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的幸福程序》第一章:人生若如初相见

  结束咖啡厅的兼职,走在大学城的街道上,两边是热闹的商铺。国庆假期的第一天,人群熙攘,但是傍晚的风还是可以自如的人群里穿梭,拂动着人们的衣摆,荡起一些涟漪。
  单薄的风衣被风撩拨起来,有一种秋天的电流穿过我的身体,好惬意的日子。
  国庆长假,同学们都三三两两的结伴出游,但是我没有出行计划,准备在咖啡厅度过这个黄金周啦。自从今年五一节和王夏初一起去了南京并且在烈日下的南京大屠杀纪念馆门口排了两个多小时的队之后,我就深刻的认识到,在国家节假日出游,到那里都人山人海,完全是高消费低体验嘛。
  其实虽然嘴上这样说,但是面对王夏初一起去厦门的邀约,我还是挺想去的,从小到大,毕竟还没有真正的看过海呢。但是我不得不承认,王夏初完全是“富婆”,而我却是实打实的“下水道女孩”,自己得努力赚钱啊。
  走到人流稀少的一段路上,我抬起头来看着天空,秋天天气真的太好了。正在我诗意大,准备舞文弄墨的彰显一下我文科生的文化功底的时候,一个西装男踉跄的转过来,肩膀都快给我撞断了。
  “大哥,你走路的时候看一下路好吧,祖国的花朵很脆弱的,”,我对他煞风景破气氛的行为有点生气
  谁知道,他竟然温柔的停下来,说“对不起同学,我不是故意的,很抱歉。”
  态度倒是很好,长得也很好看,鼻子好挺,等等,林子墨你花痴个什么!他的表情怎么这么狰狞,咬牙切齿的,看到他紧紧捂住手臂,白色的衬衫,肘部已经被血浸透了。
  9o12年了还有人玩追杀?这大哥是黑帮的吗?
  “有人在追我,你能帮我一下吗”
  “啥,啊?”我回头一看,还真的有一群看起来凶神恶煞的壮汉在人群中朝这边挤来,我立马拉住他,将他带到路边的石柱后面,迅把自己的风衣脱下来给他披上,渔夫帽也扣在他头上了,算是紧急换装了吧,我按照脑海里以前在家里看过的谍战片的操作回想着,嗯,还要做点什么呢?
  这时那群壮汉已经追上来了,他们往前看不到人影,开始在四周寻找,我瞟到一个光头往我们这边走过来,心里有点怕,毕竟我一个女大学生,虽说有点汉子,但是和他们比起来还是手无缚鸡之力,万一他们要是找到他,我又和他一起,说不定不讲理的就给我也“连坐”了。
  死光头还在往这个方向走,我头脑一热,想起电视剧里的骚操作,踮起脚,就吻住了他,脸贴脸的那种,还用手捂住他的脸,心想,这样他们应该认不出了吧。
  他很高,即使是他斜靠在墙上,我又踮起了脚,还是感觉有点吃力,小腿拉伸的感觉,我好累啊,我这个一米59的小矮子,真的尽力了。
  诶,怎么好几分钟了,还是没人,我悄悄的斜着往外看,现光头调转了方向,那群人也往前去了
  我松了一口切,转头对他说“他们走了,安全了”,突然想起自己刚刚亲了别人好久,顿时脸红到脖子根,连忙解释,“我刚刚是看到有个人往这边来,所以才亲你的,虽然没得到你的允许,但我这应该算是,‘紧急避险’吧”。
  紧急避险?我在说些什么鸭,林子墨你学法学疯了吧,还紧急避险,你这个神经病!这个时候你跟别人拽什么法律术语。
  “没关系,毕竟你是为了帮我,而且刚刚那种情况确实是紧急避险,谢谢”他说话语气好轻,很温柔的样子。
  不对,我仔细看他的脸,有点惨白的样子,仔细看,现的风衣上也有了血迹。靠,我的新外套,我秋天最爱的必备单品,就这么被这个男人给“糟蹋”了。
  我看他又点站不住脚,赶快用手机叫了车,我得赶紧趁他没昏之前,把他送到医院去。
  到了医院,他的手臂骨折了,还被刀刺伤了,处理完伤口,打了石膏,我把他在病房安顿好之后,打开手机一看,我去,怎么已经晚上11:oo了,寝室都门禁了。
  他倒是已经累的昏睡过去了,本小姐当了活**,这下子何去何从啊?现在回去,寝室阿姨可不得把我名字记下来还得狠狠教育一顿,算了,反正国庆假期,室友们也都走了,我干脆在医院里待一晚好了,顺便还能照看一下这位“大哥”。我找了个椅子,趴睡在他的病床旁边。
  趴着睡觉可真的太难受了,不到七点我就醒了,这位先生还睡的跟猪似的,我嘴里嘟囔着,都怪你,我腰都快趴断了。
  但是呢耐不住我还是个人美心善的新时代好青年,我吃完早餐回来,也给他带了清淡的粥和鸡蛋。我回来的时候,他竟然已经在收拾,准备走了。
  “你去哪了,我的钱包呢”他斜对着我,由于身高的差距,他闲的居高临下,我莫名有种被质问的感觉。
  “啊,那个,在你枕头下面,昨天你看病的钱,我从你钱包里拿去付的,剩下的我可没动”我把早饭递给他“咯,这里早餐,算我请你的”。
  他神色稍微缓和了,难道他刚刚那么严肃,是因为起来现我不在人影,以为我拿着他的钱包跑路了?
  “真实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我小声嘟囔
  “对不起,只是钱包里有很重要的东西,所以刚才有点担心”他顿了一下,又说“你帮了我很大的忙,还在医院照顾我,谢谢你。而且你的风衣还被我弄脏了,”他掏出钱包里所剩的现金,递给我,“就当赔你的外套钱”
  我拿起旁边的风衣,看了下,不仅有一大摊血迹,而且还有很多血点,还都已经干掉了,也不知道能不能洗掉,好心痛。
  我抽了2oo块出来,把剩下的钱还给了他,“我外套没那么贵,多的还给你”,“你现在就要走吗,医生有说可以出院了吗”
  “有重要的事要办,所以必须要走”他突然停下收拾的手,看着我说,“我一只手打了石膏,很不方便,我能再请你帮个忙吗,或者说我可以暂时雇用你吗,在我的有没有康复的这段时间。”说完顺手递给我一张名片。
  “环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顾则”我逐子的念出来,omg,眼前这个人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看起来那么年轻,说不定是富二代,继承来的?等等,他是律师,还是合伙人,我是法学生,真是无心插柳柳成荫,老天不负有心人,我今年的实习有救了!
  我还在想入翩翩,他又问道“可以吗,你就是做兼职,你不是说你国庆本来也要在咖啡店打工,你来帮我,我可以给你两倍咖啡店的时薪。”
  “哼哼”,我咳嗽两声,说到,“可以到是可以,但是我有一个小小的请求,那个,我看你是律所合伙人,那,额,我今年暑假有可能,能去你的律所实习吗”
  “果然是法学生,可以,这没什么问题”他挑了一下眉,似乎对我提出的这个问题一点都不意外。“那现在就先陪我去买件衣服吧,我穿着这件血迹满满的衬衫,感觉会被当成犯罪嫌疑人。”
  我忍不住笑出声,“手臂打着石膏的,大家应该更倾向于把你当受害人吧”
  “那倒是,我现在看起来确实比较惨,”。两个人都不禁笑了起来。
  奇怪,虽然我和他感觉还是有年龄差距,但是聊起天来氛围竟然异常和谐,而且,我对他总有一种说不出来的熟悉感,总感觉在哪里见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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