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科乡医》第一话 重归故里

  这会儿,背着双肩包的刘旭正站在马路边的树下乘凉。乘凉是其次,他正在等过路车,他的目的地是生他养他的大洪村,学成归来的他打算在村里开个小诊所,替乡亲们看病。
  在刘旭三岁的时候,他爸妈就生重病走了,之后他就跟那时候就已经是寡妇的玉嫂一块过日子。玉嫂身子弱,不会干重活,所以那时候他和玉嫂基本上都没什么收入,就靠着种菜以及乡亲们的接济过日子。
  说得夸张一点,刘旭就是大家的孩子,婶婶嫂嫂之类的口水他都吃过,甚至连奶水也吃过。
  虽说小时候的日子很苦,可刘旭还是很争气的。
  这不,刚医科大学毕业的他就打算回来报答乡亲们了。
  不过,刘旭专攻妇科。
  想着已有大半年没有见到玉嫂,刘旭都想直接走回去。可这大夏天的,要是走上一个小时,估计刘旭就中暑,然后由医生变成病人了。
  等了十多分钟,看到一辆拖拉机经过的刘旭急忙招手。
  刘旭还没开口,开着拖拉机的女人就道:“哟!这不是旭子吗怎么突然跑回来了”
  “想你了呗!”
  开着拖拉机的是一个看上去三十多岁的女人,留着一头乌黑长发,穿着花色衬衫,灰色长裤。或许是因为这天实在是太热了,她的袖子和裤管都卷着,姣好的皮肤更是铺着一层香汗。
  不过最让刘旭留意的还是,这女人的胸特别大,沉甸甸的。
  这个女人叫王艳,和刘旭家就隔着三四户而已,再加上她也就比刘旭大个十岁左右,所以刘旭小的时候,王艳就像大姐姐一样照顾着刘旭,经常拿地瓜、辣条之类的给刘旭吃,所以刘旭对她的印象非常深刻。
  听刘旭这么一说,王艳就哈哈笑道:“你个娃子,是想大姐我稍你一乘吧”
  没等刘旭说话,王艳就拍了拍边上,道:“上来,赶紧着,还得赶回去做饭给孩子吃。”
  待刘旭挨着坐下后,王艳就开着拖拉机往大洪村的方向驶去。
  王艳出了一身的汗,所以汗味非常的重,但这让刘旭感到更加的亲切,因为他就是闻着乡亲们的汗味长大的。
  不过呢,王艳这汗味中还带着些许体香,加上刘旭是和她紧挨着的,所以喉咙就有些干,他还借着身高优势偷偷瞄了眼王艳那微微敞开的领口,一片刺眼的雪白,就连奶罩都挡不住。
  “王姐,现在卖菜之类的都是你一个人在干”
  “哎!”重重叹了口气,抹了抹下巴处的汗珠的王艳就道,“那个老不死的在深圳打工,工资不高又好赌的,叫他寄点钱回家,那简直像是会要了他的命。要是我不努力点,我和我女儿岂不是要饿死了”
  “我倒是有听玉嫂说过你老公的事,那死性子还是一点没变吗”
  “等他性子变了,估摸着他已经进棺材了。”又是重重叹了口气,王艳道,“旭子啊,要是你早生个几年,我就跟你好了,也就不用像现在累死累活的,真累!”
  “我以后都呆在村里,要是王姐你有什么事需要我帮忙的,你只要跟我说一声就行了。”说着,刘旭还撩起袖子让王艳看他的肱二头肌,“以前没力气,帮不上什么忙,但现在我力气多得是,王姐你要我跟你去扛大米扛木头扛猪扛牛的都没问题。”
  “扛个媳妇呢”
  “还没。”
  多瞧了刘旭几眼,王艳就咯咯直笑道:“你这娃子真是越长越俊了,村里头那些女娃子都要被你迷死了。你要挑个媳妇呀,随便一指,那女娃子准盖个大红布直往里床上钻。”
  “王姐你爱开玩笑的性子还是没变啊!”
  “日子本就不好过,要是不来点自娱自乐,还不闷死了”
  见刘旭脸上都是汗水,王艳就拿着一旁的毛巾擦了擦刘旭左脸,并道:“赶紧拿着,要是翻车了,我就要被村里人骂死,说大学生归来,还被我给弄死了。”
  “这是王姐你擦过的吧”
  “你介意了是不在城里待了个几年就嫌这嫌那的了啊”
  “我不是这意思。”见王艳装得很认真,经常和王艳开玩笑的刘旭就哈哈大笑道,“王姐一定用这毛巾擦过很多地方,要是我拿来擦,岂不是占了王姐你的便宜”
  “不怕跟你说,我用毛巾擦过nǎi子。”
  “真的”
  “你闻闻。”
  闻了闻毛巾,刘旭道:“没闻出来。”
  抓过毛巾往领口里一塞,并探进奶罩擦了nǎi子好几下后,王艳就将毛巾塞到了刘旭手里,笑道:“这下真擦过了。”
  闻了闻毛巾,闻到一股淡淡的体香,刘旭喉咙就更干了,某处似乎要烧起火的他就装作很正经地擦着脸上和脖子上的汗水。
  “对了,旭子,你不是大学生的吗怎么要呆在村里,难道你要像我们一样挖山种田啊”
  “我不是学医的吗咱们村里那个中医太老,记性不好,去年我还经常听到村里人在抱怨。所以啊,我就打算在村里开个小诊所,帮乡亲们看个病开个药什么的。反正就是只收药钱,报答乡亲们这些年对我和玉嫂的照顾之恩。”
  “这个好!”王艳对刘旭竖起了大拇指,“其实前些天我跟婶子她们还在聊你,说你是村里第一个大学生,是给村里人挣了口气。可是啊,我们又怕你翅膀硬了就飞了。听你刚刚说的,王姐心里还真是舒坦,看来我们没有看错人。”
  “我是大家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大的,是大家的儿子,要是我不把根扎在村子里,我还真不是个人了。”顿了顿,刘旭继续道,“估摸着过些天我要到县城进些药,到时候王姐你能开车捎我一乘不”
  听到刘旭这话,王艳就笑得合不拢嘴的,还轻轻拍了下刘旭肩膀,道:“我这是拖拉机啊,你叫我开着个拖拉机送你去城里买药就算你不被人笑话死,大姐我还要这张脸呢!跟你说,村里现在有班车,每天早上走两趟,下午走一趟,你直接搭班车去城里。要是你不喜欢啊,大姐就帮你借个摩托车什么的。总之,你要给乡里人谋福利,大姐举双手赞成,也会掏心窝子帮着你。”
  “王姐你这么说,我倒是更有信心的了。”
  “那准要有信心的啊!”
  一路有说有笑的,两人就进了大洪村。
  大洪村村民以耕田、竹林、茶叶为主要的经济来源,也有些人家会种烟草或者养鸡养鸭之类的。村子中间有一条小河,所以村子就坐落在小河两侧,还靠着山,有些住户就是住在半山腰子上。
  以前小的时候,刘旭经常和伙伴们去河里抓鱼,或是去田里抓泥鳅挖黄鳝,甚至偶尔还会结伴着去摘果子或者是习惯之类的。
  当然,他们所谓的摘其实是偷,不过就算被抓住也没什么,老农最多就是指责或教育他们几句,才不会发生什么扭送到派出所之类的情况。
  要是老农心地好,或许还会送上一两个熟透的西瓜让他们回家的路上解渴。
  总之呢,对于和村子有关的记忆,刘旭都非常珍惜,也希望能回到村里将一片片记忆重新拾起。
  刘旭和王艳的家都在村头,进城的路又是在村尾,所以就算进了村子,他们还有一段很长的路。
  要是走路的话,从村尾走到村头估摸着也要半个多小时。
  幸好王艳开着拖拉机,要不然刘旭走路回家都得过两个小时了。
  大洪村有水泥路,不过水泥路没有到刘旭王艳他们家的那片,所以开到水泥路尽头,停好拖拉机的王艳就和刘旭一块往里走去。
  看到刘旭,村民就不停和他打招呼。
  偶尔呢,刘旭还要停下来跟很熟的村民聊上一会儿,甚至还有婶婶给刘旭泡茶,问这问那的。
  原本只要走十分钟的路,刘旭却走了快半个小时,陪着刘旭的王艳就一路埋怨着,却是带着笑意。
  走到王艳家门口,刘旭就看到一个四岁的小女孩,打扮得极为可爱。
  得知这是王艳的女儿,刘旭就一把抱起,并在她脸上亲了好几下,随后这个小女孩还在她妈妈示意下嘟起小嘴巴吻了下刘旭的脸。
  看着王艳拉着她女儿的手回家后,刘旭就继续往前走。
  每走出一步,刘旭就会更激动,因为他即将见到已经大半年没有见到的玉嫂了。
  刘旭三岁变成孤儿后,他就跟了刚当了半年寡妇的张玉生活。之后张玉过了守寡年份,而且她长得非常漂亮,身材也很好,所以经常会有媒人上门提亲之类的。尽管有好几户还算富足的人家,可张玉担心不是她亲生儿子的刘旭会过得不好,所以她一直没有再婚,比亲妈妈还亲地抚养着刘旭长大。
  可以毫不夸张的说,玉嫂就是刘旭的妈妈。
  想着玉嫂这些年的付出,刘旭真是打心里感激她,更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让她过上无忧无虑的生活。
  这是刘旭必须做的!
  和附近几户人家比起来,刘旭的家破旧得多,泥墙上都有好多条大裂缝,屋顶上的瓦片也因为风吹雨打而显得非常苍白,甚至铺着一层的苔藓。
  刘旭接近家后,一群鸭子就嘎嘎叫着扑腾着逃窜开,有一只呆头鹅还歪着个脑袋看着刘旭,直到刘旭走得更近,它才逃开。
  见家门虚掩着,想给玉嫂惊喜的刘旭就悄悄走了进去。
  外屋没人,里屋也没有人,听到厨房有动静,刘旭就往里走。
  厨房竟然也没有人,声响是从后门传来的。
  见餐桌上只有一碗剥好的腌鸡蛋和一碗空心菜,而且这空心菜非常的烂,色泽也偏暗,一看就是剩菜,这也让刘旭心有些疼。他上学的时候,虽说吃得不是很好,可每顿饭也有两菜一汤配着。
  既然我回来了!我一定要让玉嫂每顿饭都吃上肉!
  下定决心后,将双肩包放在凳子上的刘旭就走向后门。
  刘旭是以为玉嫂在洗衣服,可当他悄悄拉开门时,却看到什么都没穿的玉嫂正在洗澡,还拿着水瓢舀起温水浇在锁骨处,那调皮的温水就顺势往下流,划过玉嫂那饱挺的后就溅向前方。
  当然,大部分温水是顺着那深深的乳沟往下流去,在女人最神秘的地方汇合后就顺着大腿内侧落到地上,或者是直接就滴在了地上。
  刘旭这角度是看到玉嫂的侧面,那雪白的高耸异常,很是骄傲地挺着,顶端还有颜色非常粉红的ru头,所以稍微多看两眼的刘旭就脸红到了脖子。
  微微侧过脸,见是刘旭回来了,张玉非常高兴,忘记自己正在洗澡的她就忙问道:“怎么突然跑回来了”
  “嫂子,等你洗完澡我再跟你说。”多看了几眼玉嫂那成熟得娇艳欲滴的身子,又瞥了眼双腿之间的黑森林,刘旭就急忙退出去,并顺手拉上了门。
  刘旭回到厨房后,张玉这才想起自己还在洗澡,这让她脸一下就红了。刚刚她是见到了大半年没有回家的刘旭太激动,激动得都忘记自己正在洗澡,而意识到自己的身子竟然被刘旭看光了,张玉浑身都在发烫。
  十八岁那年,张玉嫁给了邻村一个比较有钱,但年岁已经六十多的老头子。而在洞房之夜,老头子突发心脏病死亡,所以原本的喜事一下就变成了丧事。尽管没有进行最重要的一步,可婚是结了,所以还是完璧之身的张玉就得给那老头子守寡。
  那时候有人传言张玉是黑寡妇,活活克死了她老公,所以男方就以这为理由将她赶了回来。
  洞房之夜就将丈夫克死是非常不吉利的事,所以回到村里后,村里人也不怎么搭理张玉,就连她爸妈也觉得她是个黑寡妇,所以就让她住在了靠山那栋风雨飘摇的房子里。
  张玉一个人住非常害怕,恰好那时刘旭爸妈重病身亡,所以张玉就将刘旭带到她家,让刘旭跟她一块过日子,还让刘旭叫她玉嫂。
  或许是因为张玉这个善意的举动,村里人对她的印象也渐渐改变,所以偶尔还会捎点吃的到她家,让她和刘旭一块吃,偶尔还会有人帮着干些活之类的。
  在刘旭还不知道男女身体之别时,张玉基本上都跟刘旭一块洗澡,还会互相搓背之类的。
  不过在十三岁之后,张玉就不让刘旭跟她一块洗澡。
  总之呢,十三岁之后,刘旭就没有见过张玉的身子,所以刚刚看了之后,刘旭就有种莫名其妙的激动,甚至还老是盯着木门,听着泼水声。
  一会儿,张玉就道:“旭子,我没有带衣服来,你先蒙着眼,让我到房间里去。”
  “已经蒙上了。”
  用毛巾遮住阴部,又一手横着遮住后,张玉就轻轻推开了门。
  见刘旭确实捂着眼睛,张玉就像受惊的兔子般跑向自己房间,胸前硕果摇晃个不停,极为有料。
  大概过了五分钟,穿着一件很普通的短袖和深蓝色宽松长裤,还将瀑布般的长发盘在后脑勺的张玉就走进厨房,并拉着刘旭的手坐在凳子上。
  “旭子,你回来干嘛”
  “陪着你。”
  还将刘旭当成小孩子的张玉就笑着揉了揉刘旭的头发,道:“嫂子已经一个人习惯了,不用人陪,你就乖乖的呆在城里。努力工作,努力存钱,然后买房子讨个老婆。”
  “其实我打算留在村子里。”
  听到这话,五官长得极为标志,是个大美人的张玉就道:“你已经是个大学生,还是学医的,你怎么能留在村子里你难道要像那些大波大叔一样挖田耕种吗那是没有知识的人干的,你这个有知识的大学生就该留在城里,你已经是城里人了。”
  “我永远是大洪村的人。”刘旭回答得非常果断,“自从我爸妈死了,玉嫂你和乡亲们就将我当成孩子抚养,就连我的学费也都是大家凑的。我是个有良心的人,我才不会忘记大家的恩德而呆在城里享福。”
  “可大家是希望你成才,你怎么能呆在村里干农活”
  “不是干农活。”握住玉嫂那比城里女人还来得滑溜的手,刘旭道,“我要在村里开个诊所,给大家治病。村子离县城太远了,老中医又老得连药方都记不住了,我刚好继承他的衣钵。”
  “可嫂子还是不希望你留村里。就算你不为自己考虑,也该为下一代考虑。”
  “我继承了嫂子你的优良传统,那就是凡事都是先为别人考虑。总之呢,我已经决定了,我要留在村里给大家谋福利。”
  “真的下定决心了吗”
  “真的。”
  “其实嫂子我让你留在城里是有些自私,是只希望你过得好。”说着,有些感动的张玉就抱住刘旭,并轻轻拍了拍他的后背,“能有你这么懂事的孩子,嫂子我真的很高兴。”
  感觉到胸口被两团软肉压着,刘旭就忍不住咽下口水,并道:“能有你这么好的嫂子,我也很高兴,我可是你一手带大的。”
  “旭子,你交女朋友了没”
  “读书的时候差不多是个书呆子,没女孩子喜欢。”
  “城里女孩不好,不够朴实,没办法跟你一块吃苦,还是村里的人。”笑着,张玉就道,“村里有好几个长得不错的女孩,改天嫂子给你介绍介绍。”
  “我想要一个和你这么好的女孩,不过我知道嫂子你是独一无二的。”
  被刘旭这么一说,张玉都脸红。发觉刘旭比半年前成熟了不少,甚至连下巴都有了胡渣,张玉就知道刘旭已经长大,也是该安排个对象,要不然跟着她这个寡妇过日子,指不准村里人还会说闲话。
  村里的女人嘴巴都很大,再正常的事被她们轮流说了几遍后,准变得不正常。
  看着桌子那两样菜,刘旭就问道:“嫂子你每天就吃这些”
  “吃什么都一样,都是这么的瘦,所以干脆不吃肉了。”
  张玉确实有些瘦,尤其是她的杨柳腰。不过她的胸部比一般女人都来得大,臀部也是如此,是那种老一辈说的会生男孩子的女人。只可惜洞房之夜就死了丈夫,还因为刘旭而一直独身到现在。
  想到玉嫂为了自己而独身,刘旭都有些过意不去。
  可,刘旭又不想让玉嫂找男人,因为在刘旭心里,玉嫂不仅像她的妈妈,更像是他找对象的模板。
  甚至,刘旭都希望玉嫂就是他老婆!
  “不是说一直都很瘦就不用吃肉,肉是很有营养的,嫂子你要是不吃些肉,要是身子坏了,以后可怎么办”
  刘旭这么一说,张玉都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站起身,刘旭就道:“我去买些肉回来弄汤给嫂子吃。”
  “不用了,我已经吃习惯了。”
  “我知道你省吃俭用是为了让我在城里过得更好。”说到这,刘旭都有些哽咽了,他就紧紧抱住张玉,道,“从此以后,我都要陪在你身边,像个男人一样照顾着你,不让你受半点委屈!”
  听到刘旭这类似表白的话,张玉都有些迷失自我了,她就静静站在那儿让刘旭抱着,什么也没说,眼睛却有些湿,心脏更像小鹿般砰砰乱跳着。
  这一刻,张玉才发觉刘旭真的长大了,不管是身体还是心理。
  所以呢,对于刘旭留在村里当医生,张玉也就不再反对。毕竟,基本上半年才能见一次刘旭的张玉很孤单,她真的希望刘旭能一直陪着她,就像小时候那样。
  就这么拥抱了片刻,让玉嫂烧水的刘旭就出去买肉了。
  大洪村每天一大早就会有人开车摩托车卖猪肉,之后剩下的猪肉就会放在大湾,也就是村中心的店铺里卖。不过大湾离刘旭的家有一段距离,来回也要走上二十分钟,所以刘旭就先去找王姐,希望王姐能带他去买猪肉。
  刚刚干完农活回来,王艳并没有急着吃饭,而是先洗了个澡。
  所以当刘旭走进她家时,她是刚洗完澡,正坐在凳子上吹头发。
  见刘旭来了,王艳就问道:“啥事”
  “我想去买些猪肉炖汤给玉嫂喝,她在家吃得太节省了,都饿瘦了。”说话的同时,站在一旁的刘旭一直盯着王艳。
  王艳是弯着腰在吹头发,而且刚洗过澡的她没有戴奶罩,加上领口很宽,所以刘旭就看到了两颗白得有些晃眼,还随着王艳抓弄头发摇晃着的nǎi子,肉颤颤,水灵灵的。
  王艳结婚已经五年,不过她除了手臂肤色会比城里的女人深一点之外,其他地方倒是保养得像个少女,这让还没有碰过女人的刘旭喉咙非常的干。
  刘旭专攻妇科,对女性身体了解得非常透彻,甚至连内部构造都清楚得很,可专研了三年妇科,刘旭只在人体模型上做过手术,根本就没有碰过真正的女人,所以他会如此饥渴也是很正常的。
  见王艳什么反应都没有,刘旭就问道:“王姐你有听到我刚说的话吗”
  关掉电风吹,王艳就问道:“你刚说什么了”
  “我要买肉,希望王姐你开车带我去大湾。”
  哈哈笑出声,王艳就道:“你这娃子,感情将王姐我当成司机了啊之前叫我开车捎你去县城,这会儿又让我捎你去大湾买肉。我说旭子啊,我们的感情虽然很好,可也没有好到要当你司机的地步吧”
  “我是想快一点。”
  “不行。”
  “王姐,你可不是这种人啊。”刘旭依旧盯着那晃来晃去的nǎi子。
  “不是王姐小气,是王姐那拖拉机不够油,我刚刚还打电话让顺子稍一桶给我。”顿了顿,王艳笑道,“你这小子还真是够关心玉嫂的,看来你是想将玉嫂养得白白胖胖的啦”
  没等刘旭回答,王艳继续道:“我昨个买了两斤猪肉,弄了汤,还炒了一盘,我跟妮子才吃了一半半,你去把玉嫂叫来,咱们四个一块吃。”
  “这怎么好意思”
  “你这娃儿还跟我客气个啥”王艳哈哈笑了两声,“你小的时候,王姐我还跟你一块在河里洗过澡,你到时候还摸了王姐我的nǎi子,你连这事都敢干,还不敢跟我们母女俩吃顿饭啊”
  王艳说的确实是事实。
  那时候刘旭八岁左右,王艳十八岁左右,两人一块去清澈干净的河里游泳洗澡。因为刘旭才八岁,王艳也就不在乎什么男女之别,就光着个身子和刘旭一块洗,还和刘旭一块打水仗。也就是打水仗的时候,刘旭不小心抓到了王艳的胸,还因为她的胸很软很滑,就多抓了好几下。
  有一个细节刘旭记得非常清楚,就是他抓的时候,王艳叫得特别好听。
  那时候刘旭还不知道原因,可现在他知道了。
  想着那事,刘旭还真是有些怀念。
  可惜啊,八岁的他什么也不懂,要不然就可以多吃点豆腐了。
  一晃,已经过去了十四年,可刘旭真是这辈子都不会忘记,他更发觉随着时间的流逝,王艳长得越来越成熟,越来越有料,那股泼辣劲更是上升了一个层次。
  回过神,刘旭就道:“我去叫玉嫂。”
  “其实你应该直接叫她妈,你们两的关系简直比儿子和亲妈还亲!”
  “叫嫂子会让她显得更年轻。”
  “也不老啊,才三十七岁,看上去就跟三十岁一样,有时候王姐都觉得我比玉嫂来的老了。”叹了口气,王艳继续道,“玉嫂还真命苦,天生没办法干重活,只能干些不费力的事。不过也因为她不能干重活,她的手那个嫩的,啧啧,就跟十八岁小姑娘一样。”
  “她确实年轻。”
  玉嫂确实比同龄女人显得年轻得多,甚至可以和花季少女相媲美。
  当然啦,玉嫂那股成熟气息是花季少女无法比拟的。
  总之呢,刘旭一直觉得玉嫂真的很完美,就像江南水乡里那些撑着油纸伞,穿着锦绣旗袍,坐在乌篷船上欣赏细雨靡靡的美人儿。
  能和如此完美的女人相处着,刘旭还真觉得自己很幸运,但更幸运的是乡亲们这些年对他们两个都非常好,还凑钱给刘旭交学费。
  想着乡亲们的好,刘旭心都有些触动了。
  感叹了番,刘旭就去叫玉嫂。
  不过当刘旭接近自家时,他却看到一个五十岁左右的男人在门外头鬼鬼祟祟的。
  刘旭一眼就认出了这男人,是村里有名的老无赖,五十多岁了还是个光棍。光棍其实也没什么,可这个老无赖还经常会摸女人的屁股,都被一些女人的男人打了好几次。
  对于老无赖出现在这,刘旭当然非常不高兴。
  “喂!”
  见是刘旭,原本还在往里头眺望的老无赖就惊讶道:“你怎么回来了不是在城里吗”
  “你跑到我家来干什么”
  “路过,路过。”老无赖露出一口黄牙笑着,随后就赶紧走开了。
  见门锁着,刘旭就敲了敲门。走进去后,见玉嫂重重松了口气,他就知道老无赖出现在这一定不是偶然,所以他就问了玉嫂。
  一开始,玉嫂还不肯说,可在刘旭再三逼问下,玉嫂才说了出来。
  两个月前的某一天,玉嫂在门口剥豆子,看到从前面走过去的老无赖就礼貌性地打了个招呼,哪知道以为玉嫂对他有意思的老无赖就蹲着和玉嫂聊天。
  玉嫂的性子是不想得罪任何人,所以也就有一句每一句地和老无赖聊着。
  哪知道那天过后,老无赖就隔三差五跑来聊天,甚至还向玉嫂暗示想娶她。
  自那次后,被老无赖吓到的玉嫂就再也不和老无赖聊天,只要一看到老无赖来就板着个脸。可玉嫂越是冷淡,老无赖就越是兴奋,还说要和玉嫂住在一块。
  有次,老无赖还想动手脚,刚好有个邻居经过,直接将老无赖赶走了。
  玉嫂一个人过日子,刘旭当时又没有在家,所以是不可能每次都有人帮忙的,所以每次她看到老无赖来了,她就立马进屋,还会将里头的门给锁上。
  但最让玉嫂忍受不了的是,老无赖偶尔会半夜三更来敲门,还一直让玉嫂开门,说要一块睡,这搞得有时候玉嫂半夜听到什么风吹草动的,就以为是老无赖又来闹,还担心老无赖会把门撬开。
  听玉嫂说完,刘旭是气得不行,他就立马往外走。
  刘旭看上去很斯文,可也有干过架的,所以担心刘旭是要去打老无赖,玉嫂就急忙上前拽住刘旭,道:“旭子,别去打人,老无赖一身都是病,你要是把他打死了,你就得坐牢了。”
  “那个混蛋!竟然趁我不在的时候欺负你!我一定要给他点颜色瞧瞧!”
  “不要去!”玉嫂立马从后面抱住刘旭。
  被玉嫂这么一抱,刘旭倒是冷静下来了,他更感觉到了玉嫂散发出的成熟气息,甚至能感觉到压在他后背的两团弹性十足的乳肉,这乳肉还随着玉嫂那急促呼吸起伏不定着。
  叹了口气,刘旭就道:“这次我就不打他,要是他下次再来,我准打得他像狗一样爬走。”
  “应该不会有下次了。”
  回过身,看着这个柔弱的女人,刘旭就拉着她那滑溜溜的手,道:“有时候我真的看不惯你这软弱的个性,这真让我担心。幸好我决定留在家里,要不然你以后连睡个觉都不安宁。”
  “你这语气怎么像是在教育小孩子呢”张玉笑得非常甜,两个酒窝非常明显。
  “因为我长大了,所以当然可以教育你了。好了,咱们去王艳家吃饭,她家里有肉。”
  “不好吧”
  “都那么熟了,怕什么”说着,刘旭就拉着张玉走向王艳家。
  刘旭明明才二十二岁,可他给张玉的感觉比三十岁的男人还来得成熟,这让张玉心安了不少,她也很期待和这个好像儿子一样的男人一块生活的日子。
  吃饭的时候,王艳就一个劲说着刘旭以前的糗事,这让刘旭都有些无奈了。
  身为男人,当然是要回击的了,所以刘旭也说着王艳的糗事。就比如以前王艳学着男人那样站着撒尿,结果弄得腿上都是。又比如王艳某次和刘旭玩结婚游戏,结果还亲了下刘旭的嘴巴。再比如王艳曾一个劲地压开始变大的胸,还说变大了很难看。
  总之呢,王艳刘旭就互相说着对方的糗事,张玉则时不时笑出声。
  至于王艳的女儿,她什么都不懂,就傻巴巴地坐在那儿看着,偶尔还会将手里的肉块送进嘴里,一嘴的油腻。
  饭吃到一半,刘婶突然跑了进来,是住在张玉和王艳家之间的邻居,人很好,经常到处串门聊天。她还有个二十岁的儿媳妇金锁,只可惜她儿子在北京那边卖房子,一年难得回来一次,所以这婚就和没结一个样。
  见刘婶记得像是丢了魂儿似的,王艳就忙问道:“出啥子事了”
  “我……我儿媳妇……她……她……”
  “先缓缓气啊。”
  “她被蛇咬了!”
  乡下很多蛇类,有些有毒,有些没毒,加上刘旭是学医的,他更知道要是被毒蛇咬了又没有及时救治又多可怕,所以他就忙问道:“现在人呢”
  “家……家里……”
  “我先过去看一下!”说着,刘旭就跑了出去。
  跑进刘婶家里,听到一声声痛苦的呻吟,刘旭就立马推开了那扇虚掩着的门,可看到躺在床上的金锁竟然光着上身,还一只手握着nǎi子,刘旭就急忙退了出来。
  “你哪里被蛇咬了”
  “胸,疼死我了。”
  这蛇难道是雄的不成,要不然怎么会去咬金锁的胸,而且平时金锁不是有穿衣服和奶罩的吗蛇怎么会咬到她那儿呢
  尽管想不通,可刘旭也懒得多想了,就问道:“什么蛇”
  “我不知道啊,现在好疼啊,伤口都流出黑色的血了。旭子啊,我是不是要死了啊”
  流出黑色的血说明咬了金锁的是毒蛇,这让刘旭极为着急,而这时候刘婶、玉嫂以及王艳都到了,刘旭就忙问道:“你们谁的牙齿是非常的好,没有任何缺口的”
  “我的牙不行。”刘婶道。
  至于王艳和玉嫂,她们的牙齿都很完整,可刘旭问她们会不会吸蛇毒,她们都不会,这让刘旭非常为难。就算牙齿完整,要是不知道如何吸,如何挤,或者一不小心把蛇毒吞进了肚子,那都可能出人命的。
  僵持之下,见儿媳妇全身都在抽搐,心急的刘婶就道:“旭子,你不是学医的吗你去给金锁吸一吸。”
  “可受伤的……”
  “人命更要紧啊!”王艳都有些生气了。
  “现在是救人,没啥。”刘婶道,“我儿子也没在家的,只要咱们几个不说,那谁也不晓得。”
  金锁的婆婆都这么说了,刘旭当然就没什么顾忌的了,所以他就立马走进屋并关上门,随后就爬到了床上。
  看着金锁那完全袒露的nǎi子,刘旭就咽下了口水。
  金锁才二十岁,刚结婚不久,之前家里也没让她干什么重活,所以她的肤质非常好,简直可以和城里一些保养好的女人相提并论。而且呢,那ru头还真是嫣红,就像刚从水里捞起来的ru头,让刘旭看了就很想咬上两口。
  不过,看到金锁那位于ru头稍上方的伤口,刘旭就没有多想,就俯下身。
  “我现在可能要做一些让你难堪的事。”
  “没事。”金锁气若游丝,嘴唇更是发紫。
  刘旭用两只手握住nǎi子,并使劲往中心挤后,金锁的nǎi子就更加凸出,而一些黑色血液就从伤口流了出来。
  单单这么做还不够,所以多看了ru头两眼的刘旭就俯下身去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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