾示人的黑色钻石,再一次出现在众人的眼前,并且将由他来演奏,这是他上辈子做梦也不敢奢望的愿望,这不仅仅是黑色钻石的尊贵和荣耀,也将成为他这一生至高无上的荣耀。
  “在场的很多朋友都知道,前段时间桓昔发生了一些意外,原本以为我将永远失去这个令我无比骄傲的孙子了,幸得上天垂怜,终将桓昔还给了我,他是我们覃家的珍宝。”老爷子说着眼眶微红。
  话音刚落,宴会大厅再次爆发出热烈的掌声,老爷子终于笑了。
  覃桓昔拿着黑色钻石站在大厅外的墙边,听着老爷子诉说着对他的珍惜,在这个复杂的大世家里,除了已经过世的父母,老爷子恐怕是唯一真心实意疼爱他的亲人了,他能够感受到老爷子发自内心的疼惜。
  待老爷子发表完感言后,覃桓昔深吸一口气,嘴角微微牵起一个淡淡的弧度,握着黑色钻石稳步走上舞台。毫不意外地,从他走进大厅的那一刻开始,宴会大厅内响起一阵阵抽气声。
  “黑色钻石,竟然是黑色钻石……”
  “真的是黑色钻石……”
  覃桓昔站定后,含笑向宾客们弯腰行了一个标准的绅士礼,随后直起身向坐在钢琴前的覃弘文点头示意。他缓缓收敛笑容,在宾客们的屏息中,自信而庄重的架起小提琴,黑色钻石十年后第一次在众人面前,再次发出了她神圣而古老的旋律。
  今晚他要演奏的是贝多芬的《f大调奏鸣曲》24号第五首《春天奏鸣曲》,而与他一起演奏的是原身的大伯覃弘文,一位世界级的钢琴演奏家。在这个暗潮涌动的大世家里,这位醉心于钢琴演奏的大伯,对他似乎没有敌意,平日里见了面也是和颜悦色。
  “黑色钻石……”宴会大厅外的空中花园里,莫绍蘅端着酒杯,斜靠在扶手栏杆上,夜风中飘荡着小提琴悠扬的旋律,竟让他感受到了丝丝醉意,不知是杯中美酒过于醇厚,还是琴声过于悦耳。
  “看来覃老对这个孙子,还真如传闻般重视,黑色钻石啊……”齐丰宇轻笑一声,端起酒杯小饮一口,煞有介事地抿唇摇了摇头,“二十年前覃老退下舞台后,黑色钻石似乎只出现过一次,当时使用黑色钻石的人好像就是这位覃小少爷的父亲吧?”
  莫绍蘅神色淡淡地瞧了他一眼,对他的认知似乎表示怀疑,随后沉默不语地喝着酒。
  齐丰宇捏了捏酒杯,若非场合特殊,他定会暴躁,不服气地咬牙压低声音道:“什么眼神?有幸被邀请参加如此优雅的宴会,我就不能多做一点功课吗?再说了,老子也是拥有高雅艺术细胞的人好吗?”
  莫绍蘅转过身去,决定不再理会他。
  “行了行了,我就是个粗人行了吧?”齐丰宇摆摆手。
  本来按照他平时的行事作风,和这种充满艺术气息的宴会明显格格不入,不过不管是这种艺术大世家,还是财大气粗的商业大世家,抑或是呼风唤雨的政客大世家,总归被定义在一个圈子里,免不了形式往来。
  不过此时齐丰宇倒是对这位覃家小少爷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比起整天过着纸醉金迷、吃喝嫖赌无所不能、游手好闲的同年龄段的富二代公子哥们,他们与这位覃小少爷之间唯一的共同点大概就只剩下——都不差钱了。
  他清楚地记得,在他还处在整日与狐朋狗友们厮混泡妞的叛逆中二期时,家里的老爷子拎着他的耳朵,恨铁不成钢地嚷嚷着要打断他的狗腿,其中听得最多的正面教材就是这位覃家小少爷,那时的老爷子恨不得他明天就能给他老人家捧一个柴可夫斯基金奖回去。
  他们这些大世家虽然和覃家看起来像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世界,但是很不可思议的,老一辈们和覃老爷子交情都还不错,平日里也会来往走动走动,各家后辈们的一些破事也互相传得沸沸扬扬人尽皆知。
  因此大家都知道覃家的小少爷覃桓昔,从小就是个天才,他们还在学校里称王称霸的时候,人家覃少爷已经站上了世界舞台。而当他们摆脱了学校的束缚,终于可以肆意挥霍自由人生的时候,20岁的覃少爷已经把各种世界级的金奖捧回家了,来回奔波于各大音乐会现场。
  每次听到自家老爷子絮絮叨叨地讲述覃桓昔的天才事迹时,齐丰宇狠狠抹了把脸,暗道这哪里是“天才”,这根本就是神级开挂的人生,所以比起他们这群虚度人生的富家公子哥们,覃桓昔才是真正的“少爷”。
  而就在几个月前,他突然听闻这位覃小少爷出了车祸,甚至有可能会成为植物人,后来还真的昏迷不醒近三个月。他当时还颇有一番感慨,觉得真是可惜了,大概这就是所谓的天妒英才吧。
  此时覃桓昔已经结束了演奏,他从容不迫地弯腰行礼致谢,谦和有礼地接受宾客们的赞扬,这份气度绝非普通人能够拥有,甚至连一向自我感觉特别良好的齐丰宇,此刻也有了些许羡慕和嫉妒。
  “哎,果然和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齐丰宇仰头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莫绍蘅依旧沉默不语,目光却不由自主地落在了重新回到宴会大厅的覃桓昔身上,他无疑是今晚最耀眼的存在,此时正笑容得体地接受宾客们的询问和攀谈,从不断传出的爽朗笑声中,可以非常地肯定宾客们对他十分满意和赞赏。
  莫绍蘅嘴角微微勾起一个弧度,端起酒杯喝了一口,眼神中却多了一丝别样的情绪。眼前的这一幕幕,仿佛唤醒了沉睡在记忆深处的另一幕似曾相识的情景,那时也有这么一个人,哪怕被人山人海包围,他也有独属于自己的光芒。
  “竟然是黑色钻石,爷爷真的把黑色钻石给了他,怎么可以……怎么可以……爷爷怎么可以这么偏心……”
  正当莫绍蘅走神之际,一道尖锐的声音打断了他,唤回了险些陷入回忆里的思绪,他不由得皱起了眉头,俯首循声望去。
  这座宴会大厅设计独特,他此时所在的空中花园,与宴会大厅之间连接着别致的楼梯,此时一名身着白色晚礼服的少女站在楼梯口,她情绪明显已经失控,全身颤抖,双手紧紧抓着晚礼服,揉出了几道褶皱。
  “斯语,别这样……”另一位身着黑色礼服的年轻男子,双手按住少女的双肩,“别冲动,不管怎么样,今天是爷爷的寿宴,若是因为黑色钻石搞砸了爷爷的寿宴,就不是我们所能承担的后果了。”
  “可是……从安哥,难道你就甘心吗?本来爷爷明明已经答应了父亲,今年的寿宴由我演奏,我并不奢求爷爷把黑色钻石给我用。但是为什么覃桓昔一醒来,爷爷就要我把机会让给他,现在竟然还把黑色钻石给他用,从安哥,我真的不甘心……”覃斯语用力揪着晚礼服,仿佛只有这样,才能压抑处于爆发边缘的愤怒和不甘。
  覃从安轻轻叹了口气,拍了拍覃斯语的后背:“我想爷爷这么做,自有他的道理,走吧,我先陪你去休息室,千万别让爷爷看到你现在这个样子。你知道的,爷爷最重视后辈们的家族教养,他决不允许有人在他举办的宴会上失仪,有什么话等宴会结束再说,乖,听堂哥的话,嗯?”
  覃斯语深吸一口气,勉强露出一个笑容,朝覃从安点了点头:“谢谢你,从安哥。”
  “啧啧啧……”待两人离开后,齐丰宇才探出头来,他朝身后的莫绍蘅挤眉弄眼,煞有介事地感慨,“果然大世家出生的人,没有一个简单货色。”
  莫绍蘅眼神暗了暗,他可没有忽视覃斯语在说到黑色钻石时,覃从安脸上那无法掩盖的异样。如果他记得没错,早在几年前,覃老爷子寿宴的开场演奏,覃桓昔就已经参加了,覃斯语口中所谓的“让”,应该用“还”才更为准确吧。
  莫绍蘅几乎不用打探,也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想必当时覃老爷子以为覃桓昔再也醒不过来了,因此才让覃斯语代替覃桓昔参加寿宴的开场演奏。不过按照他对覃家为数不多的了解,覃斯语的演奏水平、名声、地位和覃桓昔之间,恐怕是云泥之别吧,当然覃桓昔才是那个“云”。
  “走吧,下去和覃老打声招呼。”莫绍蘅将空了的酒杯放到空中花园的桌子上,回头对齐丰宇说了一声,便率先走下了楼梯。
  “喂,等我一下。”齐丰宇还在愣神,莫绍蘅已经头也不回地走了,他赶忙放下酒杯追了上去,嘴里不忘嘀咕抱怨,“还是这么说风就是雨,一点都不懂得体贴人,迟早会遭到报应……”
  第05章 绑架
  覃桓昔驾轻就熟地周旋在众宾客之间,或许与他攀谈的都是醉心于演奏,来自世界各地的演奏家们,对他之前的演奏十分满意,面对他时脸上多了些许欣慰的笑容,更多的是对他的赞赏,甚至有不少人邀请他参加音乐会。
  因此覃桓昔应付的还算轻松自在,不过对于参加音乐会,他一时也有些犹豫不决。在这具身体内醒来后,他也仔细思考过以后的生活,除了必须尽快找到儿子外,他也考虑过是不是继续过原身的生活。
  原身对自己的命运十分抗拒,却始终无力反抗,但是覃桓昔能够感受到,其实原身从骨子里热爱着小提琴演奏,正是因为这份狂热,他才不想让小提琴成为家族荣耀的工具,被自己的所爱束缚一生。
  原身背负了太多的包袱,也是这些压得他喘不过气来的包袱,逼得他再也不愿醒来,所以覃桓昔绝对不能让过去的人生重蹈覆辙,他更愿意完成原身的愿望,其实说白了,原身想要的只是“自由”两个字。
  原身想要抛开强压在他身上的光环和天才包袱,自由地选择自己想要参加的比赛和音乐会。不想练习,心情不好时,可以找一大群朋友,敞开怀喝地酩酊大醉,找一个没人的地方大喊大叫,尽情地发泄所有的情绪。
  而不是被“必须”两个字将他的整个人生框了起来,每天必须要花规定的时间练习小提琴;这场比赛很重要,他必须要参加;这场音乐会可以让他和家族的声望更上一层楼,他也必须出席……
  “覃桓昔,爷爷已经老了,爸爸妈妈能走的路也不远了,覃家的未来都落在了你的身上,所以你必须更加努力才行。”
  “覃桓昔,你必须让国际舞台看到你的能力,让所有人认可你,你才能肩负起覃家的未来,你要好好努力……”
  “覃桓昔,你是覃家这一代最优秀的后辈,覃家还能走多远,就看你的努力了……”
  “覃桓昔……覃桓昔……覃桓昔……”
  覃桓昔握着酒杯的手猛然收紧,心脏加速跳动起来,半晌他才缓缓松开力道,轻轻叹了口气。他环顾四周,见覃老爷子正与几位在国际上声名显赫的演奏家聊得尽兴,便技巧地找了一个恰当的理由,谢绝了宾客们的热情攀谈,避开其他宾客离开了宴会大厅。
  大概是重伤初愈的身体还不甚酒力,他现在脑子里一片混乱,属于原身的记忆不断地涌入脑海,那些语重心长的告诫一字一句地砸在原身的心头,就算体内的灵魂已经换成了他,留在心头的记忆却刻骨铭心。
  覃桓昔头有点疼,他现在只想找一个清静的角落吹吹风,也好让自己冷静一下。其实他并非无法理解原身的心情,可以说他能够切身体会,曾经的他也是这般强迫自己,去接受强加在他身上的命运,只因“责任”两个字。
  其实有时候他也忍不住羡慕原身,原身热爱小提琴演奏,却又被小提琴绑在了一条固定的人生轨道上,从此失去了自由。而他也从小热爱小提琴,却因为家族事业放弃了小提琴演奏家这条路,没能站上和原身一样的高度。
  不过他现在这样说,也有点站着说话不腰疼了,毕竟人有时候也要懂得换位思考,才能知足常乐,否则人心只会越来越贪婪。
  覃桓昔刚走出不远,便又感受到那道与众不同的视线落在他身上,他循着感觉转过身去,竟看了一个两辈子都恐怕难以忘记的人——莫绍蘅!
  覃桓昔狠狠吸了口气,忽然觉得头更疼了,他情不自禁地想起了四年前……不,现在应该是7年前的早晨了,他在莫绍蘅的床上醒来,之后的人生几乎可以用“匪夷所思”四个字来形容。
  覃桓昔逼迫自己冷静下来,他现在已经不是“宁薛”了,莫绍蘅估计这辈子都不可能知道,他们之间还有一个儿子。他收敛情绪,向莫绍蘅微笑点头示意,随即转身快速离开了对方的视线。
  覃桓昔找了一个离宴会大厅不远的花坛坐了下来,这里能看到宴会大厅的正门口,又不会被大厅内热闹的气氛打扰,十分清净。他放松身体仰头靠在椅背上,鼻息间还能闻到花坛里的馥郁花香。
  覃家的这座大宅或许称之为公馆庄园更为合适,虽然已经经过多次翻修和扩建,却也有些年代了,也正是因为年代久远,这座大宅才有它更高的价值。大宅占地面积壮观,光别墅小楼就有好几栋,除了今晚举办寿宴的富丽堂皇的宴会大厅,还有用来接待宾客留宿的别馆。
  宁家以前虽然也算得上家财万贯,住着令无数人艳羡的别墅豪宅,但是与覃家的这座大宅比起来,他以前住的豪宅简直称得上简陋了,让他无数次感慨,不愧是在国际上都享有盛誉的音乐世家!
  覃桓昔休息了十几分钟,搅成浆糊的脑袋总算清醒了不少,头也不那么疼了,他也不想让老爷子发现他偷偷溜出了宴会大厅,便站起身准备回去,只是他双脚刚跨出去一步,就察觉到几股危险的气息从花坛另一边窜了出来。
  覃桓昔的身体本能地做出回应,迅速往旁边一闪,可惜他高估了这具刚康复的身躯,心有余而力不足,躲开了前面攻击他的两个人,却躲不开后面趁机而上的攻击,他只感受道后颈一疼,眼前一黑便倒了下去。
  在他倒下前的那一刻,一个人迅速接住了他的身体,覃桓昔在失去知觉前,暗暗在心里发下重誓。若是以前宁薛的身体,对付这几个三脚猫小喽啰绝对绰绰有余,等熬过了这场无妄之灾,定要把以前学的功夫全部补回来。
  “现在怎么办?我们真的要把他带走吗?这里可是覃家。”
  “潘少说了,我们只要把人带去别馆就行了,剩下的他会安排。”
  “快点带走,要是被人看到,就算是潘少也救不了我们了。”
  “还真别说,这小子长得真不错……”
  “别胡说八道,你们确定这人不是哪家的大少爷吗?看他穿的衣服,别是什么大人物?”
  “怕什么?有潘少呢,别拖拖拉拉了,快走,再不走,等有人来了,谁都别想走了。”
  待吵吵嚷嚷的声音渐渐远去,最后消失在茂密的林荫小道尽头,一道小巧玲珑的身影自y-in影处走了出来。覃斯语一手捂着嘴巴,另一手牢牢抓着树干,竭力控制颤抖的身躯,化着j-i,ng致眼妆的美丽双眸,闪烁着难以抑制的快意。
  许久,覃斯语确定四周围没有人后,她才松开捂着的嘴巴,轻快的笑声溢出唇畔,最终亢奋的心情失去了控制,逐渐变成了疯狂大笑:“覃桓昔,别怪我狠心,这都要怪你命太好,连老天也不愿轻易放过你,车祸没能要你的命,这一次看你还怎么逃?”
  仇恨与复仇的快意布满覃斯语的双眸,脑海中不由自主地浮现出覃桓昔在寿宴上大放光彩的一幕幕,所有宾客的目光都聚集在他的身上,黑色钻石将他再一次推上了荣耀的舞台,掌声、赞美和名望统统都属于他。
  “斯语,听说覃桓昔又受邀参加音乐会了,这次去的还是音乐之都维也纳呢,你堂哥真是太厉害了,我要是有这样一位堂哥,做梦都会笑醒,走路也能昂起头了,哈哈……”
  “说得你平时走路好像都是低着头一样,你低着头走给我看看。”
  “滚滚滚滚,我只是打个比喻而已。”
  “哈哈哈,不过覃桓昔真的好厉害,他已经好几次受邀参加在国际上都很有名的音乐会了呢,我真的超级佩服他,他还这么年轻,很多艺术家终其一生也无法达到他的成就。”
  “斯语,恭喜你了,听说你堂哥又获奖了,我昨天看到电视台的参访了。”
  “斯语,听说你堂哥……”
  所有人只知道覃家有一个覃桓昔,她覃斯语又算什么?
  覃斯语捂住耳朵,拼命赶走闯进脑子里的声音,她蹲下|身想要蜷缩起来,更想张开嘴大声地叫。她想告诉所有人,覃家不是只有覃桓昔,还有她覃斯语,只要给她机会,她一定可以走得比覃桓昔更远。
  一定,一定可以……
  覃斯语张了张嘴,喉咙却堵得发不出一丝声音,她双眼通红地瞪着林荫小道的尽头,仇恨渐渐被快意覆盖。刚才那群男人的话,她听得一清二楚,想来那个叫“潘少”的男人看上了覃桓昔的脸,想要据为己有。
  覃斯语勾唇冷笑,她平时虽然不与那群虚有其表的草包废物们来往,但也知道那群游手好闲的少爷们,有的是上不了台面的怪癖爱好。
  虽然为了覃家的名声,她不能让这件事被外人知道,但若是传到爷爷和覃家那些迫不及待想要看到覃桓昔出丑的人的耳朵里,或者直接让那些人亲眼看到覃桓昔丑陋的一面,想必那群人更会觉得大快人心,看他覃桓昔以后还怎么嚣张?
  覃斯语眯起眼睛,冷笑着向别馆走去。
  花坛的另一边,覃从安倚在一棵枝叶茂密的树干上,嘴角缓缓勾起一个弧度。
  第06章 莫绍蘅
  齐丰宇满脸狐疑地盯着笑得一脸猥琐的潘志杰,对方越是故作神秘,他心里越不踏实,瘆得慌。总觉得这帮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家伙又会搞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到时候他又得跟着遭殃,无端搓掉一层皮。
  “听着,这里是覃家,你最好别给我添乱。”齐丰宇拎住潘志杰胸口的衣服,眯起眼睛警告。
  “好事,绝对是好事。”潘志杰一脸讨好,直接略过胸口那只威胁他的手,凑到齐丰宇面前小声道,“我们给莫总准备了一份特别的礼物,保管莫总会喜欢。齐少,你一直跟在莫总身边做事,一定比我们更加清楚,自从三年前莫总带回那个孩子后,这几年莫总的情绪一直不太对劲,想来和孩子的亲生母亲有关。”
  齐丰宇闻言,忽然神色一变,揪着对方领口的手猛地收紧,咬牙道:“你究竟干了什么?别跟我拐弯抹角,听好,这件事在我面前说说也就罢了,聪明的,从今天开始就牢牢闭紧你的嘴巴,你要是敢在绍蘅面前提起一个字,就算你有十条命,我也保不住你,所以你最好别在我面前耍花招。”
  “松手松手,咳咳……”潘志杰憋红了脸,使劲扒着胸口不断收紧的手。
  齐丰宇猛然松开手,仿若碰到了什么赃物般用力甩开,他将手c-h-a回裤袋,冷冷地望着拼命咳嗽喘气的潘志杰:“你是要选择自己说,还是等绍蘅来了,你亲自跟他说。”
  潘志杰咳了很久,才勉强呼吸到了新鲜空气,尽管心里颇有怨恨,却也不敢在齐丰宇面前造次,毕竟他们还要依附于齐丰宇,才能与莫绍蘅搭上线,他小心翼翼地道:“真的只是一份礼物而已……”
  “哦?礼物?”齐丰宇哼笑一声,“看来你是铁了心要给绍蘅‘惊喜’,若是我非要追根究底,岂不是破坏了潘少的一番美意?那好,希望你的这份特殊的大礼,能让绍蘅心情有所转变,到时你可是大功臣了。”
  潘志杰瞧着齐丰宇似笑非笑的表情,心里突然也没了底,莫绍蘅的脾气一向捉摸不定,从小就是莫家的另类,就算是莫家性子最暴躁的老太君,也拿莫绍蘅一点办法也没有。
  再加上莫绍蘅喜欢反其道而行,明明是莫家娇生惯养,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二少爷,要什么没有?偏偏喜欢独自闯荡江湖,还愣是被他在道上闯出了一片天,现在道上的人见了他莫绍蘅,谁敢不称呼一声“莫爷”?
  原本以为莫绍蘅就这么在一条道上走到黑了,莫家的老太君见他凭借一己之力也能过得风生水起,劝也劝不回来,也就睁只眼闭只眼了。至于莫家的其他人,巴不得莫绍蘅别再回莫家了,他们也好少一个竞争对手。
  可惜莫家的那群人如意算盘打得噼啪响,却忘了莫绍蘅本就是个不按牌理出牌的人。就在莫家为了继承人的位置,搅得天翻地覆j-i飞狗跳之际,莫绍蘅突然回到了莫家。
  半年后,“莫爷”摇身一变,又变成了“莫总”。
  潘志杰越想越心慌,冷汗顺着额角滑落下来,此时他也顾不得擦拭了,战战兢兢地望着气定神闲的齐丰宇,讨好的语气瞬间换成了哀求:“齐少,我……要是我说了,齐少能帮我瞒过莫总吗?”
  “呵!”齐丰宇笑了,“你不是信誓旦旦地说,你准备的这份大礼,保管绍蘅满意吗?怎么?潘少现在是想收回这份大礼不成?送出去的礼物,岂有收回的道理?潘少这是要出尔反尔吗?”
  “齐少,您就别埋汰我了,我错了还不行吗?”潘志杰自知理亏,再次放低了姿态。
  “不,你没错,堂堂潘少怎么会犯错?”齐丰宇双手抱胸,倚靠在沙发上。
  潘志杰憋着一口气,无奈他现在有求于人,再多的不满和愤怒也只能强压回去:“我只是看到莫总似乎很喜欢那个人,还在宴会上的时候,莫总就经常看着他,后来我还看到那个人朝莫总笑,我想他应该也很喜欢莫总,所以我就擅自做主把他带回来了。”
  “带回来了?本事倒不小,啊?你倒是说说,你是怎么把人带回来的?”齐丰宇忽然发现自己的直觉又应验了,只觉得太阳x,ue突突地跳,此时他身上若是有把枪,他一定会一枪崩开眼前这人的脑袋,好好看看这人的脑袋究竟是什么构造,是不是真长了一堆杂草。
  “齐少,我……”潘志杰被齐丰宇凶狠的眼神吓得倒退了好几步,差点就因为双腿发软而跪倒在地,他怎么忘了,眼前的这个男人虽然吊儿郎当没个正经,却是一路跟着莫绍蘅从莫爷变成莫总,而这个男人也从齐爷变成了齐少。
  齐丰宇突然觉得,就算他现在一手掐死了潘志杰,也只是脏了自己的手,于事无补,他冷冷地扫视了潘志杰一眼:“人呢?”
  “在……在莫总的房间……”潘志杰话音刚落,齐丰宇已经消失在了眼前。
  直到猛烈的关门声响起,潘志杰才脱力地跌坐在地上,齐丰宇离开前看向他的那一眼,让他仿佛觉得自己在对方的眼中,已经变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真的不是他潘志杰胆小如鼠杞人忧天,莫绍蘅若是想要一个人消失,那也不过是一句话的事,多的是心甘情愿替他卖命的人。
  齐丰宇迅速离开客厅,他觉得自己只要再多待一秒钟,他就会忍不住失手掐死那个混账东西。果然是他最近太纵容这群一无所成的混账了,眼力见没长几分,胆子倒是长进不少,竟敢打莫绍蘅的主意。
  别馆的上层住的都是宾客中的贵客,依照莫绍蘅与覃老爷子的交情,莫绍蘅在覃家的待遇,那可谓是贵客中的贵客,自然住在别馆的最高层。
  齐丰宇乘坐电梯到达别馆十楼,莫绍蘅还在陪覃老爷子,他必须赶在莫绍蘅回来之前,尽快把这份“大礼”处理干净。覃老爷子最在乎颜面,不管潘志杰是不是自作主张,敢在覃家胡作非为,他们都脱不了干系。
  不过潘志杰的一番话,倒是让他想起了另一件头疼的事。
  3年前,莫绍蘅突然从s市带回来一个三岁小孩,小孩长得白白嫩嫩,十分的可爱,讨人喜欢。起初齐丰宇以为是莫绍蘅哪家亲戚的孩子,毕竟莫家家大业大,乱七八糟的亲戚旁系不计其数,八竿子打不到边的远亲,也会想方设法地挤进来。
  结果莫绍蘅丢给他“我儿子”三个字,就抱着小娃娃潇潇洒洒地走了,惊得齐丰宇差点咬掉了自己的舌头。随后他还来不及询问清楚,莫绍蘅就交给他一大堆任务,给小孩找奶妈,置办小孩用品等等。
  莫爷有令,所有的小孩物品都要j-i,ng选,还要他亲力亲为,一整天时间,齐丰宇忙得脚不沾地,终于在莫绍蘅失去耐心前,把所有的小孩物品都布置齐全了,他这才有机会喘口气,好好问清楚小孩的来历。
  莫寺源是莫绍蘅的亲生儿子,或许现在外面的人对这个认知深信不疑,还真别说,小孩的眼睛、鼻子和莫绍蘅几乎一个模子里刻出来似的,连莫老太君和莫家的其他人都忍不住怀疑小孩的身份。
  但齐丰宇跟随莫绍蘅十几年,清楚莫绍蘅的为人处世,断不会做出让私生子流落在外的事。若说唯一一次意外,那也是7年前t大的毕业晚会,其实说穿了,也是莫绍蘅自己允许那样的意外发生,否则谁也近不了他的身。
  齐丰宇原本以为莫绍蘅与那个人也不过是一夜纵情,对方的身份也不一般,就算莫绍蘅对那人颇有好感,当时的情况也不允许莫绍蘅轻举妄动,莫家的局势还不稳定,道上的一些虫子又开始伺机而动。
  所以等莫绍蘅稳定局面,突然心血来潮想起那一夜的美妙体验时,那已经是四年后了,而那时的宁家早已物是人非。齐丰宇甚至还记得莫绍蘅在得知那个人已经去世的消息时,他真的以为莫绍蘅会失控。
  第二天莫绍蘅就消失了踪影,几天后带回来一个三岁小男孩,取名莫寺源。齐丰宇当时也是震惊过度,才失去了最基本的观察能力,小孩除了眼睛和鼻子像莫绍蘅,其实整张脸和那个人长得一模一样。
  一个藏在莫绍蘅记忆深处多年的人——宁薛!
  直到莫绍蘅把小孩带回来后,齐丰宇才后知后觉地发现了一件事,这件事让他毛骨悚然。这么多年来,莫绍蘅的生命里似乎只出现过一个宁薛,7年前的那一晚过后,莫绍蘅的身边再也没有出现过任何人。
  齐丰宇知道从莫绍蘅的嘴里套出真相不现实,他便明智地转换死缠乱打的目标——死人脸,死人脸是他给莫绍蘅的特助贺璟逸取的绰号,谁让这家伙整天摆着一张棺材脸,三棍子打不出一个闷屁。
  当时就是贺璟逸撇下他,陪着莫绍蘅去了s市,那几天究竟发生了什么,贺璟逸若是不清楚,那岂不是对不起这家伙“魔鬼特助”的称号?死人脸果然没有让他失望,齐丰宇很快得到了自己想要的情报。
  他猜得一点都没错,莫寺源的确是宁薛的儿子,齐丰宇莫名觉得,还真是小瞧了宁薛,没想到这人刚和莫绍蘅发生那样的关系,转身就结婚生子了。算算莫寺源的年龄,宁薛一毕业就该结婚了,否则也不会有莫寺源这么大的儿子。
  除非莫寺源还真是宁薛给莫绍蘅生的儿子,这个日期似乎更吻合,而且莫寺源的小嫩脸的确也有莫绍蘅的影子,齐丰宇当即就觉得自己的脑洞突破天际,女娲都补不上了。
  不过也确实可惜了,笑得那么耀眼、张扬、风华绝代的人,就这么化为了天地间微不足道的尘土,徒留一段稍纵即逝的回忆,刻在人们的心目中,等以后当大家想起时,也只是一个令人无比惋惜的人罢了。
  齐丰宇对宁薛的印象也非常深刻,那样一个人,就算只是安静地坐着,嘴角稍稍弯起一个似笑非笑的弧度,也足以叫人难以忘怀。
  何况宁薛的行事作风本就算不上低调,他肆意地挥霍自己的才能,让整个t大都笼罩在他的光芒下。他有属于自己发光发热的舞台,懂得如何展现自己的人格魅力,让所有人成为替他呐喊助威的崇拜者。
  齐丰宇叹息,这个世界上或许也只有宁薛那样的人,才能入莫绍蘅的眼了吧。每次看到莫绍蘅抱着莫寺源,他也忍不住替莫绍蘅惋惜,如果宁薛还活着,或许真的可以成为陪伴莫绍蘅一生的人。
  第07章 乌龙
  齐丰宇在电梯里时,还在祈祷覃老爷子多留莫绍蘅几分钟,但是当他打开房间门,看到坐在沙发上一脸面无表情的莫绍蘅,他就知道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侥幸,尤其对方还是莫绍蘅,若是只靠侥幸两个字,根本不可能让他在莫绍蘅身边存活这么多年。
  “绍蘅……”齐丰宇叹了口气,几乎已经做好了承受暴风雨的凌|虐。
  “谁的主意?”莫绍蘅站起身,走至吧台边倒了一杯酒,端起酒杯轻轻晃动,酒杯中鲜红的液体,在灯光下散发着诱人的光芒。
  齐丰宇忽然觉得周围的空气十分y-in冷,杯中装着的也并非是令人沉醉的美酒,而是潘志杰的新鲜血液,他低头道:“抱歉,是我没有看好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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